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标题文档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简体中文
  首 页 政务公开 服务大厅 公众参与 特色栏目    
   今天是:  
 
财政预决算
财政预决算
规划计划
预算管理
预算执行
财政监督
专项资金
 
 
您的当前位置:365备用网址 >>> 政务公开 >>> 财政工作 >>> 财政预决算
关于宜春市2017年市级总预算执行情况与2018年市级总预算草案的报...
信息来源:预算科  更新时间:18-01-24 09:02:00
收藏
打印
关闭
字体:【  

  市四届人大三次

  会议文件(六)

  ——2018年1月7日在宜春市第四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365备用网址局长 林良友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大会报告2017年市级总预算执行情况与2018年市级总预算草案,请予审议;2018年市级预算草案,请予审查批准。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17年市级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全市财政部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主动适应新常态,牢牢抓住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一关键,用创新的思路和方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预算执行总体良好。全市财政总收入完成354.26亿元,增长10.4%,税收收入占财政总收入的比重为83.3%;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25.27亿元,增长2.4%,考虑“营改增”改革后增值税等税收收入中央、省与市县分成比例调整这一不可比因素,同口径增长8.1%。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81.34亿元,增长10.7%。财政总收入超20亿元的县(市、区)8个,丰城市、高安市、袁州区、宜丰县分别跨上70亿元、40亿元、30亿元、20亿元台阶。按照市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有关决议精神,以及市人大财经委的审查意见,全市财政部门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

  ——围绕发展目标,创新举措支持经济增长

  一是全面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市级建立700亿元发展升级引导基金。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市级设立总规模700亿的发展升级引导基金,目前已成功运作绿色生态发展基金、锂电新能源和中医药产业基金和秀江城市发展基金,已到位基金89.7亿元。实施“四贷一保”年度扶持企业首次超过4000户。1-11月,全市发放“助贷”资金73.7亿元,惠及企业676户;通过“财园信贷通”为1063户企业发放贷款42.5亿元;通过“财政惠农信贷通”为2526户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发放贷款13.6亿元;全市财政信用担保为59户企业担保资金7.5亿元;市财投公司在半年时间内为31户中小微企业发放小额贷款5767万元。上述“四贷一保”预计全年将撬动金融资金150亿元,受益企业超过4000户。

  二是全面提升存量资金使用效益。为确保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实施,市财政盘活财政存量资金5.5亿元,支持投融资体制机制创新及融资平台转型发展。其中:出资1亿元组建宜春金控集团,打造本土金融发展平台;出资5000万元成立资产运营公司,支持创新政府配置资源方式,实现资产的“非经营性”向经营性转变;增加鑫达信用担保公司资本金2亿元,拓展增信业务,逐步打造成30亿元规模的融资担保公司;增加市级发展升级引导基金资本金2亿元,提升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和水平。

  三是全面提高专项资金投入效能。在科技研发、企业发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和房地产去库存等方面实行“先实施,见成效,后拨款”的“后补助”引导机制。安排科技创新“六个一”专项资金1000万元,对2017年度创新驱动“5511”工程重大科技专项、研发计划等项目给予扶持;安排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试点资金1310万元,对符合政策的已购新能源汽车、已建成充电桩等给予奖补;为获评的全市新增规上企业、批零住餐企业、资质等级以上建筑企业等发放奖补2215万元;为中心城区已购房户发放补助1.22亿元,涉及房屋1.4万套。

  ——围绕民生改善,让全市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一是抓好民生资金的稳定筹集。大力争取教育、文体、社保、就业、医疗卫生、农业等民生方面转移支付超过150亿元,并统筹地方财力,全力落实好全省民生工程50件实事和“市政府工作报告”10件民生实事。积极向省厅争取全市地方政府债券转贷资金96.43亿元,其中新增债券32.06亿元,优先用于支持扶贫、棚户区改造、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普通公路建设等重大公益性项目。2017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481.34亿元,增长10.7%,其中民生方面支出342.5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1.2%。

  二是抓好民生政策的稳妥落实。1.支持教育事业发展。市级统筹安排教育专项资金5200万元,支持中心城区教育提升。实施全方位的教育扶困助学政策,全市拨付各类奖助学金超过1亿元,受益贫困学生逾万人。2.支持加大对困难群体扶持力度。全市为困难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发放生活、护理补贴3753万元,受益人数5.36万人。全市安排资金7616万元,首次将城乡特困人员照料护理纳入民生保障。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等多项标准均得到提高。3.支持就业创业。全市统筹安排就业专项资金3亿元,发放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5.98亿元,支持就业和“双创”工作。4.支持完善养老制度。市级与袁州区拨付中心城区失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补助2.5亿元,解决首批到龄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问题。全市财政投入资金6500万元,为80周岁以上老人发放高龄津贴。5.支持提升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市级安排取消药品加成等补助3815万元,全面落实市直公立医院改革“三确保一补助一倾斜”政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等多项财政补助标准得到提高。

  三是抓好重大民生的稳步推进。一方面,强力推进脱贫攻坚。全市财政争取上级专项、统筹自身财力安排扶贫专项资金3.26亿元,支持打好产业扶贫、安居扶贫、保障扶贫三大攻坚战。全市统筹财政资金5.64亿元,支持3424个村点开展新农村建设。积极帮扶县乡争取创新性试点资金支持,成功为高安市争取到财政部田园综合体建设试点项目,获得补助资金3500万元;成功推荐奉新县、靖安县、宜丰县、上高县获得2017年江西省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助推美丽乡村建设试点资格,每县获得省级补助资金1200万元;争取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6337万元,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全市通过“一卡通”为农户发放财政惠农补贴资金21亿元。另一方面,强力推进生态保护。全面落实流域生态补偿制度,省市县三级筹集流域生态补偿资金1.78亿元,支持生态保护、水环境治理、森林质量提升和水资源节约保护等方面;铜鼓县、靖安县由省级重点生态功能区升级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流域生态补偿资金分别比上年增加1409万元和1336万元。支持保护生态公益林,争取生态公益林和天然林补偿资金1.36亿元,补偿面积742.6万亩。

  ——围绕改革创新,完善机制提升管理效能

  1.进一步加大财经法规宣传力度。围绕落实《预算法》、《政府采购法》、《会计法》、《政府会计准则》及投融资管理政策等,先后为初任市人大代表和各级、各相关部门领导和业务经办人员进行了培训,让依法理财理念深入人心。2.进一步科学规范编制预算。市、县两级全口径“四大预算”全面编制,并向人代会报告。市级部门首次试编中期财政规划,增强预算编制的前瞻性和持续性。3.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财政门户网站专门建立了“市级预决算公开”平台,2017年市级部门预算公开实现时间、内容、平台“三个统一”。4.进一步推进财政支出经济分类改革。市本级和袁州区首次开展了财政支出经济分类决算试编工作,更加准确透明反映地方财政支出方向。5.进一步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从2017年开始实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年度报告制度,全面、动态、客观地掌握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变动等情况。6.进一步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做好中心城区城镇棚改、危旧房改造等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市级棚改资金已到位96亿元,进一步改善群众居住环境。7.进一步推进县乡财政持续健康发展。制定下发《关于树立正确政绩观科学规范县乡财政收入管理的通知》,严格执行不给乡镇下达财税收入任务要求,三年内乡镇财政收入原则上不增长。8.进一步推进综合治税改革。从“以票控税”向“信息管税”转变,全市通过共享涉税信息增加税款12.13亿元。

