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5备用网址2018年工作要点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全面落实市委四届三次全会精神的关键之年,做好全年各项财政工作意义重大。全市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加强党对经济工作的领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定新发展理念,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积极推进“产业兴市、工业强市”,支持打造“三个中心、一个基地”,创新财政支持经济发展方式,培育壮大发展新动能,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的攻坚战,筑牢民生底线;加快建设现代财政制度,强化预算管理,构筑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财政关系;注重绩效管理,大力提升资金效能,着力推动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全力推动宜春新一轮大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2018年全市财政收入预期增长8%,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同口径增长8%。
围绕上述要求和预期目标,全市财政部门要进一步牢固树立“大财政、大服务、大监督”理念,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主动担当、善于作为、勇于成功,全力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重点落实好以下七大方面的工作:
一、统筹财政政策,全力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
(一)支持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
1.有效防控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加强对隐性债务的检查与监督,严禁新增隐性债务上新项目、铺新摊子。坚决制止违法违规融资担保行为,严禁以政府投资基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政府购买服务等名义变相举债。进一步推动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依法界定政府和企业的边界,建立政府与企业之间的“防火墙”。按规定完成债券置换,积极争取新增债券,提前做好项目规划统筹,加强与上级财政部门衔接,争取适度扩大安排专项债券规模。
2.切实防范财政收入质量风险。进一步完善财税运行分析和调度机制,动态监测重点行业及企业经营、纳税等情况,坚持实事求是组织收入,确保依法依规,应收尽收,做到均衡入库。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严肃查处虚增、空转财政收入行为,做实财政收入,努力实现高质量的发展。
3.高度重视养老保险支付风险。对地方养老保险基金收支情况进行准确测算,精心编制好社保基金预算,进一步规范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管理,切实强化养老保险基金征缴,积极争取上级补助支持,统筹好各项资金,确保养老金及时足额发放。
(二)支持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
4.加大扶贫资金投入力度。统筹安排好精准扶贫资金,支持深入实施产业扶贫全覆盖、健康扶贫再提升、易地扶贫搬迁再精准、教育扶贫再对接、贫困村庄整治再推进五大工程。在民生资金投放上向贫困地区社会保障方面倾斜,严格按照中央 “两不愁、三保障”要求,支持贫困人口和贫困地区如期脱贫。
5.支持农业产业加快发展。统筹安排农业发展专项资金,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积极开展农业综合开发,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支持中药材种植产业发展,扶持发展村集体经济,深入推进“整洁美丽、和谐宜居”新农村建设,大力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农业产业现代化。
6.提升涉农、扶贫资金使用效能。严格执行《江西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确保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结转结余低于省控制比例,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推进财政涉农扶贫资金整合,改革完善财政涉农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机制,集中资源打赢脱贫攻坚战。加强与审计、扶贫等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强化扶贫领域资金监管。
(三)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7.强化生态补偿机制。统筹安排生态文明建设方面资金,继续加大争取省级流域生态补助力度,健全完善全面覆盖、标准统一的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积极争取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支持编制体现一定的生态环境效益和资金效益的实施方案,全力促进全市生态系统功能整体提升。
8.强化污染防治机制。统筹安排环境保护专项资金,支持大气、水、土壤污染整治以及实施污染源普查、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等;安排垃圾分类专项资金,促进资源回收利用,改善城乡环境;设立污染防治奖补资金,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和力量参与污染防治;积极推进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管改革。
