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自局党组书记、局长林良友同志在全市财政工作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17年是党的十九大召开之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关键之年,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做好今年的财政工作意义重大。全市财政部门要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财政厅工作部署,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用创新的思路和方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全力抓好今年各项重点工作。
(一)崇尚创新,转变方式促进财政经济提质增效。进一步创新财政扶持方式,支持“三升级”持续深入推进,推动经济平稳运行和提质增效。
创新“四贷一保”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力争全年完成150亿元以上。继续拓展“助贷”周转业务。探索将个人助贷业务由中心城区扩展至“昌铜四县”等地。积极开展小额贷款业务。利用市财投小额贷款公司平台,为中小微企业、农业企业和个体经营户提供融资服务。继续推进“财园信贷通”融资试点。做好出口企业和旅游企业的“财园信贷通”业务延伸和拓展工作。继续推进“财政惠农信贷通”融资试点。进一步扩大“财政惠农信贷通”覆盖面,每年发放惠农信贷资金14亿元以上。继续增强市信用担保中心实力。在2015-2016年增加其注册资本金到2.5亿元的基础上,2017年再增加5000万元。加大担保贷款力度,与省联动构建省市县三级农业担保体系。
创新投融资机制保障发展资金需求。加快建立政府引导基金、争取债券资金。加大力度推进100亿元绿色生态发展基金落地;设立锂电产业基金、中医药产业基金、城市发展基金等100亿元,支持城市功能提升、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发展、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争取各类债券资金及专项建设基金等100亿元,支持重大项目实施。建立国有资本发展平台整合机制。市财政安排1000万元,支持对分散的国有资产资源以及分散的投融资平台公司优化整合,使政府投融资公司发展成为投融资的改革创新平台、国有资本投资运营的主体。利用各类金融工具和公私合作PPP模式拓宽筹资渠道。通过发行PPN、中期票据、私募债等方式,支持城市重点项目实施。筛选一批有稳定现金流的成熟项目开展PPP模式试点,引导更多社会资本参与重点领域建设。
创新财政资金后补助机制。着力创新财政资金补助方式,在科技研发、企业上市、新能源汽车推广等方面实行“先实施,见成效,后拨款”的后补助机制,使资金投入与科研成果或实施成效相挂钩,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创新企业“孵化”机制。全力支持新经济发展,打造“创梦空间”,今年市本级探索设立创梦基金1600万元,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聚焦“孵化”功能拓展,重点支持具有创业意向和创新项目的个人和团队创业,催生新就业、新经济增长点。
(二)注重协调,优化体制机制推动城乡统筹发展。集中力量突破短板和薄弱环节,推动城乡协调发展,确保县域经济、城镇化进程、城乡居民收入增速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扎实推进脱贫攻坚。安排精准扶贫专项资金5738万元,支持打好产业扶贫、安居扶贫、保障扶贫三大攻坚战,力争2017年完成80%以上脱贫任务,到2018年实现全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脱贫,省、市两级贫困村全部退出。
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安排农业发展升级专项资金4784万元,适应市场需求,立足比较优势,大力发展绿色有机、富硒、油茶、肉牛、中药材、休闲农业等特色产业,着力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进一步夯实农村共享发展基础,支持新农村建设、农村公路建设、农村危桥改造等。
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省财政已建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机制,以各地农业转移人口实际进城落户数为核心因素,综合考虑地区提供基本公共服务成本,通过激励手段对财政困难地区给予倾斜。各级财政部门要统筹上级奖励资金和自有财力,加大对农业转移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增强社区能力以及支持城市基础设施运行维护等方面支持力度,稳步提高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
释放县域发展活力。策应“营改增”改革及理顺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要求,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2017年对市以下财政体制进行调整,在保障各方既得利益的基础上,加大对县级让利力度,推动县域经济发展。继续实施县(市、区)财政收入“增长奖”,增加财政总收入奖励阶次和金额。
(三)倡导绿色,助推生态发展建设美丽宜春。倍加呵护生态品牌,巩固提升生态优势,大力发展生态经济,强化生态制度保障,打造美丽江西“宜春样板”。