  ——围绕依法理财,强化管理严防财政风险

  1.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对市直预算单位50万元以上预算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批复工作。选取航线补助等14个重点项目及市人大重点审查的市粮食局部门整体支出进行重点评价,评价金额1.84亿元。制定出台了《宜春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聘用第三方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和《宜春市市级预算绩效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建立起第三方机构库和专家库。2.强化“三公经费”管理。在全市范围内全面上线运行公务消费网络监管平台,对“三公”经费实行全过程监管。截至11月底,全市纳入平台的预算单位2360个,单位上线使用率达到98.9%,居全省第一位。3.强化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出台了《宜春市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和《宜春市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成立了宜春市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小组,增强债务风险防控能力。4.强化财政预算资金拨付管理。由市政府批转执行《宜春市政府预备费及归口专项经费审批拨付规程》,规范财政大额专项资金审批与拨付。5.强化专项资金管理。推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全覆盖,拟订或修订出台了产业发展、扶贫、安全生产监督、开放型经济、社会保障等各方面资金管理办法20余个,构建专项资金从设置、申报、分配、使用到监管的全方位管理机制。6.强化财政监督检查力度。重点围绕规范津补贴发放、助学金发放、集中整治查处基层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非税收入管理、会计信息质量等方面,实施了多项监督检查。7.强化财政内控体系建设。市级拟订了预算编制、预算执行、政府采购等多项风险防控办法,各县(市、区)财政出台内控风险防控办法64个。8.强化财政投资评审职能。拟订《宜春市市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预算评审暂行办法》,全面强化工程造价监管。截止11月底,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结预结算评审项目278个,核减金额4.57亿元,核减率21.9%。9.强化中心城区土地出让收入管理。进一步做好中心城区到期土地出让金欠款清收工作,截至11月底,中心城区清缴土地出让金欠款2.1亿元。

  2017年全市财政收支预算的具体执行情况:

  (一)市级总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全市财政总收入执行数354.26亿元,比上年增长10.4%,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执行数225.27亿元,完成汇总年初各级人代会批准预算的106.09%,比上年增长2.4%(考虑“营改增”改革后中央、省对税收收入划分调整因素,同口径增长8.1%)。全市一般公共预算增幅较小,一是受宏观经济下行影响,部分行业、企业税收下降;二是积极落实国家“降成本”政策,进一步实施“营改增”等改革减税以及取消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等;三是2017年1月1日起,省以下财政体制进行了调整,省级分成地方增值税(含改征增值税和原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收入增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减少;四是2016年存在清欠营业税一次性集中入库因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主要项目执行情况是:

  税收收入166.09亿元,完成预算的103.39%。其中:增值税65.72亿元(含改征增值税),完成预算的105.53%;营业税1.22亿元,完成预算的159.44%,主要是“营改增”后清欠的税款;企业所得税12.29亿元,完成预算的82.51%;个人所得税4.15亿元,完成预算的84.81%;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未完成预算,主要是省调整了省以下财政体制,从2017年1月1日起,省增加对两个税种的分成比例;其他税收82.71亿元,完成预算的106.29%。非税收入59.18亿元,完成预算的114.5%。其中:专项收入7.13亿元,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19.38亿元,罚没收入9.52亿元,国有资本经营收入5793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18.72亿元,政府住房基金收入1.65亿元,其他收入2.2亿元。

  2017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数481.34亿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10.7%。剔除上级年度执行中追加专款等,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数为350.01亿元,完成汇总年初各级人代会批准预算的107.06%,主要是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省级增加对地方转移支付等增加相关支出。

  2.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执行数121.57亿元,加上上级基金预算补助收入2.37亿元,上年结余结转收入5014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14.94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执行数139.38亿元,完成预算133.12%。主要是年度间省级新增转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

  2017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执行数总计139.38亿元,完成预算133.12%。主要是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相应安排的支出。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执行数2.21亿元,加上上年结转收入3633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计执行数2.57亿元,完成预算152.89%。主要是各地加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清查力度。

  2017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执行数1.6亿元,完成预算95.0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未完成预算,主要是市级安排国有资本发展平台整合专项留待下年统筹安排。结转下年9730万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执行数169.68亿元,加上上年滚存结余收入86.14亿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总计执行数255.82亿元,完成预算的120.8%,主要是根据省社保中心要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将2014年10月至2016年8月补收各单位养老金纳入2017年保费收入补交。

  2017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执行数150.65亿元,完成预算的115.73%。年终滚存结余105.17亿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超预算,主要是根据省社保中心要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将上述补交收入对应的支出反映在2017年。

  (二)市级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市级(不包括宜春经济开发区、宜阳新区、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下同)财政总收入执行数24.72亿元,比上年增长34.7%,主要是今年开展非税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相关检查,规范清理非税收入入库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执行数16.49亿元,完成调整预算103.58%。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主要项目预算执行情况是:

  税收收入10.64亿元,完成调整预算104.88%。其中:增值税(含改征增值税)2.6亿元,完成调整预算91.12%,主要是省调整了省以下财政体制,从2017年1月1日起,增加对增值税分成比例;营业税121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76.24%,主要是“营改增”后清欠的税款;企业所得税1.13亿元,完成调整预算89.15%,主要是省调整了省以下财政体制,从2017年1月1日起,增加对企业所得税分成比例;个人所得税633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1.78%;其他税收6.16亿元,完成调整预算117.39%,主要是中心城区购房补贴政策及“房票”政策带动房地产市场,土地增值税、契税等增收较多。非税收入5.85亿元,完成调整预算101.31%。其中:专项收入8980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1.3亿元,罚没收入1.17亿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1.36亿元,政府住房基金收入1.12亿元。

  2017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剔除上级年度执行中追加专款等,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数为31.25亿元,完成调整预算100.18%。主要项目预算执行情况是: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37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5.17%;国防支出158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2.12%;公共安全支出3.31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5.94%;教育支出6.6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4.25%;科学技术支出1.05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14.1%,主要是加大对企业创新扶持力度;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24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5.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2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7.7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64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8.83%;节能环保支出490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5.14%;城乡社区支出1.43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7.02%;农林水支出2.26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4.85%;交通运输支出2.17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5.46%;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7657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2.7%;商业服务业等支出357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3.06%;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218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1.3%;住房保障支出2.11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1.6%;粮油物资储备支出80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50.94%,主要是储备粮油补贴原在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安排,因国家取消收取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原相关支出转由一般公共预算保障;债务付息支出715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其他支出159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9.95%,主要是年度执行中将预留基本工资调标、公立医院改革、民生政策提标扩面等未定项目的资金在年度执行中列入具体支出科目。

  2017年市级预算执行中,支出完成了调整预算,部分支出科目超出调整预算,主要是年度执行中总预备费等预留安排经费在支出后列入相关支出科目,部分支出项目从其他支出中调整至具体科目所致。

  2.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执行数2.16亿元,其中: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收入458万元、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收入1224万元【根据《财政部关于取消、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18号),自2017年4月1日起,取消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和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执行数主要是前4个月及清收入库收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16亿元,彩票公益金收入1307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3531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3500万元。加上上级公路养路费转移支付收入2亿元,上年结余结转收入257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1.1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执行数总计5.29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2.1%。

  2017年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执行数总计为5.29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2.1%。其中:城乡社区支出2.99亿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529万元,其他支出2.15亿元(包含公路养路费转移支付收入安排的支出2亿元),结转下年99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执行数5463万元,其中:利润收入1783万元,股利、股息收入1880万元,其他国有资本经营收入1800万元。加上上年结转3532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执行数总计8995万元,完成预算的131.41%,主要是按审计要求,追缴宜诚施工图纸、景程规划测绘、昌盛房地产和振兴房地产等企业2012年以来未缴利润,市城投资产运营公司2010年以来未缴租金收入,市国资公司以前年度资产处置收益,缴交公车和电动三轮车拍卖款等。

  2017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执行数5706万元,完成预算的83.36%。其中: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2039万元,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3万元,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024万元,调出资金264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未完成预算,主要是市级安排国有资本发展平台整合专项留待下年统筹安排。结转下年3289万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执行数15.55亿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6.67亿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5.17亿元,失业保险基金收入2698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2.54亿元,工伤保险基金收入2800万元,生育保险基金收入1282万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4926万元。加上上年滚存结余收入14.92亿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执行数总计30.47亿元,完成预算的108.83%。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执行数比预算数少9007万元,主要是因为中央补助政策调整相应减少了上级补助收入;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执行数超预算数,主要是根据省社保中心要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将2014年10月至2016年8月补收各单位养老金纳入2017年保费收入补交。

