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月29日在宜春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
第二十五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局长 林良友
市人大常委会:
市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查批准了《关于宜春市2014年全市和市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15年全市和市级预算草案的报告》。现在,2014年市级决算草案已汇编完成。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我向本次常委会提出2014年市级决算报告和市级决算草案,请予审议。同时,简要报告2015年上半年市级总预算执行情况。
一、2014年市级决算情况
2014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14年市级(不包括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宜阳新区、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下同)财政总收入决算数15.16亿元,比上年增长15.95%;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决算数11.88亿元,比上年增长11.12%。主要项目:税收收入8.2亿元,比上年增长4.99%。其中:增值税5982万元(包含“营改增”试点改征增值税),比上年增长64.20%;营业税3.44亿元,比上年增长2.34%;企业所得税7334万元,比上年增长10.40%;个人所得税4574万元,比上年增长53.85%;其他税收2.96亿元,比上年减少4.85%,主要是契税减收较多。非税收入3.68亿元,比上年增长27.69%。其中:专项收入5227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8238万元,罚没收入5605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1.77亿元。
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中央、省对市级的税收返还和一般性财力补助收入、县(市、区)结算上解收入,减去上解省财政支出,市级一般公共预算决算财力21.63亿元。
2014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33.51亿元,剔除上级追加专款、上年结转支出等,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21.63亿元,完成预算的100.22%。主要项目: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7亿元,完成预算的123.88%,主要是拨付了津补贴提标经费;国防支出1360万元,完成预算的101.64%;公共安全支出1.8亿元,完成预算的114.87%;教育支出3.21亿元,完成预算的103.22%;科学技术支出5344万元,完成预算的113.58%;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120万元,完成预算的110.0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2亿元,完成预算的1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98亿元,完成预算的100.45%;节能环保支出1237万元,完成预算的103.08%;城乡社区支出1.12亿元,完成预算的100.8%;农林水支出1.77亿元,完成预算的100.53%;交通运输支出1.02亿元,完成预算的109.05%;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4674万元,完成预算的104.91%;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417万元,完成预算的121.76%;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876万元,完成预算的175.9%,主要是拨补市国土局执法监察及打击非法采矿专项经费306.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426万元,完成预算的114.48%;粮油物资储备支出434万元,完成预算的104.83%;国债还本付息支出1.35亿元,完成预算的100.28%;其他支出2.56亿元,完成预算的66.62%,主要是年度执行中将预留津补贴(绩效工资)调标资金等未定项目的资金列入相关项目。
2014年市级预算执行中,支出完成了预算,部分支出项目超出预算,主要是年度执行中将津补贴(绩效工资)调标资金、总预备费等预留安排资金在支出后列入相关预算科目,部分支出项目从其他项目支出中调整至有关项目所致。
2014年市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2014年市级基金收入决算数2.03亿元,加上上级公路养路费转移支付收入2亿元,清理结余结转收入1.12亿元,基金预算总收入执行数5.15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1.7%。其中: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收入348万元,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收入480万元,育林基金收入230万元,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收入398万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入892万元,政府住房基金收入1125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1.11亿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1600万元,彩票公益金收入972万元,其他政府性基金收入3100万元,公路养路费转移支付收入2亿元。
2014年市级基金预算支出执行数为5.15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1.7%。其中: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支出224万元,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支出480万元,育林基金支出50万元,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支出398万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支出500万元,政府住房基金支出1125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2.39亿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1600万元,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972万元,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2.22亿元(包含公路养路费转移支付收入安排的支出2亿元)。
2014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决算情况:
2014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决算数1635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股利、股息收入950万元,其他国有资本经营收入685万元。
2014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支出决算数1402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交通运输支出1000万元,其他支出402万元。当年结余233万元。
2014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14年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决算数8.77亿元,完成预算118.9%。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6.4亿元,失业保险基金收入3293万元,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54亿元,工伤保险基金收入1856万元,生育保险基金收入1214万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910万元。
2014年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数7.13亿元,完成预算112.74%。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5.47亿元,失业保险基金支出1481万元,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1.3亿元,工伤保险基金支出1324万元,生育保险基金支出264万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545万元。当年结余1.64亿元。
2014年政府性债务基本情况:
截至2014年底,全市地方政府债务余额337.46亿元,其中“一般债务”237.3亿元、“专项债务”100.16亿元,比2013年底债务余额净增101.24亿元。
截至2014年底,市本级地方政府债务余额14亿元,其中“一般债务”10.49亿元、“专项债务”3.51亿元,比2013年底债务余额净增3.3亿元。
2014年市本级预备费使用情况:
2014年市本级预备费预算2904万元,实际支出2902万元,具体是:拨付丰城市等重大项目现场会确定的项目资金2272万元、科学发展差异化考评奖励480万元、宜春预备役团开展演练等保障经费100万元、宜春武警支队购置反恐装备及专项训练经费50万元。上述支出已根据《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有关规定归入相应支出科目。
2014年市本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规模及使用情况:
2014年市本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58亿元,当年度未动用。
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宜阳新区本级、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本级书面报告附后。
2014年,市财政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强化预算执行管理,严格预算约束,财政运行总体情况良好,圆满完成了市人代会确定的各项预算任务。但也面临着不少困难和问题:我国经济正处于“三期叠加”的关键时期,不确定性因素仍然较多,宏观环境仍不乐观;全市缺乏重大项目、重点企业支撑,新项目开工率不理想,新增长点不足,尤其是战略性新兴产业竞争力不强,后续增长仍然面临巨大挑战;财政财务管理与规范要求仍有差距,需进一步提高财政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等等。市审计局对2014年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它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也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对此,我们高度重视,将按照市人大有关决议要求和审计意见,通过继续深化预算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体制机制、加强财政监管等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二、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市民营企业局)2014年部门决算情况
2014年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市民营企业局)的部门预算提交市三届人大四次会议进行了审议。现将其部门决算的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1.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2014年部门决算情况。2014年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当年决算收入1652.02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314.79万元;当年决算支出1649.43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312.2万元。收支决算数超过年初预算的原因主要是预算执行中,争取上级补助收入227.18万元,从年初预算安排的产业扶持、争资招商、开放型经济、财源建设、津补贴和绩效工资提标、增人增资等专项及预留资金中追加245.82万元,核减政府性基金收支(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预算159万元并收回总预算,其他收入增加0.79万元(利息收入)。
2.市民营企业局2014年部门决算情况。2014年市民营企业局当年决算收入422.6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136.97万元;当年决算支出528.28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242.65万元。收支决算数超过年初预算的原因主要是预算执行中,争取上级补助收入16万元,从年初预算安排的引进人才、争资招商、开放型经济、财源建设、津补贴和绩效工资提标、增人增资等专项及预留资金中追加119.97万元,上年结余结转收入安排105.68万元,其他收入增加1万元(利息收入)。
通过审查分析,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市民营企业局)2014年度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会计制度的规定,会计核算基本清晰。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在预算编制、预算执行、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等方面还有待进一步提高等。对此,市财政也将通过进一步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加大结余结转等各项收入纳入预算管理力度,逐步提高部门预算到位率,同时加强部门(单位)会计培训与财务监督。
三、关于批准预算的决议及2015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