落实“三区”发展战略。探索绿色发展新路径,牢固树立“全市一盘棋”思想,统筹工业、农业、旅游服务业等各项产业专项资金以及发展引导基金,全力落实好市委、市政府关于招大引强、培育龙头企业、强化创新驱动等各方面扶持和激励政策,支持打造丰樟高循环区,大力发展循环产业集群;支持做大袁上万绿色区,构建以低碳工业、生态农业和现代服务业为主要内容的绿色产业体系;支持做美昌铜四县生态区,深入实施“三金”工程,建成长江中下游生态屏障的“绿心”。
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安排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专项资金6500万元,比上年增加3500万元。除继续抓好流域生态补偿、“河长制”等生态保护举措外,增量资金将着重用于对全市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实施奖补。
支持开展环境治理。设立环境保护专项资金,支持落实好中央环境保护督查组反馈问题整改,支持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保障好饮用水源、重点企业和重点污染源等生态环境方面监测、监管。统筹资金继续实施农村清洁工程,解决好农村垃圾处理问题。
(四)厚植开放,深化财税改革建立现代财政制度。以开放的思维促改革,作为改革创新的推动力,解放思想,主动求为,实现财政制度的现代化。
健全完善预算管理制度。编制全市汇总“四大预算”,并提交人代会审议。进一步加大“四大预算”间统筹力度,取消排污费、水资源费以收定支、专款专用的规定,将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转列一般公共预算并统筹使用,提高国资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比例。深化全口径预算编制,省本级财政补助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性收入已纳入财政预算,市本级也将开展摸底调查,从财政全额补助单位的所有资金纳入预算管理入手,逐步推进部门预算全口径编制,各县(市、区)财政部门也应积极推进。市本级试点编制2017年-2019年三年滚动财政规划,促进财政预算安排与部门履行职能的有机结合,实现财政可持续发展。加大预决算公开力度,市(县、区)财政部门均应建立预决算公开的统一平台,按照财政部、省财政厅明确的公开内容及格式进行公开,并对公开情况进行考核。加快建立权责发生制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
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省财政厅已明确,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将逐步做到一般不再直接向企业分配和拨付资金、一般不再直接审批和分配市县具体项目。这将有利于地方结合自身实际做好支出安排,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对于每项专项资金均应有完善的管理办法,地方财政和相关主管部门要对资金分配结果的准确性负责,具体资金使用单位或个人要对资金使用的合规性、有效性负责,切实以制度严约束,提升资金绩效,确保用在实处、用的安全。
全力提升财政资金绩效。构建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探索建立“事前”绩效评审、“事中”绩效监控、“事后”绩效评价、结果绩效问责“四位一体”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对偏离政策方向的、无效果的、“碎片化”分散的项目不再安排财政专项资金,加强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力度。全面开展项目预算评审。将财政投资评审工作重点转移到投资项目的预算评审上,未经过预算评审的项目一律不能招投标,未经过招投标的一律不得开工建设,未经过审计决算评审的资金拨付额不得超过合同款70%。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理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探索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职能划归财政,使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有机结合,提高资产使用效率。
推进财政部门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出台预算编制执行、政府采购、债务管理、资产管理等风险防控办法,对财政全过程业务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监控,做到财政资金运行全过程留痕、责任可追溯。进一步加大财政监督检查力度,开展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和政府性奖励发放核查活动,各县(市、区)也要开展全面核查,规范工资性收入发放,严肃财经纪律;加强与税务、审计、监察、政法等部门联合,在政府采购、农民利益、基层组织运转保障、会计信息质量、民生资金和重点专项资金等方面加强监督检查。
切实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各县(市、区)要比照市里,成立由县(市、区)主要领导任主任的投融资管理委员会,归口管理政府项目融资事项与政府性债务。严格执行债务限额管理,建立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债务收支情况随同预算公开的常态机制,举债规模不得突破省级下达的债务限额。出台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落实融资与债务举借、使用、偿还责任。建立债务风险预警指标体系,及时评估债务风险状况。加强对政府性债务的检查与监督,2017年起,财政部每季度将至少展开一次地方政府债务专项核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省财政厅也将协同加大核查问责力度,各级财政部门要积极联合审计等部门对政府和平台公司的举债行为以及债务资金使用进行督查,切实管好用好各类债务资金。同时,按中央要求,存量债务必须在2018年8月底前置换完成,各级财政部门要力争提前置换,并加大项目库储备力度,做好新增债券的争取工作。