  2017年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执行数14.53亿元,完成预算的113.04%,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7.07亿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4.77亿元,失业保险基金支出1227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1.9亿元,工伤保险基金支出2947万元,生育保险基金支出3267万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484万元。年终滚存结余15.94亿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执行数超预算,主要是将上述补交收入对应的支出反映在2017年;生育保险基金支出执行数超预算主要是受二孩政策影响。

  以上是预算收支执行数,年度决算后会有所变化,届时再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2017年,在面临经济下行压力,财政收支平衡难度很大的情况下,财政部门积极发挥职能作用,着力提升运作经济工作的新能力,创新理财理念,确保了财政平稳运行,各项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得到有效落实,财税各项改革得到有序推进,民生事业得到重点保障,圆满完成了市人代会确定的各项预算任务。这是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市人大、市政协及代表委员们依法监督、加强指导的结果,是各地、各部门和全市人民群策群力、共同奋斗的结果。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目前还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国内经济环境依然错综复杂,经济下行压力不可忽视,收入中速增长趋势仍将持续,收支平衡压力越来越大;经济基础比较薄弱的状况尚未根本转变,产业发展任重而道远,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矛盾仍然突出;财政各项改革仍需不断深化,预算编制还不够科学、精准,预算执行还不够规范,结余结转管理等工作还需加强,财政风险仍然需要着力防控。我们高度重视这些问题,将积极面对,切实采取有效措施逐步予以解决。

  二、2018年市级预算草案

  2018年全市财政预算安排和财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加强党对经济工作的领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定新发展理念,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积极推进“产业兴市、工业强市”,支持打造“三个中心、一个基地”,创新财政支持经济发展方式,培育壮大发展新动能,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的攻坚战,筑牢民生底线;加快建设现代财政制度,强化预算管理,构筑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财政关系;注重绩效管理,防范化解财政金融风险,着力推动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全力推动宜春新一轮大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依据今年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编制2018年市级总预算草案如下。

  (一)2018年市级总预算草案

  1.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18年全市财政总收入预计完成382.6亿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8%;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安排243.29亿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8%。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主要项目安排情况是:

  税收收入179.81亿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8.25%。其中:增值税74.17亿元,企业所得税13.64亿元,个人所得税4.55亿元,新增环境保护税5655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规定,从2018年1月1日起,取消排污费,改征环境保护税),其他税收86.88亿元。非税收入63.48亿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7.27%。其中:专项收入7.41亿元,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20.67亿元,罚没收入10.29亿元,国有资本经营收入280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20.92亿元,政府住房基金收入1.7亿元,其他收入2.21亿元。

  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预计中央、省对市、县的税收返还等补助收入,调入资金和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减去预计上解省财政支出等,2018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财力367.82亿元,相应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67.82亿元,比上年预算数增长12.51%。主要支出项目安排情况是: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2.4亿元,国防支出6134万元,公共安全支出21.43亿元,教育支出98.13亿元,科学技术支出5.58亿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13亿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4.89亿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4.03亿元,节能环保支出4.42亿元,城乡社区支出17.92亿元,农林水支出37.86亿元,交通运输支出5.29亿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0.32亿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18亿元,金融支出3543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944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22亿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7351万元,预备费4.12亿元,债务付息支出3.19亿元,债务发行费支出537万元,其他支出2.01亿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18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99.08亿元,加上上级基金预算补助收入2.58亿元,上年结余结转3.17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安排104.83亿元。

  2018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计安排104.83亿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18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16.79亿元,加上上年结转收入973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计预算数17.76亿元。收入中15亿元为市本级及宜春经开区公共基础设施市场化配置经营权招拍挂出让收入,属于我市创新政府配置资源所产生的收益。

  2018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17.76亿元。其中15亿元主要是公共基础设施资产配置涉及相关费用支出,根据市场化配置期限分年度纳入财政中长期支出事项以及创新政府配置资源其他相关支出。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18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安排158.91亿元,加上上年滚存结余收入105.16亿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总计安排264.07亿元。

  2018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安排143.65亿元,年终滚存结余120.42亿元。

  以上是市代编预算,待各级人代会审批的同级预算报市后,再汇编2018年市级总预算,报市人大常委会备案。

  (二)2018年市级预算草案

  1.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18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18.14亿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10%。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主要项目安排情况是:

  税收收入11.77亿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10.59%。其中:增值税(含改征增值税)3.1亿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19.49%;企业所得税1.35亿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19.41%;个人所得税7094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11.96%;城市维护建设税9414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6.57%;土地增值税1.51亿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6.84%;契税3.26亿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5.29%;新增环境保护税800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规定,从2018年1月1日起,取消排污费,改征环境保护税。其他税收8107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6.21%。非税收入6.37亿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8.92%。其中:专项收入9594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1.34亿元,罚没收入1.29亿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1.56亿元,政府住房基金收入1.23亿元。

  上述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预计中央、省对市级的税收返还等补助收入,调入资金和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县(市、区)预计上解收入,减去预计上解省财政支出和补助县(市、区)支出后,市级一般公共预算财力预计35.98亿元,相应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5.98亿元。主要支出项目安排情况是: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4亿元,比上年调整预算增长37.28%,主要是预列政府性奖励补助;国防支出1827万元,比上年调整预算增加17.41%;公共安全支出3.95亿元,比上年调整预算增长26.45%,主要是增加市政中心反恐安保信访维稳电子安防系统、强制隔离戒毒所及医院运行费和提前下达上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教育支出7.02亿元,比上年调整预算增长10.88%;科学技术支出1.35亿元,比上年调整预算增长47.51%,主要是新增安排大数据产业专项经费;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29亿元,比上年调整预算增长10.2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9亿元,比上年调整预算增长16.96%,主要是预列离退休人员综治奖励补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缺口补助增加及部分民生事项提标扩面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79亿元,比上年调整预算增加18.66%,主要是增加安排食品安全经费用于支持食品安全示范市创建;节能环保支出5523万元,比上年调整预算增长18.29%,主要是加大对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发展和环境保护支持力度;城乡社区支出1.48亿元,比上年调整预算增长10.66%;农林水支出2.3亿元,比上年调整预算增长6.79%;交通运输支出2.05亿元,比上年调整预算下降0.3%,原因是上年存在债券资金安排的一次性支出,剔除此因素,同口径增长25.38%,主要是新增和加密航线增加航线补贴;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8696万元,比上年调整预算增长16.63%,主要是增加安排工业发展升级专项资金支持实施“产业兴市、工业强市”;商业服务业等支出4102万元,比上年调整预算增长18.34%,主要是增加安排纳入统计范围的商贸流通服务业企业奖励经费;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2788万元,比上年调整预算增长29.19%,主要是新增安排气象局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建设经费;住房保障支出1.5亿元,比上年调整预算减少27.85%,主要是上年安排了购房补贴;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036万元,比上年调整预算增加95.47%,主要是储备粮油补贴原在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安排,因国家取消收取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原相关支出转由一般公共预算保障,剔除此因素,同口径增长8.3%;预备费1.08亿元,比上年调整预算增加18.09%,达到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3%;债务付息支出1.13亿元,比上年调整预算增长58.09%,主要是新增外债、2014年城投企业债还本付息及2017年新增债券和置换债券利息等;其他支出8500万元(包括预留政府性奖励补助6000万元、增资增补2000万元、民生工程提标扩面资金500万元),比上年调整预算增长6.25%。

  2018年市级预算支出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国务院“约法三章”要求,认真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除中央、省、市有明确政策规定增加预算支出外,一律从严从紧安排;增加的经费突出“四个必保”,即必保个人经费、必保部门正常运转、必保民生工程、必保到期需偿还的政府债务支出;除此之外,重大改革经费统筹安排、据实保障,其他市级政策性支出或研究确定需安排的项目资金需求,根据轻重缓急,视财力量力安排。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18年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1.97亿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09亿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3897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3510万元,彩票公益金收入134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加上上级公路养路费转移支付收入2亿元和上年结余结转990万元,可安排收入总计4.07亿元。需要说明的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取消、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18号),自2017年4月1日起,取消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和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原相关支出根据市政府规定转由一般公共预算保障或不再安排。

