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29日在宜春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
第十二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局长 林良友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市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查批准了《关于宜春市2012年市级总预算执行情况和2013年市级总预算草案的报告》。现在,2012年市级决算草案已汇编完成。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向本次常委会提出2012年市级决算报告和市级决算草案,请予审查。同时,简要报告2013年上半年市级总预算执行情况,请予审议。
一、2012年市级决算情况
2012年市级公共财政收支决算情况:
2012年市级(不包括宜春经济开发区、宜阳新区本级、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本级,下同)财政总收入决算数12.68亿元,比上年增长32.88%,公共财政收入10.27亿元,完成调整预算102.77%,比上年增长45.46%。主要项目:税收收入6.91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8.59%。其中:增值税2503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73.86%;营业税3.21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2.11%;企业所得税8603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10.72%;个人所得税237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62.06%;城市维护建设税436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2.54%;契税905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11.44%;其他税收收入1.01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3.31%。非税收入3.35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12.57%,其中:专项收入3596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9205万元,罚没收入3003万元,其他收入1.77亿元。
上述公共财政收入加上中央、省对市级的税收返还和一般性财力补助收入5.12亿元,地方债券转贷收入1.42亿元,县(市、区)结算上解收入2.62亿元,减去上解省财政支出2.93亿元,市级公共财政决算财力16.52亿元。
2012年市级公共财政支出27.91亿元,剔除上级追加专款、上年结转支出等,地方公共财政支出数为16.52亿元,完成调整预算100.96%。主要项目:一般公共服务1.51亿元,完成调整预算106.33%;国防49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4.26%;公共安全1.19亿元,完成调整预算105.29%;教育3.13亿元,完成调整预算100.63%;科学技术3581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0.11%;文化体育与传媒241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5.24%;社会保障和就业1.43亿元,完成调整预算102.46%;医疗卫生806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3.22%;节能环保81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11.44%;城乡社区事务9651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1.27%;农林水事务1.39亿元,完成调整预算100.11%;交通运输215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5.95%;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431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0.44%;商业服务业等事务46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15.56%;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35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5.39%;住房保障支出993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8.64%;粮油物资储备事务55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1.28%;国债还本付息支出2.92亿元,完成调整预算100%;其他支出1.53亿元,完成调整预算91.66%。农林水事务、教育、科学技术支出同比分别增长13.11%、84.8%(增幅较高因当年度落实一次性化解高校债务资金8404万元)和29.37%,均高于市级财政经常性收入11.43%的增幅,达到法定要求。
2012年市级预算执行中,部分支出项目超出预算,主要是年度执行中将预留安排资金在支出后相应列入相关预算科目,部分支出项目资金从其他项目支出中调整至有关项目所致。
2012年市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2012年市级基金收入总计3.59亿元,完成预算97.3%。其中:公路养路费转移支付收入2亿元,完成预算100%;一般基金预算收入1.59亿元,完成预算94.11%,分项目情况: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收入160万元,完成预算100%;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收入500万元,完成预算89.29%;育林基金收入180万元,完成预算100%;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收入900万元,完成预算165.14%;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入350万元,完成预算116.67%;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1亿元,完成预算83.33%,主要是受房地产调控影响,市级分成收入减少;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1600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他政府性基金收入2285万元,完成预算140.18%,主要是上级补助彩票收入等增加较多。
2012年市级基金支出总计3.59亿元,完成预算97.3%。一般基金支出3.59亿元,完成预算97.3%,分项目情况: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0万元,完成预算116.67%;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16亿元,完成预算85.29%,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减少,相应安排支出减少;农林水事务支出1080万元,完成预算148.97%;交通运输支出2亿元,完成预算100%;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660万元,完成预算91.67%;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2285万元,完成预算140.18%。
