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非税收入票据管理,充分发挥“以票管收、源头管控”的作用,现依据《江西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财政票据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0号)有关规定,按照《365备用网址关于下达2018年财政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宜财监发[2018] 4号)的工作安排,我局拟开展市本级财政票据使用情况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市本级领用财政票据的行政事业单位。
二、检查方式及时间
本次检查采取全面自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自查阶段(5月至6月)。各用票单位对财政票据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自查,自查结束后按照要求将自查表于6月4日前报市非税收入管理局(宜阳大厦东座621室)。联系人:石璐,联系电话:3571832,邮箱:ycsfsj@126.com 。
(二)重点检查阶段(6月至7月)。市财政局将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抽取部分市直单位进行重点检查,具体单位见检查通知。
三、检查主要内容
本次检查内容包括是否建立健全财政票据的领用、保管、使用、核销、销毁等管理制度;是否设立票据专管员、设置财政票据管理台账;专人专库(柜)保管财政票据,有无遗失情况;是否严格按核定的票据种类、使用范围开具票据,填开内容要素是否规范、真实、完整;是否按期结报核销票据;政府非税收入收缴是否按规定执行。
四、检查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精心准备,对照自查表中的内容扎实开展自查工作。通过自查,对非税收入收缴和财政票据管理等工作存在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确保专项检查工作顺利开展。
(二)认真开展自查。各单位应按检查程序及时下载自查表格,准备资料,做好票据分类清理工作,已使用票据分票种、按票据号码(升序)整理成册制作封面并装订。并在规定时间将自查情况和整改情况报送市非税收入管理局,逾期不送检的视为检查不合格。不合格的单位,应在10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整改期间我局将暂停供应票据并进行复检。对于限期内拒不整改或复检仍不合格的单位,我局将停止供应票据并组织专项稽查。
(三)严格检查程序。根据《财政票据检查工作规范》要求,严格按照下发检查通知、实施监督检查、编制工作底稿、交换检查意见、提交检查报告、情况汇报和规范整改的程序进行。
(四)严守检查纪律。检查人员要认真履职,严格按照法定职责和法定程序开展检查,检查期间必须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遵守各项廉政规章制度。
附件:
1.2017年度财政票据专项检查自查表
2、2017年度财政票据专项检查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