  2018年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4.07亿元。其中:城乡社区支出1.83亿元,其他支出2.24亿元(包含公路养路费转移支付收入安排的支出2亿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18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10.35亿元,其中:利润收入891万元(企业上缴利润),股利、股息收入1120万元(预计罗宾公司720万元、汽运公司400万元),其他国有资本经营收入10.15亿元(含委托经营管理资产租金收入1500万元;公共基础设施市场化配置经营权招拍挂出让收入10亿元,属我市创新政府资源配置所产生的收益)。上年结转3289万元。

  2018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10.68亿元,其中: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1602万元,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177万元,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0.11亿元(主要是公共基础设施资产配置涉及相关费用支出,根据市场化配置期限分年度纳入财政中长期支出事项以及创新政府配置资源其他相关支出编入预算10亿元),调出资金3917万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18年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安排14.57亿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6.91亿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收入3.54亿元,失业保险基金收入3203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2.82亿元,工伤保险基金收入2842万元,生育保险基金收入1323万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5639万元。上年滚存结余收入15.94亿元。

  2018年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安排14.51亿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7.75亿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支出3.86亿元,失业保险基金支出1491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2.2亿元,工伤保险基金支出3644万元,生育保险基金支出1402万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533万元。年终滚存结余16亿元。

  (三)2018年重点审核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按照市人大常委会的要求,2018年重点审核市城乡规划建设局和市商务局部门预算草案。

  1.市城乡规划建设局。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安排的主要情况:(1)收入预算总额为1808.5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08.58万元,上年结余结转收入300万元。(2)支出预算总额为1808.58万元。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238.18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055.94万元、 商品服务支出119.9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2.28万元;项目支出570.4万元,均为保障运转类项目支出。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4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41.43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488.3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9.41万元。

  2.市商务局。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安排的主要情况:(1)收入预算总额为1200.9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43.19万元,上年结余结转收入457.78万元。(2)支出预算总额为1200.97万元,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623.19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437.8万元,商品服务支出59.7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25.65万元;项目支出577.78万元,其中保障运转类项目支出456.67万元,补贴补助类项目支出121.11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67.1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5.5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8.24万元。

  具体收支情况见市城乡规划建设局和市商务局2018年部门预算草案,请审议。

  三、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砥砺奋进确保圆满完成2018年预算任务

  201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做好各项财政工作,对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各项决策部署,促进经济平稳运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将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增强“四个自信”,牢牢把握财政经济工作正确方向和宜春发展的阶段性特征,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坚持创新方式,支持经济稳定发展。财政资金坚决退出一般性竞争领域,由直接投入向“以小撬大”的杠杆机制转变。1.撬动社会资本做强产业基金。全力支持相关发展平台通过市场化方式,加快发起设立规模700亿元的宜春市发展升级引导基金,撬动更多社会资本投入重点产业,推动产业和行业积极发展新技术、打造新业态、培育新动能。2.撬动“沉睡”资金和资产“化零为整”。进一步健全完善财政存量资金盘活统筹使用的机制,将闲置、沉淀的财政资金盘活,攥成拳头发力支持经济发展;推进通过创新政府配置资源和PPP方式盘活存量资产,以合规的市场化方式,实现公益性资产经营化,从体制机制上创新解决发展资金来源问题。3.撬动金融资本支撑实体发展。完善“四贷一保”机制,撬动金融资本帮扶中小微企业和科技型企业,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难题。4.撬动社会力量转变政府职能。探索在城市管护、居家养老、教育文化等多方面推行政府购买服务,提高公共服务供给的质量和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二)坚持服务大局,推动区域协同发展。一方面,着力提升中心城区综合实力。统筹财政资金支持打造“三个中心、一个基地”。1.支持打造文体教育中心。统筹市级财力安排教育发展专项资金7000万元,着力支持教育新区建设和教育事业发展。积极向财政部争取国际金融组织贷款1.5亿美元,支持宜春职业技术学院整体搬迁。2.支持打造休闲旅游度假商贸中心。市级整合安排旅游等服务业发展升级专项资金9600余万元,支持旅游、文化、金融、商贸流通等产业发展。安排城市发展专项、城市管护经费等1.5亿元,加大市容市貌整治改造力度。3.支持打造医疗健康养生中心。市级安排公立医院改革补助6200万元,支持医养融合发展,在医疗领域融入现代健康理念。安排食品安全专项、国家文明城市创建专项、国家卫生城市长效机制保障经费等1200余万元,支持打造养生城市品牌。4.支持打造大数据智慧小镇和新材料、新能源、电子信息、医药器械等先进制造业基地。市级安排工业发展专项5600万元,支持战略新兴产业和循环产业发展,推动锂电新能源和中医药产业发展。安排大数据专项5000万元,支持大数据产业发展与智慧经济产业特色小镇建设。安排电子商务发展专项600万元,支持打造电商产业。另一方面,着力推动县域经济加快发展。1.支持县域轻装上阵。实施好市对县财政管理体制调整,对现行市县财力分享机制进行简并,为县域经济发展松绑减压,支持县域按照“一核两翼”的总体布局,探索生态经济发展新路径、新模式。2.支持发挥规划引领作用。安排宜春市城乡规划编制经费、老城区核心区城市规划编制经费、宜万同城规划编制经费等3000万元,支持策应市委、市政府战略布局,以高水平的规划引领全市城乡区域新发展,推动宜万走廊加速发展。3.支持打造县域特色小镇。市级安排特色小镇奖补资金2000余万元,支持打造县域城镇化发展的新平台、产业升级的新载体、宜居环境的新典范、创新创业的新空间。

  (三)坚持以人为本,全力增进民生福祉。1.全力保障基本民生。按“可持续、保基本”原则,确保民生方面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超过七成,确保财政投入民生的资金只增不减,确保新增财力优先投向民生。2018年市级预算安排民生方面配套资金超过4亿元,比上年增加5400余万元。进一步强化大监督理念,实行全方位财政监管,把社会公众关注的教育、医疗、社保、“三农”、住房等民生支出作为财政监督的重点,确保民生资金落到实处、发挥实效。2.全力推进脱贫攻坚。市级整合安排精准扶贫专项资金7300余万元,支持实施产业扶贫激励政策,对脱贫攻坚重点地方给予帮扶。全力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市级安排农业发展升级专项5180余万元,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奖补。安排农村公路建设和危桥改造补助近5000万元,保障2018年全市25户以上人口自然村基本通水泥路,危桥改造完成任务。市级统筹安排新农村建设试点村配套资金2.2亿元,进一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3.全力支持生态环保。市级整合安排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专项资金5400余万元,继续加大省级流域生态补助争取力度,统筹对全市实行全面覆盖、标准统一的流域生态补偿。安排环境保护专项1600余万元,支持实施污染源普查、大气污染整治、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等。安排垃圾分类专项1500万元,促进资源回收利用,改善城乡环境。安排全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经费350万元,建立自然资源管理制度体系。

  (四)坚持深化改革,建设现代财政制度。1.构建科学规范的预算制度。将政府和部门所有收支均编入“全口径”预算,强化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衔接。进一步完善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推动各县(市、区)2018年全面推开中期财政规划编制。进一步细化、完善政府和部门预决算公开内容及形式,坚持“以公开促改革,以透明促规范”。坚持先预算后支出,规范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严格部门结转结余资金和经营性收入预算管理,实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以科学精准的预算约束预算执行。扩大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的编报范围,尽可能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政府各类资产和负债。进一步强化地方政府债务预算管理和限额管理,构建管理规范、风险可控的债务管理机制。进一步强化以民生资金为重点的财政专项资金检查监督,确保财政资金安全。2.构建权责清晰的上下级财政关系。在省事权与支出责任改革统一制度框架确定后,理顺市县两级的支出责任,探索将直接面向基层、量大面广、与当地居民密切相关、由地方提供更方便有效的基本公共服务,在市与县之间清晰划分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合理确定市县两级的财政事权。继续跟进国家所得类和货物劳务类税收制度、提高直接税比重、健全地方税体系以及提升税收立法层次等方面改革进程。3.构建公允有效的绩效体系。探索建立起包括“事前”绩效评审、“事中”绩效监控、“事后”绩效评价、“结果”绩效问责“四位一体”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体系。继续对市本级50万元以上项目和市人大重点审核的市商务局、市城建局等部门开展绩效目标管理工作。从民生资金领域及市委、市政府重大项目中选取部分项目开展重点评价。健全完善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完善第三方机构库、专家库、智库等,积极引入第三方力量参与绩效评价工作,加强绩效评价结果运用。

  各位代表,做好2018年的财政工作意义重大、任务艰巨。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自觉接受市人大、市政协的指导和监督,立足宜春发展定位,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砥砺奋进,不断开创财政事业新局面,奋力谱写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宜春新篇章!

