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全面落实市委四届三次全会精神的关键之年。全市财政综合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和局党组中心工作要求,进一步推进收入分配和政府购买服务改革,不断加强彩票公益金和住房资金管理,充分发挥财政综合职能,切实提高各项财政综合工作水平。
一、完善收入分配制度,规范收入分配秩序
(一)抓好2018年市直机关调资工作及政府性奖励规范管理。一是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联合市人社局抓好2018年机关工作人员基本工资调标及津贴补贴管理。制定调资后市直机关津贴补贴标准。二是根据国家、省有关政策动向,配合市人社局研究规范政府性奖励发放,落实省厅有关改革性补贴工作。三是妥善解决机关(参公)内事业单位人员“两边靠”现象。
(二)强化市直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管理。一是会同市人社局核定2018年市直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通过点面结合的方法,进一步强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制度。二是配合做好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
(三)配合市人社局抓好法官、检察官薪酬制度改革。及时核定公、检、法、司等单位岗位津贴和加班补贴总量。
二、稳步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改革
(一)完善政府购买服务目录清单制度。制定出台2018年新增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及时指导督促县(市、区)财政部门完成指导性目录的制定工作。
(二)建立完善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平台建设及信息统计机制。实行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季报制度。要求各县(市、区)按季度报送政府购买服务报表和相关情况。
(三)落实国家、省有关政府购买服务各项支持政策。强化购买服务资金的预算管理,加强项目“上马”的前期评估,及时研究解决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动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健康发展。
三、强化彩票资金监管,推进社会公益事业稳步发展
(一)制定出台市本级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抓好2018年彩票公益金预算编制与执行工作,进一步加大向上争资力度和项目资金的绩效评价管理。
(二)会同有关部门抓好2017年未成年人校外活动中心的运营考评;联合市教育局举办2018年全市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相关项目比赛活动。
(三)继续强化彩票公益金、城市社区发展资金及助残资金的使用监管;重点抽查部分彩票公益金支持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
四、加大安居工程资金管理,深化住房制度改革
(一)加强保障性住房运营、小区基础设施建设、维护支出管理,出台相应的资金管理办法。
(二)严格执行《关于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管理的若干规定》,配合市房管局扎实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管理和公租房租售并举及相关工作的后续管理。
(三)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及时分配下达中央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和省级配套专项资金。
(四)审核批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8年公积金财务收支预算。
五、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抓好内控管理和业务培训调研
(一)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积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工作要求,强化责任担当,不断提高廉洁从政和拒腐防变能力。
(二)按照局内控办统一部署,出台综合科内部控制操作规程,通过查找、梳理、评估综合工作业务及管理中的各类风险,制定、完善并有效实施一系列制度、流程、程序,对综合工作风险进行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
(三)组织召开一次全市财政综合业务培训会,全面总结交流各县(市、区)综合业务经验。及时开展中心城区城市棚户区改造资金管理调研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