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以书面、实名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的质询和疑问。《政府采购法》第52条规定:供应商的质疑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是供应商维护自身权益的一种法定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