  附件:1.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宜阳新区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3.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本级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附件1:

  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2017年预算执行

  情况和2018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

  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紧紧围绕“产业兴市、工业强市”打造“百亿企业、千亿产业、千亿园区”的中心工作和目标,积极履行职责和职能,保持全年收支平稳运行,并在政府融资、服务企业发展、强化社会保障等方面创造了许多新亮点。

  一、强化责任意识,科学精细抓好收支监管。一是健全调度机制。每月由财税部门及区直相关经济主管部门对园区企业生产经营和税收进行分析,每次有针对性的邀请10户企业,面对面解决纳税服务中存在问题。2017年纳税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达到18户,净增9户。二是规范税收秩序。充分发挥“金三”工程技术优势,组织财税部门对园区成立以来的土地使用、房产税、城建税、教育附加进行了全面清理,共清收3600万元。三是强化财政资金调度。在保证机关运转、扶持企业、债务还本付息等刚性支出的基础上,统筹资金3.04亿元用于园区基础设施建设。

  二、强化担当意识,全力保障项目建设资金。一是探索做好PPP项目建设。对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采取PPP模式,撬动社会资金9300多万元。二是用好政府债券资金。争取政府债券置换资金3.87亿元,确保纳入系统的债务安全、及时置换到位;首次争取新增政府债券2386万元,土地收储专项债券2550万元,启动了双创基地项目建设。三是抓好市场化融资。切实做好宜春创投公司的市场化转型,取得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5亿元债权融资计划的批复,并依法依规做好融资租赁、发行中票、企业债券、PPN等融资渠道的基础性工作。

  三、强化发展意识,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难题。一是推动企业上市。举办了上市企业培训班,出台了促进企业上市挂牌的支持政策,促进5户企业在新四板挂牌,兑现区级奖励50万元。二是积极解决企业融资担保。与市担保公司建立了合作机构,为园区13户企业提供市场化担保,帮助企业解决融资1.17亿元,财园信贷通企业77户,放款余额3.55亿元。三是积极推进产业基金落地。积极衔接市级锂电产业基金的申报工作,加快经开区自身主导基金的对接,先后与20多家基金公司进行了对接洽谈,与其中3家签订了合作协议。

  四、强化民生保障,推动社会事业全面提升。一是保障安居工程建设,拨付棚户区改造资金6750万元,完成300户棚改任务;二是关注被征地农民生活保障,安排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资金6600万元,惠及1757人;三是加大对教育事业发展的支持力度,教育支出实现2619万元,保障中小学生在校生8263人,金园小学全面改造得到国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检查组的肯定。四是安排就业资金200万元,用于支持农民工、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惠及3740人。

  2017年财政收支的执行具体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经开区财政总收入执行数11.63亿元,较上年增长10.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执行数6.21亿元,较上年增长13.6%,完成预算的108.2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主要项目执行情况是:

  税收收入5.55亿元,完成预算的99.21%,主要是重点企业受原材料价格上涨等影响出现减收。其中:增值税18831万元,完成预算的94.16 %;营业税10万元;企业所得税6357万元,完成预算的77.52%,主要是远东福斯特原产材料价格翻倍增长,压缩盈利润空间;加之新投入生产线,折旧增加,企业所得税同比减少1112万元;个人所得税2405万元,完成预算的77.58%,远东福斯特个人所得税同比减少293万元,一次性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收入较上年有所减少;城市维护建设税3584万元,完成预算的132.74%,主要是国、地税部门对附征税进行了清理;其他税收2.42亿元,完成预算的111.02%。非税收入6661万元,完成预算的442.89%。其中:专项收入1682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2630万元;罚没收入1070万元;政府住房基金收入1108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171万元。

  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上级补助收入,减去上解上级支出、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数6亿元,完成预算的98.58%。主要支出项目预算执行情况是: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2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99.71%;公共安全支出17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32%,主要是增加了消防大队营房建设经费;教育支出18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0.28%;科学技术支出1.02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主要是支持企业技术研究和开发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2.6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69.17%,主要是增加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保缴费补助及采购医疗器械的支出;城乡社区支出3.04亿元,完成年初预算104.78%;农林水支出2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29.5%,主要是增加了扶贫支出;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亿元,完成年初预算90.91%。

  二、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经开区基金预算收入8.96亿元,主要是: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4451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2079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8.25亿元,污水处理费收入535 万元。基金预算支出8.97亿元,均为城乡社区支出。

  以上是预算收支执行数,年度决算后会有所变化,届时再向人大常委会报告。

  2018年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经开区将主动适应新常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四年翻一番,决战工业八千亿”目标,认真做好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提质增效两篇文章。财政收支预算按照“保重点、控一般、促统筹、提绩效”的原则和提高预算科学性和前瞻性、提高支出有效性和精准度的要求从严从紧进行编制。2018年财政总收入目标为12.79亿元,同比增长10%。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18年经开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安排6.84亿元,较上年执行数增长10.08%,主要项目安排情况是:

  税收收入6.20亿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11.75%。其中:增值税2.10亿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11.51%;企业所得税850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33.71%;个人所得税340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41.37%,城市维护建设税300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下降16.29%;耕、契两税1.42亿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20.16%;其他各项税收收入1.17亿元,比上年执行数下降5.1%。非税收入6408万元,比上年执行数下降3.79%。其中:专项收入1850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长9.98%。

  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上级补助收入,减去上解上级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19亿元。主要支出项目安排是: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68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8.19%;公共安全支出170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30.76%,主要是加大对消防和公安保障力度;教育支出200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11.11%;科学与技术支出1.2亿元,比上年预算增长20%,为支持企业技术研究和开发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2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1.3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63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35.83%,主要是加大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支持力度;节能环保支出300万元,主要是加大对园区环保建设的投入;城乡社区支出3.5亿元,比上年预算增长20.68%,为经开区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管护支出;农林水支出20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亿元,较上年预算下降9.09%,主要是规范支出功能分类使用,将属于技术研究与开发相关支出列入科学与技术支出;预备费200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700万元;其他支出2000万元。

  二、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经开区基金预算收入安排6.86亿元,其中: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3400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3133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6.15亿元,污水处理费收入600万元。基金预算支出相应安排6.86亿元,均为城乡社区支出。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经开区国有资金经营预算收入安排5亿元,主要是参照市级创新资源配置方式,为非经营性资产的经营权转让收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相应安排5亿元,主要是公共基础设施资产配置涉及相关费用支出,根据市场化配置期限分年度纳入财政中长期支出事项以及创新政府配置资源其他相关支出。

  2018年工作举措

  2018年,经开区将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打赢“三大攻坚战”的信心和决心,紧紧围绕打造“百亿企业、千亿产业、千亿园区”,力争“四年翻一番,决战工业八千亿”的既定目标,以更加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更加务实的工作举措,“推转型、助发展、促和谐”,扎实推动经济事业发展实现新跨越。

