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财绩〔2018〕8号
市直各部门:
为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预算法》、《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春市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宜府办发[2013]24号)、《365备用网址关于印发〈宜春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宜财绩[2013] 5号)有关精神,现就开展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含义及目的
以部门预算资金为对象,以部门所有支出所达到的产出和效果为考评主要内容,促进部门高效履职。
二、评价对象
(一)市财政局选择市人大重点审查部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进行重点评价;
(二)其他市直部门自选本级或所属单位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三、评价主要内容及评价体系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以及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的设定情况;围绕部门履职所需的资金投入、预算执行和管理情况;部门资产管理匹配情况;年初工作计划、目标及布置的重点工作任务所制定的制度、采取的有效措施及目标实现率;部门职责履行情况及效果;社会公众满意度等(详见附件3、4)。
四、 评价方式及程序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可自行组织,也可委托第三方进行。绩效评价主要程序包括:1. 制定绩效评价工作方案。成立绩效评价工作组,明确评价工作方案,设置科学合理的评价指标(详见附件3、4,可结合部门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以客观反映部门整体支出的绩效水平;2.实施考核评价。通过收集单位数据和资料、实地核查、重点抽查及调查问卷等方式,对照评价指标逐一进行现场评价、打分,出具评价结果;3.撰写并提交绩效评价报告及相关资料(绩效评价报告提纲及相关资料清单见附件1、2)。
五、评价结果应用
评价结果分为优、良、中、差四个档次,根据评价分值,确定评价对象对应的档次。评价结果作为下年度部门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具体分值与档次见下表:
评价分值与评价等级表
等级 | 优 | 良 | 中 | 差 |
分值 | 得分≥90分 | 90分>得分≥80分 | 80分>得分≥60分 | 60分及以下 |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是提高部门履职能力和高效运行的有力手段,也是深化政府体制改革、财税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部署,确保评价工作顺利开展。
(二)落实责任,按时完成。各部门接到通知后,要立即启动对本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考评工作,建立工作责任制,拟定时间节点、落实到人。各部门应于7月31日之前完成自评,并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及相关佐证材料报市财政局对口管理业务科备案。各部门要按照《江西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要求,加强自律意识和单位诚信意识,并对填报的相关数据、佐证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市财政局将于9月30日之前对纳入市人大重点审核部门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开展再评价。
(三)强化应用,提高效率。各部门应当将评价结果应用作为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落脚点,及时整理、归纳、分析、反馈绩效评价结果,并将其作为改进预算管理和以后年度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
附件:
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格式
2.佐证材料清单
3.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分表表样
4.部门社会公众满意度调查问卷(参考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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