密切关注、跟进国家财税体制改革进程。落实好“营改增”改革后继工作,关注国家对于环境保护税、房地产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税制方面的改革动向,提前做好调研、分析和谋划。积极就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向中央、省建言,提出有利于全市长远发展的意见建议。
(五)推进共享,以人为本保障改善基本民生。共享发展是为人民服务宗旨的集中体现,各级财政部门要把做好基本民生支出保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
全力落实好各项民生实事。2017年,省级将筹集财政性资金1400亿元,集中办好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50件实事,涉及就业创业、社会保险、抚恤救助、医疗保障、教育文化体育、住房保障、扶贫脱困、养老服务、群众生产生活等各个方面;市委、市政府将集中力量为人民群众办好10件看得见、摸得着的民生实事。各级财政部门要统筹民生政策与经济发展,优先保障民生投入。同时,按照财政部、省财政厅关于切实做好2017年基本民生支出保障工作精神,各地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合理界定基本民生范围,量力而行,尽力而为,在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的基础上,按中央、省要求适度调整地方自行出台的承诺过高、不可持续的支出标准或提标幅度,不搞华而不实的“短期形象工程”,让老百姓长远受益、生活水平持续改善。
统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加大基本民生保障。结余资金以及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要按规定全部收回财政统筹使用,结转两年以内的财政资金可根据实际情况比照上述规定收回财政统筹使用,并及时调整用于保障基本民生。需要注意的是,按照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省财政厅已布置各地统计应收回省级的专项转移支付结转结余资金,各级财政部门要认真对照管理办法,做好相关工作。
压减一般性支出用于基本民生保障。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观念,坚持厉行节约,大力压减会议费、培训费、宣传费、咨询费等一般性支出。从严控制“三公”经费,2017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公务消费网络监管机制改革,在全市范围内上线运行公务消费网络监管平台,对“三公”经费全过程管理实行“三个一律”,即:金额一律只减不增、使用一律网络监管、信息一律主动公开。
做好各类民生资金拨付与管理。对于上级财政部门下达的转移支付资金,各级财政部门要协同相关主管部门,按规定尽快拨付到位。建立健全基本民生资金管理制度,防止跑冒滴漏,严肃查处违法违规问题,提高资金管理的规范性,提升民生资金的有效性。
四、坚持党建第一责任,让党建成为财政杠杆的支点,为建设美丽宜春决胜全面小康提供坚强保证
英国古典经济学家亚当·斯密曾说:“财政乃庶政之母。有政必有财,财为政之资”。财政既是一个经济问题,也是一个政治问题,但首先是一个政治问题。各级财政部门务必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彻落实到财政事业中去,以党建促发展、聚合力,全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品行厚重,廉洁奉公,业绩一流”的财政干部队伍。
一是强化党建引领,激发战斗力。要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承担好、落实好从严治党责任,自觉服从和服务于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大局,坚决防止“一手硬、一手软”,从严从实抓好财政系统党的建设。要层层压实党建第一责任。各级财政部门要科学制定党建工作责任清单、任务清单、问责清单,明确党建工作职责任务,逐级签订责任书,层层压实责任,坚持正向激励与从严问责并重,切实打通党建责任落实的“最后一公里”。要常态化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巩固深化学习教育成果,继续抓好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及省、市党代会精神的学习,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党员领导干部过“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推动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化、常态化;坚持问题导向,对学习教育中查摆出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继续深入开展财政文化建设、“一人一书”、“财政大讲堂”、“两年一训”等。要全面提升“党建+”工作水平。推动党建工作与财政工作深度融合,做到党建工作与财政中心工作、重点任务、日常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并把全面从严治党体现到选对人、用好人上来,围绕财政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