  一、抓财政杠杆,提升资金保障水平。一是疏通政银企对接渠道。进一步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撬动作用,出台激励措施,鼓励金融机构发放知识产权、股权抵押贷款,应收账款质押、仓单质押、保理、法人账户透支等信贷服务方式。二是疏通担保渠道。进一步优化与省、市担保公司的合作,探索建立经开区自身主导的担保公司,按市场化的办法为企业融资提供担保。鼓励金融机构针对工业企业特点,大力推广买方信贷、设备按揭、融资租赁以及“技改贷”,“扩产贷”等金融产品。三是支持企业上市和挂牌。通过“一厂一策”培育引导、落实支持奖励政策等方式,鼓励引导正拓新能源、明冠新材料、合纵锂业等企业上市挂牌和重组。四是加快基金落地。由创投公司加快设立100亿元的宜春市高新技术产业引导基金,打造宜春经开区的资金成本优势。

  二、抓资产清收,提升资源运营能力。一是建立健全清收机构。成立清收小组,抽调专门人员,主抓资产清收。二是分类清收企业借款。严格按规定做好“财园信贷通”贷后清偿管理,对管委会和下属国有公司债券进行全面清理,分门别类拿出处理办法,盘活闲置资金。三是充分盘活闲置资产。通过“腾笼换鸟”的办法,盘活园区企业闲置土地和厂房等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率。

  三、抓深化改革,提升财政管理能力。一是深化预算改革。进一步提升部门预算的科学性,根据经开区的实际,科学制定园区管护、招商引资、项目服务等方面的支出标准,增强预算刚性,规范预备费管理。二是深化国库集中收付管理。规范基本建设资金和企业发展资金支付管理,全部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方式进行。落实预算单位的主体责任,调整组建区会计核算代理中心,负责区直单位的会计代理核算。三是深化投融资管理改革。将经开区各单位的经营性资产统一进行打包注入创投公司,将收储的土地和房产全部划转至创投公司,提升创投公司市场化营运能力,为园区建设提供充分的资金保障。四是深化街道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坚持分灶吃饭、分级管理,进一步明晰管委会与街道的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实现区街共赢、共同发展。

  四、抓增收节支,提升财政绩效管理。一是抓好组织收入。通过建立税收保障机制,推进综合治税,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确保颗粒归仓。二是规范资金管理。制定出台《宜春经开区预备费及归口专项经费审批拨付规程》、《宜春经开区政府投融资工程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宜春经开区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三是抓好财政监督和绩效评价。开展全区预算单位财务情况财政监督检查,对50万元以上的项目进行绩效评价。

  

  

  

  附件2:

  宜阳新区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

  和2018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宜阳新区财政局

  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宜阳新区全面落实“产业经济升级、城市面貌升级、民生福祉升级,加快富裕宜阳、美丽宜阳、幸福宜阳建设”的总体部署,继续壮大新区财政综合实力,统筹盘活财政存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提高依法理财水平,积极防范财政风险,促进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一、强化税收征管,财政收入实现稳步增长。一是认真研究宏观形势,结合中央、省税制调整,科学确定收入预期目标。二是加强与国、地税的沟通协调,分析经济形势,提出相应对策,确保均衡入库。三是加强对重点纳税企业、重点税种的分析与评估,完善税源监控体系,充分利用工商信息管理平台,结合税务登记管控系统,确保收入应收尽收。四是将非税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管理,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全年实现财政收入2.82亿元,比上年增长23.71%。

  二、提升民生保障,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步伐。一是投入民生方面支出1.2亿元,教育振兴计划、“15分钟社区卫生服务圈”和“15分钟居家养老服务圈”等惠民工程初显规模。二是投入教育、医疗补贴等近400万元,帮助解决就业岗位2000余个,提供公益性岗位13个,建档立卡贫困户全部实现精准脱贫。三是全力推进智慧产业特色小镇(大数据产业园)规划建设,首期工程大塘片区智慧经济产业园建设方案已通过审核。四是招商引资成效显著,腾讯、华为、中科院智慧城市产业联盟、中国呼叫中心联盟、塑想科技等知名企业来进行考察洽谈,30亿元新经济产业发展投资基金已经获批,大数据产业运营有限公司已注册成立。

  三、加强财政监督,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一是对财政专项资金、会计信息质量、内部监督检查等方面精心编制财政监督计划。二是认真执行财政监督计划,努力完成财政监督工作任务。三是继续做好“资金账户运行管理系统”的对账管理工作,确保各财政专户及预算单位账户安全、高效运行。四是对安置房小区物业补贴、城管执法专项经费及棚改专项经费开展绩效评价工作,涉及资金800万元,全面引入第三方评价机构实施财政再评价,评价结果在预算编制中得到了应用。

  四、多方筹集资金,提高财政保障发展力度。一是全年累计清理以前年度土地欠款1.19亿元。二是累计申请融资贷款88.7亿元,已到位资金62.1亿元;成功入选省财政厅PPP项目库,总投资18亿元,将引入PPP引导基金2.5亿元,带动社会资本15.5亿元。三是积极争取中央棚改补助资金,落实相关配套,全部用于辖区内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建设项目,当年实现新交房534套,183户拆迁户顺利入住。

  2017年宜阳新区财政收支预算的具体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宜阳新区财政总收入完成2.82亿元,比上年增长23.7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23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05%。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主要收入项目完成情况是:

  税收收入1.11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65%,主要是受“营改增”改革后中央、省与地方税收收入分成体制调整因素影响。其中:增值税(含改征增值税)5213万元,完成预算的149.45%;营业税709万元,完成预算的32.9%;企业所得税1748万元,完成预算的72.74%;个人所得税1399万元,完成预算的254.36%;资源税28万元,完成预算的6.33%;城市建设维护税802万元,完成预算的99.5%;房产税917万元,完成预算的96.02%;印花税254万元,完成预算的82.73%;城镇土地使用税31万元,完成预算的93.93%。非税收入1248万元,完成预算的315.15%,主要是增加罚没款及部分安置房处置收入缴库。其中:专项收入323万元(均为教育费附加收入),罚没收入19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735万元。

  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上级补助收入、调入资金、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减去上解上级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23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75%,主要原因是新建棚户区改造安置房规模压缩,支出相应减少。主要项目预算执行情况是: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4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99%;公共安全支出11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5.24%,主要是增加了宜阳公安分局刑侦大楼装修装潢及运兵车购置等支出;教育支出38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6.4%,主要是教职工增人增资、新增生员、新添教学设备及新建两所学校启动资金等支出;科学技术支出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主要是科技研发及相关成果应用未全面启动;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62%,主要是文化艺术中心场所全面维修未启动;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06%,主要是民生政策提标扩面;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35%,主要是社会抚养费收缴大幅下降及建档立卡贫困户入院治疗人次减少;节能环保支出10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70%,主要是增加中心城区雾炮车等节能环保投入;城乡社区支出68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5.84%,主要是基层社区运转保障经费提标及小街小巷改造;农林水支出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15%;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4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92%,主要是减少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相关支出;商业服务业等支出84万元,主要是新增纳入统计范围的商业服务业企业奖补;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25万元,主要是加强土地管理;住房保障支出11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2%,主要是减少棚改安置房建设支出;债务付息支出14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8.33%,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财力有限,银行贷款利息支出主要由政府性基金承担;债务发行费用支出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他支出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5%,主要是将部分预留支出安排至具体科目。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宜阳新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24亿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16亿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723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18万元。

  上述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减去调出资金,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1.13亿元,其中:城乡社区支出1.07亿元(其中银行贷款付息支出1亿元)、债务付息支出600万元(均为专项债务付息)。

  以上是预算收支执行数,年度决算后会有所变化,届时再向人大常委会报告。

  2018年预算草案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18年宜阳新区财政总收入预计完成3.11亿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10%;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安排1.44亿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16.77%。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主要项目安排情况是:

  税收收入1.3亿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17.52%。其中:增值税(含改征增值税)697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33.7%;企业所得税215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22.99%;个人所得税1692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20.94%;资源税32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14.28%;城市维护建设税882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9.97%;房产税1009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10.03%;印花税279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9.84%;城镇土地使用税33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6.45%。非税收入1373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10.01%。其中:专项收入373万元(均为教育费附加收入)、罚没收入10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900万元。

