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乡镇财政建设,切实发挥乡镇财政作用,近日省财政厅下发了《江西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8年乡镇财政补助经费的通知》(赣财地指[2018] 12号),我市获得乡镇财政补助经费226.9万元,要求各地按每个乡镇(街道)财政所不低于1万元的标准落实上述补助经费,进一步加强对乡镇财政工作的指导和支持力度,努力提高乡镇财政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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