9.强化绿色发展理念。统筹工业、农业、旅游、科技等专项资金和各类产业引导基金,大力发展绿色经济,支持“生态+大健康产业”和旅游产业做大做强;将科技投入作为公共财政投入的重点,着力支持创新驱动引导,推动经济发展由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逐步淘汰高耗能高污染企业。
二、发挥财政引导作用,推动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
10.支持做强产业基金。全力支持相关发展平台通过市场化方式,加快推进700亿元宜春市发展升级引导基金运作与落地,撬动更多社会资本投入重点产业,推动产业和行业发展新技术、打造新业态、培育新动能。
11.创新方式盘活资金资产。进一步健全完善财政存量资金盘活统筹使用的机制,将闲置、沉淀的财政资金盘活。创新政府配置资源方式盘活存量资产,优化资源配置,以合规的市场化方式,实现政府基础设施建设“以债养建”向“以建养建”转变,创新解决发展资金来源问题。
12.引导金融资本支持实体经济。支持完善“助贷”、“财政惠农信贷通”、“财园信贷通”、财政信用担保、小额贷款等“四贷一保”机制,撬动金融资本帮助中小微企业和科技型企业解决融资难题;研究出台支持创新创业投资的优惠政策,撬动天使投资等社会金融资本支持我市创新创业发展。
13.引入社会力量转变政府职能。探索在城市管护、居家养老、教育文化等多方面推行政府购买服务,提高公共服务供给的质量和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三、推进市县协调发展,提升区域整体效能
14.支持打造文体教育中心。统筹安排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着力支持教育新区建设和教育事业发展;积极向财政部争取国际金融组织贷款,支持宜春职业技术学院整体搬迁。
15.支持打造休闲旅游度假商贸中心。整合安排旅游等服务业发展升级专项资金,支持旅游、文化、金融、商贸流通等产业发展;安排城市发展专项、城市管护经费等,加大市容市貌整治改造力度;加快推进市级旅游文化引导基金运作,尽快发挥基金作用。
16.支持打造医疗健康养生中心。安排公立医院改革补助,支持医养融合发展,在医疗领域融入现代健康理念;安排食品安全专项、国家文明城市创建专项、国家卫生城市长效机制保障经费等,支持打造养生城市品牌。
17.支持打造大数据智慧小镇和新材料、新能源、电子信息、医药器械等先进制造业基地。安排工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战略新兴产业和循环产业发展,推动锂电新能源和中医药产业发展;安排大数据专项资金,支持大数据产业发展与智慧经济产业特色小镇建设;安排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打造电商产业;加快推进市级高新产业引导基金、大数据产业引导基金运作,尽快推动相关产业发展升级。
18.支持打造特色县域经济板块。实施市对县财政管理体制调整,对现行市县财力分享机制进行简并,为县域经济发展松绑减压,支持县域按照“一核两翼”的总体布局,探索生态经济发展新路径、新模式。积极研究建立正向激励政策,支持开发区整体提档升级,激励县(市、区)做大做强特色产业集群。安排特色小镇奖补资金,支持打造一批高质量特色小镇。安排宜春市城乡规划编制、老城区核心区城市规划编制、宜万同城规划编制等经费,支持策应市委、市政府战略布局,以高水平的规划引领全市城乡区域新发展,推动宜万走廊加速发展。
四、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兜住兜牢民生底线
19.加大民生保障力度。调整优化支出结构,新增财力优先投向民生,确保民生方面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超过七成。全面落实民生政策,支持办好全省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50件实事和市政府工作报告明确的20项民生实事,集中财力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20.注重民生政策持续。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合理界定基本民生范围,量力而行,尽力而为,按中央、省要求适度调整地方自行出台的承诺过高、不可持续的支出标准或提标幅度,坚决不搞超越发展阶段的承诺,让老百姓长远受益、生活水平持续改善。
21.强化民生资金监管。进一步均衡和加快各项支出进度,对于上级下达和本级安排的各项资金,要协同相关主管部门,按规定尽快拨付到位,提升资金效能。加大对民生资金的监管力度,把社会公众关注的教育、医疗、社保、“三农”、住房等民生支出作为财政监督的重点,对损害群众利益、违反财经法规的行为坚持“零容忍”。
五、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
22.加快构建科学规范的预算制度。将政府和部门所有收支均编入“全口径”预算,强化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衔接;进一步完善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推动各县(市、区)2018年全面推开中期财政规划编制;进一步细化、完善政府和部门预决算公开内容及形式;规范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严格部门结转结余资金和经营性收入预算管理;实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探索实施部门预算调整,提高预算的科学性、严肃性;扩大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报范围,全面、真实、准确反映政府各类资产和负债;进一步强化预算执行分析,完善重点行业和重大企业税收贡献分析制度。
23.加快构建权责清晰的财政关系。理顺中心城区体制,建立完善与事权、财权相匹配的体制机制;按照省事权与支出责任改革统一制度框架,探索理顺市县两级的支出责任;实施环保税改革,继续跟进国家所得类和货物劳务类税收制度、提高直接税比重、健全地方税体系以及提升税收立法层次等方面改革进程。