  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上级补助收入,减去上解上级支出后,2018年宜阳新区预算财力为2.42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相应安排2.42亿元。主要项目安排情况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913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16.75%,主要是增人增资及增加服务产业转型升级相关支出;公共安全支出962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4.22%;教育支出331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79.69%,主要是增加两所新建学校的人员、采购、生均公用经费及正常增人增资等支出;科学技术支出30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200%,主要是增加智慧经济小镇、大数据产业推动等相关科技成果转化及技术创新等方面的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81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16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69.21%,主要是考虑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提标后社会保险相应增加、民生资金提标扩面及实施就业扶贫等因素;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87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16.22%,主要是实施健康扶贫,增加对贫困户住院治疗费用的补助;节能环保支出105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2000%,主要是增加辖区内降尘、除噪、治污等环保支出;城乡社区支出5466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16.49%,主要是增加开展社区项目化建设等中心工作支出;农林水支出76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523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191.2%,主要是继续落实企业优惠政策及大数据产业园区后续配套;住房保障支出2385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53.57%,主要原因是棚改安置房建设规模缩减;预备费727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8.18%,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3%足额安排;债务付息支出1000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58.33%,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可用财力有限,全年计划付息支出5.6亿元,其余5.5亿元均通过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债务发行费用支出3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其他支出10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18年新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9.53亿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8.83亿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6500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5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相应安排9.53亿元。其中:城乡社区支出9.47亿元(其中银行贷款付息支出5.44亿元),债务付息支出600万元(均为专项债务付息)。

  2018年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注重招大引强,培育新兴税源,促进财政收入稳健增长。2018年全区计划完成财政收入3.11亿元,比上年增长10%。一是继续加强与国、地税部门的协调配合,深入推进综合治税,横向到底、纵向到边,狠抓重点税源监控,确保应收尽收。二是加大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税收清缴,做到已完工决算项目税收清算率达到100%。三是着力培育新兴税源,抓紧智慧经济小镇和大数据产业园项目,努力实现新经济的飞跃。

  二、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突出保障重点,提高民生水平,维护社会稳定。一是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严禁超范围、超标准安排支出,控制和降低行政运行成本,确保“三公”经费只减不增,并实现 “三公”消费网络监管平台对所有预算单位全覆盖。二是进一步完善区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建立稳定的增长机制,加大对街道、社区基层机构运转的保障力度,切实提高基层干部基本报酬。三是进一步提高基层党建经费投入,加强对党建经费的监管,落实好“党建+”的理念。四是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机制,确保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补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做好被征地农民再就业培训工作。五是进一步做好民生保障提标扩面工作,集中财力足额配套资金,全力打好脱贫攻坚战。

  三、进一步创新投融资机制,盘活闲置资源,提升融资聚资功能,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一是继续做好项目建设资金的筹集工作,做到项目包装、贷款两不误,确保资金不断链。二是制定出台贷款资金使用流程及管理办法,加强监管,防止资金流转风险及系统行债务风险。三是积极盘活闲置资源,努力将新城公司打造成百亿企业,加快智慧经济小镇及大数据产业园区建设。

  四、进一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强化财政“大监督”机制,确保财政资金使用安全。一是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区、街两级预算单位实现全覆盖,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纳入年终考核,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二是加强与审计、监察部门的协作,重点开展内部控制、会计质量、预决算公开及民生资金等方面的监督检查。三是在资金使用上始终以安全为最高准则,加强对财政资金的监管,完善资金拨付手续,确保资金合理有效使用。

  五、进一步加大土地款清欠力度,确保土地经营收入足额入库。继续加强与国土、财政、税务等部门的协调,加大对到期土地出让欠款的清收力度,对欠款企业有在宜阳新区承接工程项目的,在支付工程款时对接清收事宜。同时,对久拖不付的企业将上报上级政府,通过法律程序进行清收。

  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本级2017年预算

  执行情况和2018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财政局

  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紧紧围绕“将明月山景区建设成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康疗养生、休闲度假旅游目的地”的发展定位,以“一区两镇”创建为目标,积极培植税源,切实加强征管,充分挖掘潜力,优化支出结构,深化财政改革,加快产业升级,确保了财政收入持续稳定增长,有力推动了旅游产业持续升级、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社会环境和谐稳定。

  一、依法科学征管,收入征管水平进一步提升。一是细化落实收入目标。全力抓好了分月、首季开门红、“双过半”任务的落实,全年完成财政总收入2.6亿元,同比增收5004万元,增长23.7%。二是强化税收征管。重点对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建安税、耕占税等进行了专项清理,对企业进行纳税评估,涉及梦月山庄、山顶小火车、鑫达酒店等12个企业,清理清收税收2350万元。三是强化税源培植。将辖区国有资产资源整合注入明月山旅游集团,提高了集团竞争和融资能力。目前观光索道、宋城·明月山千古情以及仁和水厂项目陆续签约落地,融资工作也取得突破,已获江西银行、光大银行等银行授信额度15亿元。全年新签约昌飞低空飞行、美高梅酒店、康博昇国际康疗养生谷等产业项目21个,签约金额31.9亿元。

  二、优化支出结构,保障民生和重大项目资金需求。一是民生资金配套全面保障到位。预算安排民生资金1151.8万元,同比增加191.6万元,增长20%;发放惠农“一卡通”补贴1548.9万元,惠及农户8400余户。二是涉农、扶贫资金全面整合到位。全年共整合下达涉农、扶贫资金2433万元;下达秀美乡村项目建设资金680万元。三是项目建设资金全面保障到位。通过争取上级补助、土地专项债券、清理结余结转资金等方式筹措资金1.3亿多元用于重点项目建设,有力保障了一区两镇创建等重点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

  三、着力深化改革,财政管理水平实现新突破。一是全面推进预算公开。将管委会本级、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预(决)算通过政务网向社会全面公开,所有公开内容都细化到了项级科目。二是强化预算执行。严格执行市人大批准的年初预算,并将支出预算录入大平台,凡未列入预算的一律不得支出,不得改变预算支出的用途。三是推进财政绩效考评。草拟了《关于开展2017年度区级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工作的通知》,选择营销公司等四个单位开展预算绩效评价,将考核结果纳入下年编制项目预算的重要依据。

  四、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强化财政监督职能。一是精心编制财政监督工作计划。草拟了《2017年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财政监督检查计划》,按照时间节点积极落实各项财政监督检查工作。二是重点开展专项检查工作。组织实施了“三公”经费专项检查、会计监督检查和预算编制执行等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了经发局、监察局、温汤中学等七个单位,有针对性地改进和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及管理流程。三是抓好国资监督管理工作。认真组织全辖区开展了资产清查,对辖区各单位、企业的基本情况、财务情况以及资产情况等进行全面清理和核查,全面摸清家底。

  2017年明月山管委会本级财政收支预算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2017年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执行数5258万元,完成预算的126.97%。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主要项目预算执行情况是:

  税收收入1372万元,完成预算的123.49%,主要原因是:税务部门对以前年度集镇建设用地耕地占用税进行了清收。其中:增值税(含改征增值税)445万元,完成预算的63.39%;营业税2万元;企业所得税233万元,完成预算的92.83%;个人所得税94万元,完成预算的102.17%;资源税15万元,完成预算的125%;城市维护建设税34万元,完成预算的75.56%;房产税11万元;印花税10万元,完成预算的111.11%;城镇土地使用税4万元;耕地占用税524万元。非税收入3886万元,完成预算的128.25%。