二是强化作风建设,提升执行力。2016年8月至10月,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对扶贫资金、保障性安居工程、农村危房改造、节能专项资金等民生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自查自纠,奉新县和靖安县自查自纠以“零问题”上报至市并转报省,在复核检查中发现两县均不同程度存在挪用、骗取惠民补助等问题。宜春市纪委对这起作风不严不实问题中涉及的28名失职失责人员已启动问责程序,其中有10名财政干部。大家看到通报中列举的都是失职失责的问题,没有严守程序办事的事实,也许很多同志很长一段时间以来都认为有些小题大做,但这正是我们作风不严不实的具体表现,是我们从思想上到行为行动上没有适应新常态新趋势的现实表现。财政部门务必高度警醒,引以为戒,向作风顽疾开刀,用问责倒逼履责,切实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开展全市财政系统干部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树立狠抓干部作风整治的坚定决心,以钉钉子精神弛而不息纠正“四风”,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要把责任放在心头。作为一名财政干部,最重要的是责任,财政部门与钱、账打交道,务必牢固树立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要做到“立责于心、尽责于行”,面对大是大非敢于亮剑,面对失误敢于承担责任,面对歪风邪气敢于坚决斗争,不做对违规违纪行为视而不见、姑息包庇、搞无原则的一团和气的“老好人”。要把实践放在心头。“两学一做”,基本在“学”,关键在“做”,重在“实践”。对于财政事业来说,更应杜绝闭门造车、纸上谈兵的行为,做“知行合一”的财政人。要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市县两级财政部门一并开展“一科(股)一题”活动,市财政还将开展涉及财政改革各方面的“十大重点指定课题”。要大兴基层之风,开展“走基层、结对帮扶”和支持挂点社区、村组等活动,以精准扶贫工作为重点,开展服务基层、服务农村、帮扶贫困户等工作。要把效率放在心头。财政干部对布置的工作和文件运转,要树立“马上就办”的意识,雷厉风行,紧抓落实。要有“撸起袖子加油干”的精神,以抓铁有痕、落地有声的劲头,做到交办事项件件有回音、有反馈、有结果,对工作落实不力的行为,严格追究责任。
三是强化纪律建设,增强免疫力。对政党来说,纪律是生命线;对党员来说,纪律是高压线;对财政来说,纪律是不可逾越的红线。全市财政部门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市反腐倡廉精神上来,始终坚持严字当头,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今年,将在全市财政系统进一步抓好财政系统集中整治和查处基层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各级财政部门要全力抓好工作落实。要全力落实好“两个责任”。各级党组要切实担负起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各级党组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既要承担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的第一责任,也要当好从严治党、反腐倡廉的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成员要履行好“一岗双责”,把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部署、同实施、同落实;各科(股)室负责人要将党风廉政建设摆到科室工作的重要位置,加强对干部的监督管理。要严格落实把纪律挺在前面要求。一方面,要严格遵守党纪党规。严格遵守“两准则、四条例”,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挺在前面,执行到位,达到对消极腐败现象“釜底抽薪”的效果。另一方面,要抓好财经纪律。财政部门要负起执行和监督财经纪律的责任,对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决不姑息。需要注意的是,把纪律立起来挺在前面的首要前提是严守程序,财政干部一定要正确认识程序的重要性,程序即办事处事的先后次序,要做到一环扣一环、环环不脱节、环环经得起推敲和检查,不能怕麻烦、图简单,更不能敷衍了事,有头无尾,切实增强对各项纪律规矩的敬畏心和遵从度。要全力加强财政内部控制建设。从近几年财政系统发生的一些腐败案件看,很多都是因为缺乏有效的内部监督控制措施导致的。内控制度不是简单的制度汇编,至少要包含确定分工、控制职能、防控风险、规范程序几个方面。今年市县两级财政部门务必加快推进内控制度建设,要把业务职能和风险控制分解到具体岗位和人员,制定有针对性的防控措施,要做到每一个岗位都有职能,每一项职能都有责任清单,每一项责任清单都有规范程序,每一个程序都有操作规程,每一项操作规程都有防控制度,以内控促规范、以内控防风险,把权力关进“笼子”里,把风险化解在流程中,确保财政干部廉洁和财政资金安全。
同志们,一年之计在于春,一生之计在于勤。在新的一年里,财政工作面临的要求更高、使命更重、责任更大,让我们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奋发有为、真抓实干,努力实现财政事业新跨越,为建设美丽宜春决胜全面小康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