办理事项
非税票据领购
政策依据
《江西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管理规定》(省政府55号令)
办理程序
1、申请:新领购单位带好票据领购申请书及收费许可证、收费依据,向市预算外资金收费管理处申请领购;已领购单位带好领购证及已使用票据存根。
2、审核:市预算外资金收费管理处根据票据领购单位申请,进行审核后,对新办领购单位核发票据领购证,凭领购证领票;对已购票据单位使用过的票据存根进行审核,经核查无误后,予以领购新票。
申报材料
1、新领购单位带好票据领购申请书及收费许可证、收费依据;
2、已领购单位带好领购证及已使用票据存根。
承诺时限
1个工作日
经办科室
市预算外资金收费管理处
收费标准
非税票据6元/本、收款收据5元/本(赣财综[2002]15号)。
联系电话
3571832
监督电话
35642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