2012年,市财政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严格预算约束,财政运行总体情况良好,财政收支快速增长,民生支出保障有力,财政改革继续深入,财政监管不断加强,圆满完成了年初市人代会确定的各项预算任务。同时,在预算执行中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财政持续增收的基础还不够稳固,税收与非税收入增长不够匹配;新的财源增长点缺乏,民生保障水平仍需进一步提高;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仍需进一步加强;财政监督力度还需加大,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有待提高,等等。市审计局对2012年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它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也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对此,我们高度重视,将按照市人大有关决议要求和审计意见,通过进一步完善制度、健全机制、加强监管等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二、市外事侨务办公室2012年部门决算情况
2012年市外事侨务办公室的部门预算提交市三届人大二次会议进行了审议。现将市外事侨务办公室部门决算的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2012年市外事侨务办公室当年决算收入205.94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82.61万元;当年决算支出214.75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91.42万元。收支决算数超过年初预算的原因主要是预算执行中,从年初集中安排的招商引资、开放型经济专项经费及预留津补贴提标经费中追加30.61万元,在预备费及年末预算调整中追加增人增资增补等经费12.76万元,国务院侨办和省侨办补助经费18.64万元,收取县市相关单位经费收入20.6万元。收支轧抵,2012年超支8.81万元,冲抵上年结余后,本年实际结余20.01万元(已剔除历年未清理的往来款项15.96万元)。
通过审查分析,2012年市外事侨务办公室部门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在预算执行、会计核算、遵守会计制度、“三公”经费控制等方面还有待进一步提高等。对此,市财政将进一步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强化预算编制与执行管理,努力提高部门和单位预算理念和会计基础工作水平。
三、关于批准预算的决议及2013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
今年以来,市财政根据市三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宜春市2012年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和2013年市级预算的决议》,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及时批复了市直部门预算。同时,按照市人大财经委审查报告中对财政工作的建议,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并落实。上半年,市财政在抓财源建设、抓民生保障、抓机制创新、抓绩效管理上下功夫,财政总体运行良好。
上半年,重点做好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抓财源建设促增收。积极助推产业发展。继续安排1200万元工业及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2000万元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用于县(市、区)工业和民营经济发展;整合各类资金超过2100万元,支持县(市、区)重大项目建设和重点产业发展。加大企业扶持力度。成功推荐宜春经济开发区、樟树工业园区为我省“财园信贷通”试点园区,有效破解了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为中小微企业提供无抵押、无担保、低利息的融资服务。强化税源监控。继续做好了房地产企业开发项目专项清查工作,截止6月底,追缴清欠税费30亿元,其中市本级18亿元。强化信息管税机制,对市本级近三年涉税信息的户籍管理和税款进行分析比对,进一步加强了税源控管,1-6月份,提供涉税信息增加税收9144万元。加大跑项争资力度。修订完善了《市本级向上争取项目资金工作经费补助办法》,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2013年向上争取项目和资金工作的通知》,切实加大市本级向上争取项目资金的力度。
二是抓民生支出保重点。今年以来,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在增收压力较大,资金调度紧张的情况下,始终把保障民生作为财政支出的重点。支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安排中心城区中小学改扩建资金1495万元,积极化解城区“大班额”问题;争取中央财政资金4372万元,推动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舍维修改造。积极落实就业创业政策。发放小额创业贷款4.9亿元,支付贴息资金2633万元,安排培训补贴1680万元、公益性岗位补贴资金2610万元,为困难群众提供免费培训和就业机会。解决低收入群体困难。建立低保标准与物价水平挂钩的联动机制,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分散供养、集中供养等多项补助标准得到提高;安排配套资金7460万元,资助国有关破改企业职工12.31万名参加医保。加快“三农”建设。1-6月,通过 “一卡通”直接发放惠农补贴资金超过15亿元;出台《关于支持示范镇(重点镇)镇村联动建设发展工作的意见》,积极整合资金,进一步增强示范镇(重点镇)综合竞争力、影响力和辐射力。
三是抓机制创新求突破。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县级部门预算改革的意见》,积极推进县级部门预算改革突破,在全省率先规范县级部门预算编制。大力推动 “账户资金运行管理系统”、“国库动态监控系统”、“财政资金监管系统”等三大财政国库系统工程实施。加大横向联网应用系统推进力度,建立财税库定期沟通机制和定期通报制度,大幅提升电子缴库率。成功运行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政府采购项目监控扩展到全过程。大力开展财政“两基”建设,创建标准化、规范化财政所。奉新县新增纳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县,全市实现“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全覆盖。
四是抓绩效管理强监督。市政府出台了《宜春市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实施方案》,着力构建覆盖所有财政性资金,贯穿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体制。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中心城区土地收支管理,制定出台了《宜春中心城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票据管理暂行办法》等5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社会中介机构参与市级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管理与考核计费办法(试行)》,不断强化评审职能。上半年,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核减资金1.2亿元,核减率9.8%。
2013年上半年市级预算执行情况:
上半年,市级财政总收入9.97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4.73%。公共财政收入8.36亿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83.64%,比上年同期增长42.71%。公共财政收入分项目完成情况:地方税收收入完成4.6亿元,增长22.5%。其中增值税1646万元,增长50.32%;营业税1.76亿元,增长0.81%;企业所得税4784万元,增长2.33%;个人所得税1563万元,增长13.26%;城市维护建设税2639万元,增长12.54%;城镇土地使用税1640万元,增长103.47%;契税1.06亿元,增长94.23%;非税收入完成3.76亿元,增长78.79%。城镇土地使用税、契税和非税收入增幅较高主要是因为开展房地产企业开发项目专项清查追缴清欠税费所致。
