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内容(品牌、中标优惠率、协议供应商)详见本文附件:表格1-19。 特别说明: 宜春市政府采购网公布的协议供货优惠率为协议采购时的最低优惠率。市直单位实际采购时,应结合采购数量和当时市场价格等情况,与供货商协商确定最终实际供货价。供货商应保证最终实际供货优惠率不得低于协议供货优惠率,更必须低于当时的市场价格。 在产品和服务完全可比的条件下,当市直单位发现协议供货价高于市场平均价格时,请及时向市政府采购办反映(传真及电话: 0795-3569184)。市政府采购办在调查核实后将对该供货商做出严肃处理,直至取消协议供货资格,并列入不良供货商名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