  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上级补助收入和下级上解收入,减去上解上级支出和补助下级支出后,2017年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1.85亿元,完成预算的140.87%。主要项目预算执行情况是: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870万元,完成预算的129.51%,主要是增人增资及加大对党建方面支持力度;公共安全支出1455万元,完成预算的173.01%,主要是增加集镇交通设施维护以及公共安全管理相关经费支出;教育支出926万元,完成预算的389.08%,主要是上级补助增加,用于义务教育学校发展、学校改造、义务教育经费保障等增加支出;科学技术支出10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5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72万元,完成预算的165.18%,主要是上级补助增加,用于支持社会保障和就业相关政策提标扩面等增加支出;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完成634万元,完成预算的107.28%;节能环保支出235万元,主要是上级补助增加,用于退耕还林、林业生态保护等项目建设支出;城乡社区支出1373万元,完成预算的216.22%,主要是加大集镇管护及公共设施维护投入;农林水支出2982万元,完成预算的303.05%,主要是上级补助和扶贫支出增加,用于公益林补助、精准扶贫及新农村建设等项目支出;交通运输支出584万元,完成预算的2920%,主要是上级补助增加,用于公路、危桥改造等项目建设支出;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50万元,完成预算的149.7%,主要是增加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支出;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345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9%;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67万元,完成预算的146.49%,主要是加强对土地方面管理;住房保障支出完成275万元,完成预算的1309.52%,主要是上级补助增加,用于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建设增加支出;债务付息支出339万元,完成预算的121.07%,主要是置换债券利息增加支出;债务发行费用支出2万元,主要是新增土地债券发行费用增加支出;其他支出1861万元,完成预算的82.2%,主要是年度预算执行过程中将部分预留经费明确至具体支出科目。

  二、基金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2017年区本级基金预算收入5.06亿元,完成预算的326.07%,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5.06亿元。基金预算收入超预算,主要原因是宋城演艺项目土地出让增加基金收入3.96亿元。

  上述基金预算收入减去上解上级基金预算支出3665万元后,2017年区本级基金预算支出4.69亿元,完成预算的302.44%,其中:城乡社区支出4.69亿元。基金预算支出超计划完成预算,主要原因是“一区两镇”等项目建设和征地拆迁补偿增加支出。

  以上是预算收支执行数,年度决算后会有所变化,届时再向人大常委会报告。

  2018年预算安排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18年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安排370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下降29.63%。主要项目安排情况是:

  税收收入70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下降48.97%,主要原因是2017年对耕地占用税等进行了专项清理,存在一次性收入。其中:增值税(含改征增值税)353万元,比上年执行数下降20.67%;企业所得税18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下降22.74%;个人所得税79万元,比上年执行数下降15.95%;资源税15万元,与上年执行数持平;城市建设维护税35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2.94%;房产税1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下降9.09%;印花税10万元,与上年执行数持平;城镇土地使用税5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25%;土地增值税13万元。非税收入300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下降22.79%,主要是上年存在一次性清理收入。

  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上级补助收入和下级上解收入,减去上解上级支出和补助下级支出后,区本级预算财力为1.56亿元,相应安排支出1.56亿元,比上年预算数增长18.34%。主要支出项目安排情况是: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49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33.07%,主要是增加温汤游客服务中心运转维护支出;公共安全支出917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9.03%;教育支出220万元,比上年预算下降7.5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32万元,比上年预算下降2.61%;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735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24.36%,主要是增加卫生院及基本公共服务等相关支出;城乡社区支出836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31.65%,主要是增加城市管护专项经费支出;农林水支出2062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109.55%,主要是增加新农村建设及精准扶贫专项支出;交通运输支出2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67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3759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9.24%;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31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14.91%;住房保障支出109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419.04%,主要是增加贫困群众住房维修、改造等相关支出;预备费465万元,比上年预算下降33.57%,主要是按规定比例编制预备费;债务付息支出286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2.14%;其他支出2288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1.06%。

  二、基金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18年区本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2.28亿元,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2.28亿元。

  2018年区本级基金预算支出相应安排2.28亿元,主要是城乡社区支出2.28亿元。

  2018年工作措施

  2018年,明月山将坚定不移地按照市委“产业兴市、工业强市”发展战略和打造“三个中心、一个基地”目标定位。不断“强基础、优服务、求突破”,构建“山上尽情玩、山下秀田园、温汤硒健康、洪江禅意浓、全域大旅游”五个板块,将明月山打造成为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休闲旅游度假商贸中心、医疗健康养生中心。

  一、转变方式促进财政经济提质增效。一是进一步强化税收征管。全面强化综合治税,加强税收收入征管,确保2018年实现财政收入3亿元,同比增长14.8%。二是完善国有资本发展平台整合机制,重点对分散的国有资产资源进行优化整合,促使明月山旅游集团成为投融资改革创新平台、国有资本投资运营的主体。三是加快建立发展升级引导基金,计划设立城市发展、旅游文化、特色农业发展升级引导基金70亿元,全力支持做好温泉保护开发、生态文化旅游、大健康产业等文章。四是努力破解融资难题,继续强化本级融资平台建设,努力争取市级融资平台支持,全力保障我区旅游提质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实施。

  二、以人为本推进民生保障全覆盖。一是全力落实好各项民生实事。根据省、市民生保障政策要求,全面落实各项民生保障配套资金。全面落实扶贫攻坚战的各项工作部署,尽快让贫困村组、贫困群众脱贫致富。二是全力做好失地农民保险改革工作。认真落实好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做好资金测算,确保养老保险缴交工作落实到位,重点加强四方井水库项目失地农民补偿资金兑现及资金监管工作,保障项目建设顺利推进。三是做好各类民生、涉农资金拨付与管理。对于上级财政部门下达的各项民生保障、涉农资金,要及时协同业务主管部门,结合区级配套资金,按规定尽快拨付到位。同时,建立健全基本民生保障、涉农资金管理制度,提高资金管理的规范性,提升资金的绩效。

  三、深化财税改革建立现代财政制度。一是健全完善预算管理制度。在足额保障好人员、公用经费的同时,对项目支出坚持按“零基预算”编制,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支出,确保“三公”经费只减不增。二是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完善绩效评价结果反馈、整改和预算安排挂钩机制,同时引入第三方参与绩效评价,提高评价结果的权威性和公正性。三是切实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建立地方政府债务收支情况随同预算公开的常态机制,出台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建立债务风险预警指标体系,加强对政府性债务的检查与监督。四是深化区乡财政体制改革。建立出台财力与事权相匹配、激励与约束并重的区乡财政管理体制,规范政府间分配关系,在做强本级财政收入规模的同时,确保新增财力继续向乡镇倾斜,进一步增强乡镇政府公共服务保障能力。

  四、深入推进财政监督机制建设。一是落实监督责任。主动加强与业务主管部门的配合,按照谁主管资金,谁负责日常监督的要求,形成共同参与、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二是健全监督机制。建立完善区乡两级联动的监督体系,实现到乡的资金,由区级组织检查,两年内查一遍;到村的资金,由乡镇财政组织检查,两年查一遍,确保实现转移支付资金和专项补助资金监督检查两年全覆盖。三是加强专项监督检查。重点对脱贫攻坚、新农村建设以及四方井水库项目等专项资金开展监督检查,建立完善项目财务管理制度、资金支付制度等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财务核算、资金管理,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市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秘书处  

附件: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执行及预算表.xls
附件: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及预算表.xls
附件: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分项表.xls
附件:4.一般公共预算本级基本支出表.xls
附件:5.一般公共预算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表.xls
附件:6.政府一般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表.xls
附件:7.政府性基金收入执行及预算表.xls
附件:8.政府性基金支出执行及预算表.xls
附件:9.政府性基金支出分项表.xls
附件:10.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表.xls
附件:11.政府专项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表.xls
附件:1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执行及预算表.xls
附件:1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执行及预算表.xls
附件:1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分项表.xls
附件:15.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执行及预算表.xls
附件:16.社会保险基金支出执行及预算表.xls
附件:17.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分项表.xls
附件:18.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结余情况表.xls
附件:19.宜春市关于省对市和市对县2017年转移支付有关情况的说明.doc
附件:20.政府债务限额和余额说明.doc
 
365备用网址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网站帮助 | 联系我们
    主办:365备用网址  承办:365备用网址  赣ICP备08100672号
  技术支持:365备用网址信息中心 联系方式:caizheng_xxzx@jxf.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