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要素
内容
事项名称
核准缓缴、减缴、免缴市级政府非税收入事项(核报市政府)
受理范围
符合缓缴、减缴、免缴市级政府非税收入的项目
受理机构
宜阳大厦中座3楼财政窗口办理
咨询电话
0795-3216734
监督投诉电话
0795-3216735
受理条件
减免事项符合政策,具备合理、充分的依据和理由
法定依据
《江西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第二十条 缓缴、减缴、免缴政府非税收入,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部门、省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以及设立项目的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批准缓收、减收、免收属于本级收入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执收单位应当向社会公布申请缓收、减收、免收政府非税收入的依据、范围、方式、条件、时限和程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决定缓收、减收、免收政府非税收入。
所需材料
申请单位提交书面申请(包括减免理由、依据、减免对象、范围、减免金额等情况)
办理程序
1、申请人到市行政服务中心财政局窗口(行政服务科)提交申请材料,窗口初审,材料齐全,符合法定要求,予以受理。
2、由窗口(行政服务科)负责通知非税收入管理局审核,并提出相关意见上报市政府。
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