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稳妥有效做好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摸清农村集体家底,加强资产管理,防止资产流失,荷岭镇根据宜农字﹝2018﹞49号和高农字﹝2018﹞53号文件要求,分五步开展相关工作:
一是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召集全镇的镇、村干部参加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动员会,会上作出相关工作部署,将文件要求详尽细致传达给各村(居)委。要求各村(居)委做好宣传工作,充分利用村民会议、信息公示栏等方式将工作信息传递给村民,向村民广泛宣传组织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的意义、内容和政策。让广大农民群众理解、支持和参与清产核资工作。
二是做好时间规划,制定实施方案。根据上级要求,结合该镇实际,将具体工作划分时间节点,分阶段进行,确保各阶段工作稳步推进,按时完成。同时,对于全镇的清产核资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及时传达至各村(居)委,并要求其根据各自实际,在落实方案的基础上根据实地情况抓好工作落实。
三是成立工作小组,加强各部门联动。根据实施方案,组建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任副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同时建立由镇农办牵头,联合财政所、国土所、水管站、林业站、文化站、计生办等部门为成员的全镇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小组,开展具体工作。明确任务分工,落实工作要求,加强团结协作。
四是加大查处力度。对清产核资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查处并及时整改。对于没有登记入账的集体资产,通过本次工作后,要按照相关规定及时登记入账;对于借出或者未按手续租赁的集体资产,要追查收回或者补办手续;对于侵占集体资产的,要立即追缴,要求退回,对相关侵占人追责并移交纪检部门处理,情况严重甚至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以此次清产核资工作为契机,对集体财务管理混乱的村集体组织进行集中整顿,预防发生在农民群众身边的腐败行为。
五是建立长效机制。加强对农村集体资产的管理和维护,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鼓励农民群众对集体资产积极监督,对侵害集体资产的现象和个人进行监督和举报,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彻底消除侵害集体资产的不正之风,努力创建风清气正的廉洁氛围。
高安市荷岭财政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