24.加快构建公允有效的绩效体系。探索将绩效评价延伸至国资预算,逐步将绩效管理覆盖“四本预算”;继续对市本级50万元以上项目和市人大重点审核的市商务局、市城建局等部门开展绩效目标管理工作;探索与审计等部门联合,从民生资金领域及市委、市政府重大项目中选取部分项目开展重点评价;健全完善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完善第三方机构库、专家库、智库等,积极引入第三方力量参与绩效评价工作,进一步加强绩效评价结果运用。
25.加快构建节约高效的政府采购体系。研究制定《宜春市本级政府采购网上电子商城管理暂行办法》,依托“互联网+”与“大数据”技术,打造政府采购电子商城,建立“互联网+政府采购”新模式,节约采购成本、提高采购效率;加强对市、县两级财政部门联动的采购代理机构动态监管,建立退出机制,做到“宽进严管”;研究建立对采购人、代理机构、评审专家、供应商履职情况记录和不良行为的负面清单制,形成“一处违规,处处受限”的信用机制;通过采用现代化信息系统,加强对采购过程、合同备案、支付审核等重点环节的监控,逐步建立一套覆盖政府采购活动全流程的电子化监管体系,实现我市政府采购监管标准化、精细化。
六、加强财政监管,提升财政管理效能
26.持续完善“大监督”体系。牢固树立“依法、公开、透明,全方位监控”的“大监督”理念,持续完善“预算、执行、监督、绩效”四位一体、涵括财政收入与支出、兼顾财政系统内外监管、统筹市直单位监督与履行对县级财政监督职责的“大监督”体系;全面深化“全员参与、全面覆盖、全程监控”的“大监督”长效机制,着力推进从检查型监督向管理控制型监督转变,从关注和查处财政违规事项向建立完善内控机制、促进财政有效管理方面转变,实现从安全性和合规性监督转变为效益性监督。
27.建立健全“四项”机制。继续推进内控体系建设。研究内控制度信息化管理,实现检查过程留痕迹、检查结果可追溯的全过程监督。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促使各资金使用部门加强内控管理,自觉强化监督,实现监督检查“横向到边”;建立检查成果应用反馈机制。凡监督检查,均向被检查单位反馈检查结果,将检查结果作为编制预算及绩效评价等的重要依据,重要事项向政府及有关部门报送,作为工作考核、选拔任用、违纪违法处理等的重要依据。建立检查结果公开机制。建立完善行政执法监督结果公开平台,落实检查结果向社会公开,探索建立财政违法违规曝光制度,加大对典型案例曝光力度。
28.重点开展“五项检查”。开展政府隐性债务风险检查,切实摸清政府隐性债务的分布、分类及规模,坚决刹住违规举债之风,防止新增各类隐性债务;开展财政收入质量核查,对各地弄虚作假,虚增收入情况进行核查,确保预算收入真实准确;开展暂存类公共性资金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强暂存类公共性资金管理,严格按照规定要求的项目、标准、期限收取公共性资金;围绕精准扶贫、污染防治等重点民生资金开展监督检查;组织开展乡镇“小金库”监督检查。
七、强化党建引领,全力塑造财政新形象
29.进一步坚定政治信仰。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理想信念教育,认真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不断提高党对财政工作的领导水平。切实提升“党建+”工作水平,做到党建工作与财政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严格落实党建经费保障,加强基层党建经费的督查督办机制建设。把“三会一课”、谈心谈话、民主评议等制度落到实处,推动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化、常态化。按要求建立党建工作台账,完善党建工作资料,确保机关基层党组织生活规范有序。选人用人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严把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
30.进一步抓好学习教育。以班子成员为重点,在全体党员干部中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学习党章党规,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学做结合、以学促做,牢记党的根本宗旨,始终保持干事创业、开拓进取的精气神。打造与现代财政相匹配的干部培训体系,将“请进来”与“走出去”、“课堂式”与“移动式”培训模式有机结合,继续深入开展财政文化建设、“一人一书”、“财政大讲堂”、“两年一训”等多层次、多形式的财政干部培训,打造“智库型”财政队伍。
31.进一步优化工作作风。进一步纠正“四风”,全面强化“大服务”理念,努力当好政府参谋的“强手”、发展与保障的“高手”、服务群众的“好手”。继续开展“一科(股)一题”活动,围绕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和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以问题为导向,精心选题开展调查研究,提高财政政策和财税改革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按照“项目化、时间表、责任人”的要求,将各项财政工作任务分解到科室、具体到事项、落实到岗位、量化到个人,把抓落实的成效、执行力的强弱作为业绩考核、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32.进一步增强廉政意识。严格执行党的条例和准则,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以常态化的问责唤醒责任意识、构筑思想防线,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全面强化财政内控机制,聚焦财政部门在职能履行中所面临的各种工作风险,特别是财政政策制定、预算编制与执行、政府采购、资产管理、机关运转等财政核心业务中的风险,从制度上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进一步加强内控考核评价结果在干部选拔任用、评先评优等重要工作中的应用,有效发挥内控机制的警示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