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书记、省长刘奇同志的重要批示精神及省财政厅《在全省乡镇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我市财政局做到“二结合、一督导”切实推进乡镇“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
一是自查自纠与重点检查相结合。围绕会计核算、内部控制、资金使用管理、资产管理等方面开展自查自纠。全市23个乡镇,161个乡镇下属事业单位,118个乡镇内设机构全部纳入本次乡镇“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自查面达100%。结合自查情况对问题较多、自查工作措施不得力的乡镇,有关部门将联合进行重点检查,重点检查面不低于30%。
二是限时整改与规范会计行为相结合。通过实行宣传与自查相结合、检查与规范相结合,对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督促单位认真落实整改要求,坚持标准、严格要求,健全完善管理制度,规范内部控制,增强会计法律的强制性和约束力。
三是加强对基层的会计监督工作、督导工作。督促和指导各乡镇自查的思路,找准切入点,分类实施监管,开展查前培训,实施查前公告、查后公示,确保乡镇“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有序推进。
高安市财政局监督股 褚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