上半年,市级公共财政支出(含上级追加专款、上年结转等)完成10.6亿元,增长19.23%。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3亿元,增长8.83%;公共安全支出1.08亿元,下降2.32%;教育支出1.6亿元,下降34.07%;科学技术支出755万元,增长3.57%;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344万元,下降53.45%,主要是上年新建图书馆投入运行经费较多;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6亿元,增长12.44%;医疗卫生支出4545万元,增长56.78%;节能环保支出611万元,增长25.2%;城乡社区事务支出4093万元,下降9.73%;农林水事务支出2375万元,下降27.83%;交通运输支出5730万元,增长73.64%;住房保障支出22392万元,增长879.1%,主要是今年上级下达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资金较多。部分支出增幅下降,主要是上年同期中央、省专项指标下达较多和津补贴(绩效工资)提标增加支出。
2013年上半年市级总预算执行情况:
上半年,全市财政总收入完成123.92亿元,同比增长14.84%。公共财政收入87.31亿元,完成年初市代编预算数的57.33%,增长20.2%。公共财政收入分项目完成情况:地方税收收入完成61.05亿元,增长12.42%。其中增值税7.52亿元,增长5.89%;营业税20.95亿元,增长32.77%;企业所得税6.09亿元,增长4.87%;个人所得税10.09亿元,增长14.12%;城市维护建设税30.65亿元,增长25.43%;城镇土地使用税20.76亿元,增长37.12%;耕地占用税6.2亿元,下降21.58%;契税6.58亿元,与上年持平。非税收入完成26.26亿元,增长43.26%。
上半年,全市公共财政支出(含上级追加专款、上年结转等)完成126.8亿元,增长19.79%。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46亿元,增长24.01%;公共安全支出6.22亿元,增长13.13%;教育支出23.6亿元,增长10%;科学技术支出9065万元,增长57.7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8198万元,下降7.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34亿元,增长23.6%;医疗卫生支出11.2亿元,增长39.89%;节能环保支出2.4亿元,增长9.84%;城乡社区事务支出4.41亿元,增长6.45%;农林水事务支出15.65亿元,增长23.97%;交通运输支出1.73亿元,增长33.1%;住房保障支出4.85亿元,增长141.4%。
宜春经济开发区、宜阳新区本级、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本级另有专门书面报告。
今年以来,全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财政收入在连年高幅增长的基础上继续保持了增长态势,民生支出得到有力保障。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由于世界经济复苏缓慢,增长乏力,国内经济运行仍存在不少问题和潜在风险,下半年,受国内工业增加值增长趋缓、工业品出厂价格下降走低、企业效益下滑,以及全国实施“营改增”试点等因素影响,财政收入将在多年高幅增长基础上出现一定的理性回落。
为此,下半年,要继续努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以支持产业助力财政增收。以项目建设为抓手,发挥财政杠杆“四两拨千斤”的作用,积极推进“四大战役”实施,促进产业壮大升级,推动财政收入增长,确保完成全年各项预算任务。充分发挥各类扶持资金作用,大力支持全市工业园区建设和重大产业发展,落实促进县域经济发展政策,支持打好“工业产业升级强攻战”;加大资金筹集力度,尽快落实市城投总公司二期企业债券项目和城南片区土地收储贷款项目,支持打好“城市建设升级战”;全面落实发展现代服务业各项激励政策,支持打好“服务业发展大会战”;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建设,积极帮助农业合作社和龙头农业企业申请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和贷款贴息,支持打好“农业产业化扩张战”。
(二)以优化结构保障重点支出。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决制止各种铺张浪费;开展公用经费定额标准调研,为“三公”经费预算公开做准备;联合市监察局出台《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集中采购实物配发管理暂行办法》,统一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的配置标准,减少公车消费;积极探索党政机关会议费等支出实行财政国库直接支付办法,从源头控制公务接待费,做到监督关口前移。优先保障重点支出和民生支出。继续促进农林水事务、教育、科学技术等三项法定支出增长;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着力解决低收入群体实际困难;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继续提高大病医疗保险参保比例,整合各类资金为困难群体提供免费的大病救治;继续化解城区“大班额”问题,加快推进中心城区中小学建设等重点项目;加大文化体育事业支持力度,支持市第四届运动会成功举办;积极筹措资金,加快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
(三)以创新体制深化财政改革。研究制定《关于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意见》、《市属企业国有资本收益征收管理暂行办法》,规范城市户外媒体广告、公共交通、供水等城市资源管理,建立科学、规范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积极试编社保基金预算,力争2014年率先在全省实现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保基金预算全口径预算上会审议,努力实现市级预算的公开、透明、规范、完整。全力抓好“营改增”试点工作,密切跟踪税收增减变化。进一步完善信息管税系统建设,出台《宜春市信息管税工作实施方案》。
(四)以强化监管规范财政管理。严格按照省财税三家《关于进一步规范税收征管秩序严禁引税买税空转等涉税行为的通知》要求,组织开展引税、买税、空转等问题自查自纠与整改工作。联合相关部门制定《宜春市中心城区建筑业、房地产业发票管理办法》和《宜春市股权转让税收管理办法》,加强对店面、写字楼等存量房评估征收力度,力促相关税收应收尽收。进一步健全国库集中支付体系,规范计划审核程序,实行多级对账制度,加强资金安全管理。出台《宜春市中心城区城市用电考核管理办法》,规范路灯用电考核管理。出台《关于加强市本级政府投(融)资项目工程造价控制的意见》等多个办法,加大财政投资评审力度。加强与监察等部门的协调联动,联合市监察局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监督工作的通知》,对实行政府采购不力的单位进行重点检查,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实行市、县联动,组织对政府融资平台类公司资产、资金、账户开展全面清查。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全面加强和改进财政预算管理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诚恳接受人大的指导和监督,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狠抓各项工作落实,为夺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胜利,开创幸福宜春建设新局面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