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扶贫资金的报账制度,加强对扶贫资金的监管,上高县财政局联合县扶贫办,于六月底走访各乡镇,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尤其是乡镇报账制的扶贫资金进行督查,并于7月2日对督查结果进行通报。督查主要围绕三个方面。 一是资金拨付进度。查看各乡镇的资金拨付进度,对未拨付的资金督促乡镇尽快拨付。加快资金的拨付,减少资金闲置,能有效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是资金报账程序。检查各乡镇的资金报账程序是否规范,资料是否齐全。规范的资金报账程序,有利于加强对资金使用环节的监督,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 三是资金专户管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要设立专账,专人管理,不能与其他资金混在一起做帐,要分村、分项目做好明细账。专户管理能够清晰明确展现出每笔扶贫资金的使用情况,有助于提高资金监管效率。 上高县财政局 黄翠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