今年以来,市财政根据市三届人大五次会议《关于宜春市2014年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市级预算的决议》,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及时批复了市直部门预算。同时,按照市人大财经委审查报告中对财政工作的建议,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并落实。前阶段全市财政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重点做好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发挥职能,促进经济平稳增长。助推产业加快发展。大力整合、安排工业、农业、旅游服务业各项扶持资金超过3亿元,支持重大产业发展和县(市、区)工业园建设,充分发挥财政杠杆作用撬动经济增长。帮扶企业解决资金难题。今年截至6月底,全市通过“财园信贷通”为226户企业发放贷款8.01亿元;通过“财政惠农信贷通”发放贷款7.84亿元,惠及农户1362户。市信用担保中心为企业担保金额2亿元,并为市经开区企业担保5个“银园保”项目。市财政投资有限公司创新开展企业“过桥”贷款业务,为11家企业发放“倒贷资金”1.1亿元。强化税收征管手段。进一步完善信息管税平台建设,13个县(市、区)中有8个着手启动信息管税工作,市本级涉税信息报送单位由原24个增加到39个,并代拟了《宜春市零散税收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加大中心城区国有土地出让金清欠力度,催缴土地出让金欠款2亿元。多方筹集发展资金。在去年为袁州区争取到4282万元均衡性转移支付增量的基础上,今年全市争取到新增均衡性转移支付8350万元,其中再度为袁州区争取到新增均衡性转移支付4400万元、为万载县争取到新增均衡性转移支付2100万元;另获得中央调整工资专项转移支付4.38亿元。申报明月山风景名胜区温汤镇成功入选2015年江西省美丽乡村建设试点乡镇,获得美丽乡村建设资金1000万元。申报樟树市临江镇成功入选2015年江西省建制镇示范试点,获得补助资金2000万元。全市已争取到省地方政府债券额度61.23亿元,其中存量债券46.88亿元、增量债券14.35亿元;经开区10亿元企业债券已于4月初成功发行;市城投总公司申请发行9亿元中期票据,已通过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要件审核,进入预审阶段;已向国开行申请全市棚户区改造融资需求45.9亿元,待省审批。
(二)优化结构,保障民生事业发展。今年以来,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围绕民生工程八个方面50件实事,优化支出结构,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支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积极实施扶困助学资助政策,市级拨付各类奖学金及助学贷款贴息资金4578万元,惠及学生近3万人。安排教育资金1595万元,继续化解中心城区“大班额”问题。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拨付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资金906万元,演出戏剧767场,放映电影1.59万场,开展文体活动405次。筹资1500万元拍摄我国第一部以禅为主题的记录电影《禅境宜春》及动画片,宣传宜春禅宗文化。扶持就业创业。市本级就业专项资金预算安排总额达到4500万元,全市累计完成免费职业技能培训2.3万人/次、创业培训6970人/次。提高社会保障标准。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养老保险补助、城乡低保保障标准、农村五保户集中供养标准、精简退职老弱残职工等多类困难群体补助标准得到提高。积极开展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关破改及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参加职工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得到提高,惠及13.12万人。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上半年全市累计为9397名特殊疾病患者实施免费救治。加快推进“三农”建设。全市通过“一卡通”发放财政惠农补贴资金8亿元。市财政对在市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失地农民2761人,预拨政府缴费补贴资金1亿元。
(三)深化改革,提升财政管理水平。深化预算改革。2015年,市级及所有县(市、区)均编制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在内的全口径“四大预算”体系;市级所有部门(单位)结余结转资金均编入了部门预算,并首次将市广播电视台、宜春日报社广告收入纳入预算管理;在2015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编制时,首次调入了预算稳定调节基金9800万元,实现跨年度预算平衡。加大国有资产整合力度。上半年,分别召开市发投集团、市旅游集团资产整合协调会,各相关资产划转、整合工作有序开展,市发投集团公司、市财政投资有限公司、市政发展有限公司等公司也先后成立运转,市级“四大平台”资本化整合工作加速推进。中心城区新财政体制顺利实施。财税征管已按新财政体制确定的收入级次范围落实到位,基数和划转收入的核实工作已基本就绪。袁州区同城同酬分步落实,津补贴已提标300元/人·月,差额部分2016年将到位。政府债务管理得到加强。全市政府性债务清理甄别完成,锁定了2014年政府存量债务,并部署了2015年市级政府性债务收支计划编制工作。积极推进政府购买。《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实施意见》等相关文件经市政府批准执行。通过购买服务的形式,委托中介机构对市级国有企业2014年度经营收益进行全面审计,同时开展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益催缴工作,收缴金额1876万元。积极探索PPP模式。联合市发改委组织23个PPP项目上报,总投资额88.7亿元,涉及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生态环保等多个方面。
(四)严格监管,提升资金使用绩效。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提升年”。制定出台《宜春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从2015年起,对各县(市、区)财政局、市直各部门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首次对市本级21个预算部门50万元以上的27个预算项目试编绩效目标并进行了批复;选择市工信委开展部门总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在各县(市、区)同步推进绩效评价各项工作,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强化政府投资评审机制。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评审结算项目206个,核减各种不合理资金3.7亿元,核减率24.6%。开展多项监督检查。市本级对财政资金存款计息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追回少算、漏算利息373.8万元;对粮食直补等多项涉农资金进行了重点抽查,查出问题资金1087万元;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专项检查,重点对全市247个单位“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和差旅费等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正在进行处理。
