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新县财政局、民政局以规范低保管理、提高服务水平、维护群众利益、促进公平正义为目标,通过开展城乡低保清理整顿活动,全面落实低保政策,准确核定低保对象,切实加强动态管理,确保符合条件的对象全部纳入低保,做到“应保尽保”,不符合条件的对象全部退出低保,做到“应退尽退”。五举措做好清理整顿工作。 一、开展入户核查。对符合低保条件未纳入保障范围的要摸清情况,及时按程序办理。入户核查由镇财政所、民政所组织人员对所有2018年4月在册城乡低保对象进行逐户核查,逐户分类。做到“十必知”和四个“100%”。即家庭成员收入、社会关系、家庭财产、致贫原因、家庭开支、申报情况、申请受理、民主评议、审核公示、档案管理情况。做到四个“100%”:做到本辖区的低保户100%入户;对投诉较多的个人、群众反映强烈而未纳入低保的家庭100%入户;低保档案100%查阅; 对城乡低保对象100%听证评议。 二、核对经济状况。对自2015年5月以来,全县所有在册城乡低保对象已全部通过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对近一年来家庭收入、家庭财产等情况发生变化比较大的低保对象和平时群众投诉较多、反映强烈的低保对象及之前家庭成员未全部授权核对的低保对象要再次发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以便准确掌握低保对象家庭经济状况。 三、落实民主评议。分批依次组织辖区内村(居)委会的民主评议小组对在册低保对象是否继续享受城乡低保进行民主评议,确定是否继续享受低保。召开低保评议会后,村(居)委会应填写《低保对象评议结果汇总表》,村(居)民代表、村(居)委会书记、镇挂点领导签名。将评议结果在村(居)委会政务公示栏进行第一次张榜公示,公示期为7天。 四、严格审核审批。镇政府根据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在线核对等情况进行审核,将审核结果分别在镇、村(居) 委会政务公示栏进行第二次张榜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结束后,将通过审核的低保对象名单统一汇总并填报《奉新县城乡低保对象申请变更表》交县社会救助局复核、抽查和审批确定。 五、做好补助发放。镇财政所根据县社会救助局的批复,与镇民政所积极配合,及时将享受低保对象录入“一卡通”发放信息库并上报县财政局,由县局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发放到受益户手中,确保党和政府惠民政策落实到位。 奉新县财政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