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主要内容是指,确保城市公立医院在编在岗人员基本工资总额由财政负担50%,确保编制内离退休人员工资和生活补助按政策足额及时发放,确保医院在编在岗人员“五险一金”由财政按补助基本工资部分和单位缴费比例计算负担的政策;城市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后减少收入的10%由财政列入有关项目补助,专款专用;落实对传染病、职业病、精神病防治和中医、妇产、儿童、康复医院等专科医院的投入倾斜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