2015年上半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6月份,全市财政总收入执行数160.9亿元,增长13.8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执行数115.02亿元,完成年初市代编预算数的52.55%,增长13.39%。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分项目完成情况:地方税收收入完成84.91亿元,增长14.68%。其中:增值税17.01亿元(含改征增值税7.85亿元),增长11.03%;营业税21.44亿元,增长21.81%;企业所得税6.89亿元,增长7.61%;个人所得税2.19亿元,增长60.03%;耕地占用税7.82亿元,增长12.98%;契税8.12亿元,增长2.15%;其他税收收入21.44亿元,增长16.01%。非税收入完成30.11亿元,增长9.9%。
1-6月份,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含上级追加专款、上年结转等)执行数177.79亿元,增长18.7%。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29亿元,增长16.89%;国防支出1673万元,增长28.1%;公共安全支出7.98亿元,增长15.01%;教育支出32.22亿元,增长11.2%;科学技术支出3.59亿元,增长88.7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59亿元,增长22.8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38亿元,增长16.56%;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19.41亿元,增长19.58%;节能环保支出3.42亿元,增长19.54%;城乡社区支出7.6亿元,增长5.72%;农林水支出23.74亿元,增长14.17%;交通运输支出2.6亿元,增长2.85%;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8.64亿元,增长19.07%;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37亿元,增长44.1%;金融支出89万元,下降62.76%;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31亿元,增长45.95%;住房保障支出4.96亿元,增长108.27%;粮油物资储备支出6696万元,增长47.42%;国债还本付息支出476万元,增长85.21%;其他支出5.8亿元,增长56.27%。
2015年上半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6月份,市级财政总收入执行数11.73亿元,增长13.14%。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执行数9.44亿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68.33%,增长10.19%。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分项目完成情况:地方税收收入完成4.94亿元,增长19.07%。其中:增值税4150万元(含改征增值税2526万元),增长74.74%;营业税2.13亿元,增长26.91%;企业所得税6123万元,增长42.86%;个人所得税2131万元,下降16%;契税5184万元,下降29.99%;其他税收收入1.05亿元,增长29.75%。非税收入完成4.5亿元,增长1.86%。
1-6月份,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含上级追加专款、上年结转等)执行数13.5亿元,增长26.46%。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7亿元,增长53.77%;国防支出512万元,增长1.39%;公共安全支出1.41亿元,增长11.71%;教育支出2.36亿元,下降7.95%;科学技术支出1998万元,增长103.67%;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922万元,增长39.3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7亿元,增长34.82%;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7592万元,增长18.98%;节能环保支出1324万元,下降41.8%;城乡社区支出5620万元,增长10.89%;农林水支出6653万元,增长112.42%;交通运输支出2970万元,下降52%;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719万元,下降9.22%;商业服务业等支出516万元,下降61.38%;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496万元,下降32.43%;住房保障支出1.25亿元,增长481.2%;粮油物资储备支出365万元,增长93.12%;其他支出2639万元,增长224.6%。
2015年上半年市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6月份,市级基金预算收入执行数1.8亿元(部分收缴收入暂在财政专户,下半年将入库),完成年初预算数的42.87%。其中: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收入36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7907万元,彩票公益金收入1036万元,公路养路费转移支付补助收入9060万元。
1-6月份,市级基金预算支出(含上级追加专款、上年结转等)执行数2.2亿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52.35%。其中: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支出25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1.18亿元,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1140万元,公路养路费转移支付收入安排的支出9060元。
2015年上半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1-6月份,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执行数28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95.75%。其中:利润收入732万元,产权转让收入344万元,其他国有资本经营收入1786万元。
1-6月份,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执行数18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61.26%。其中: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0万元,农林水支出4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517万元,其他支出1300万元。
2015年上半年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6月份,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执行数5.6亿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63.55%。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4.16亿元,失业保险基金收入896万元,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9595万元,工伤保险基金收入982万元,生育保险基金收入668万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2261万元。
1-6月份,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执行数4.1亿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53.12%。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3.17亿元,失业保险基金支出253万元,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7530万元、工伤保险基金支出714万元,生育保险基金支出328万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481万元。
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宜阳新区本级、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本级书面报告附后。
上半年,我市经济运行总体平稳,财政收支实现持续增长,但宏观经济下行压力仍然存在,国内经济运行仍存在不少问题和潜在风险,特别是部分行业、企业生产经营仍比较困难,加上结构性减税、“营改增”改革将全面到位等政策性减收因素影响,完成全年财政收支目标存在较大压力。
下半年,财政部门将围绕年初预算目标,坚持稳中求进,着力创新举措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举措更有力度。
(一)创新方式促发展。在充分发挥工业、农业、旅游服务业等各类专项资金效能的同时,着力创新方式,推动经济稳步增长。设立产业投资引导基金和“倒贷基金”。以市财政投资公司为平台,设立市级产业投资引导基金和“倒贷基金”,出台相关资金管理办法,并在设立产业投资引导基金的基础上实现1-2个突破。在稳步推进市级业务的同时,8月底前在全市全面推广建立“倒贷”机制。推行扶持中小企业新模式。逐步构建以财政全资或财政控股担保机构为骨干、市信用担保中心为龙头、县(市、区)担保机构为主体的融资性担保体系,2015年将市信用担保中心注册资本金由目前的5000万元增加至1.5亿元。继续推进“财园信贷通”融资试点,制定《市本级财园信贷通工作实施方案》,逐步将业务拓展至园区外企业。继续推进“财政惠农信贷通”融资试点,联合农林部门积极主动向银行推荐新型农业新型主体,增强银行放贷意愿和力度。创新模式强征管。进一步加强财政收入情况分析调度和税源监控,建立完善财税收入调度机制,建立市与相关区收入核查制度。分批推进县(市、区)信息管税平台建设,全面启动市本级信息管税二期工程,推动市、县平台系统数据并网共享,严防税费流失。配合税务部门落实好《宜春市地方零散税收管理办法》,强化零散税收征管。
(二)筹资盘活保支出。坚持多方筹集、盘活存量、优化结构,全力保障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千方百计筹集资金。继续加大力度推进国有资产资本化整合,加快“四大平台”资产评估、划转,创新开展各项业务,积极发挥国有资产资本化功能。创新项目建设推进模式,积极跟进中央、省出台的一系列投融资改革措施,按照“法不禁止即准入”的原则,创新市场准入、投资运营机制、政府投资方式等,积极探索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PPP模式,吸引民间资本参与,有效规避财政风险、缓解政府建设资金压力。积极争取中央、省存量债务置换额度和增量债券规模。继续加力推进市城投总公司发行9亿元中期票据等各项融资,并尝试通过政府采购等方式对保障性住房建设等重点项目争取新的融资,严防资金断链。“翻箱倒柜”盘活资金。进一步压缩公共财政及政府性基金历年结余结转规模,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统筹用于设立“倒贷基金”、市信用担保中心增加注册资本、设立昌铜高速生态经济带发展基金以及支持宜春海关建设等发展急需的重点领域。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建立健全财政预算支出进度通报制度,强化支出责任落实机制和支出进度约谈机制,加快财政预算执行进度,坚决杜绝资金滞留。
(三)依法理财促改革。切实落实新《预算法》各项要求。2016年度进一步提前预算编制时间,并把预算编制布置提升到政府层面。及时跟进省级中期财政规划编制进程,尽早着手研究编制市级中期财政规划。将中心城区财政体制调整全面实施到位。进一步完善收入核查、划转和基数核实、土地收支管理等配套措施,督促袁州区落实好同城同酬政策,推动市、区共赢互利发展。推进政府购买实施。进一步扩大政府购买试点,抓好2015年政府购买服务试点项目的实施,各级政府购买服务占公共服务项目资金的比例要达到30%左右。积极推进工资调整等重大改革。认真落实好行政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基本工资调整、公务用车改革等重大改革。建立健全债务管理机制。在2015年编制市级政府性债务收支计划的基础上开展市级债务预算编制。出台债务管理办法,建立债务风险预警机制。建立债务资金流向和重大项目使用债务资金情况台账,完善债务管理。积极跟进财税体制改革。积极跟进建安房地产、金融保险、生活服务业等最后三个行业“营改增”改革,争取工作主动。
(四)强责问效严监督。规范专项资金管理。出台市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建立专项资金设立、使用、监督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新型管理体系。继续实施各项监督检查。组织开展规范公务接待专项治理、民生资金监督检查、会计监督检查、内部监督检查、土地收支管理情况专项监督检查、执收单位年度非税收入检查等多项监督检查,扎紧制度“笼子”。主动加强与纪委、监察、审计、税务等部门联系,推进财政监督检查成果共享与利用。加快推进财政部门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成立365备用网址内部控制委员会,出台《365备用网址内部控制基本办法》,推动全市各县(市、区)财政部门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体系。推进绩效评价机制。认真做好市本级11个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和市工信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落实对各县(市、区)财政局、市直各部门预算绩效管理考核,着力推动绩效评价工作深入开展,提高财政资金效益。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2015年是全面贯彻党和国家各项改革部署的关键之年,也是“十二五”规划收官之年。圆满完成2015年预算任务,对于我市全面深化改革,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人大的监督和指导,稳中求进、开拓创新、攻坚克难,为完成全年预算目标任务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