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良友
(2014年2月28日)
同志们:
经市政府同意,今天召开全市财政工作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省委十三届七次、八次全会和市委三届五次全会(扩大)及全省财政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13年全市财政工作,部署2014年财政工作,推动全市财政事业再上新台阶。等下,谢来发常务副市长将作重要讲话,请大家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抓好落实。下面,我就2013年全市财政工作情况向大家报告,就做好2014年全市财政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2013年全市财政工作回顾
201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上下克服宏观经济下行的压力,把握“稳中快进、难中取胜”的工作总基调,实施工业、农业、服务业和城市建设等“四大战役”,全市经济稳中向好,在此基础上财政整体运行良好。
(一)财政收入稳步增长
2013年,全市财政总收入完成233.4亿元,增长16.5%,增幅高于全省1.3个百分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159.4亿元,增长20.4%,高于全省2.3个百分点。财政收入赶超进位实现总量和质量“双双跨越”。在近三年我市财政总收入增幅年均递增35.5%、财政收入基数迅速抬高的情况下,全市财政收入仍实现较好增幅,财政收入总量保持全省第4位,全市财政总收入和税收收入分别超出第5位1.4亿元和16.8亿元,税收收入占财政总收入比重83.2%,不但高出全省平均数2个百分点,更比第5位高出6.8个百分点。县域经济进一步壮大。实现县县财政总收入过6亿元,多数县市区收入迈上新台阶。财政总收入超20亿元县(市、区)达到4个,其中丰城市突破50亿元,继续位居全省第2,樟树市超过35亿元,继续保持全省第7,高安市跨越25亿元台阶,袁州区突破20亿元,万载县、奉新县双双跨越15亿元台阶;宜春经济开发区首超10亿元。乡镇财政进一步增长。全市乡镇完成财政收入117.1亿元,增长23.1%,继续保持高位增长。财政总收入超1000万元乡镇(街道)183个,占乡镇总数的98.4%,其中,超5000万元乡镇(街道)80个、超亿元乡镇(街道)34个,过2亿元乡镇(街道)达到5个,丰城市曲江镇、尚庄街道、河洲街道超过3亿元。
(二)培育财源措施有力
财政部门大力支持“四大战役”,持续加大对产业、项目支持力度,促进经济发展,不断壮大财源。全力支持重点产业和重大项目。市财政局出台《关于支持打好“四大战役”的实施意见》,整合安排资金超过3亿元,着力扶持产业,力促转型升级。支持“十大基础工程”。筹集1.3亿元推进宜春中心城区环城南路建设;筹集1.2亿元推进宜春新火车站综合交通枢纽建设;筹集1亿元推进明月大桥项目建设;筹集9901万元用于明月山机场建设及通航;筹集5.3亿元用于靖安洪屏抽水蓄能电站建设;筹集1亿元用于里睦等233座中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等。整合安排超过6000万元落实重大项目现场会政策实施,支持各县(市、区)重大产业和工业园区发展。积极发挥信用担保杆杠作用。市信用担保中心全年为园区企业新增担保贷款2.7亿元,增长91.6%。成功推荐宜春经济开发区、樟树、高安、奉新、万载、宜丰、丰城等地工业园区纳入全省“财园信贷通”试点范围,为园区250家中小微企业争取无抵押、无担保、低利息贷款6.5亿元。强力推进税收征管。继续加强税费清查工作,全市房地产企业开发项目累计追缴清欠税费39.1亿元,其中市本级19.9亿元。出台《宜春市信息管税工作实施方案》,运用涉税信息增加税收2.56亿元。出台《宜春市开展股权转让税收专项清查工作实施方案》,全市清查补征股权转让所得税款超过8000万元。
(三)民生支出优先保障
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支出达305.9亿元,增长13.6%,用于民生方面支出力度继续加大。其中:农林水事务、教育、科学技术、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住房保障支出分别比上年增长16.1%、12.4%、75.6%、17.5%、17.6%、13.5%和31.8%。围绕9个方面实施了57项公共财政政策,全面完成民生工程八大方面76件实事。保障教育文化事业发展。争取中央和省财政资金1.24亿元支持全市学前教育普及发展;全市累计完成“校安工程”投资逾7亿元,新建交付使用校舍1800多幢;安排5867万元新建新康府学校、宜春特教学校、袁州学校等,积极化解中心城区 “大班额”问题;拨付农村文化三项活动经费1247万元,开展文体活动929 次、演出戏剧1771 场、放映电影32842场。支持社会保障和就业事业发展。继续提高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全市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月均增加158元;统筹安排就业资金5790万元,购买公益性岗位8600个,为48965人提供免费职业培训;发放小额贷款11.83亿元,支付小额贷款财政贴息资金8603万元,扶持11402人创业。保障公共卫生事业发展。整合医疗保险资金和财政资金,先后为5501名农村贫困家庭精神病患者、1990名贫困尿毒症患者、2776名白内障患者、351名儿童先天性心脏病患者实施免费救治。支持住房保障事业发展。投入7.12亿元推进中心城区安居工程建设。支持强农惠农富农。全市通过“一卡通”发放财政惠农补贴资金达22.78亿元,全面涵盖惠农补贴项目23大项、50小项;筹集资金1.5亿元改善农村交通条件;整合资金约40亿元用于支持示范镇(重点镇)镇村联动建设发展。支持食品安全和“菜篮子”。安排800万元支持中心城区便民超市建设和农贸市场提升改造。所有这些,使广大群众更多地沐浴到公共财政的“阳光”。
(四)财政管理日益精细
各级财政部门主动求为,积极创新,推进各项改革,财政管理日益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成功实施 “营改增”试点。全市“营改增”试点改革去年8月1日起顺利实施,出台《宜春市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性财政扶持资金申请审核拨付和清算实施办法》,为符合条件的改革试点企业减负。全面规范县级部门预算编制。出台《365备用网址关于进一步推进县级部门预算改革的意见》,全面深化和规范了县级部门预算改革。预算首次向社会公开。市本级政府预算及汇总“三公”经费预算、各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以及丰城市、靖安县本级及各部门“三公”经费预算首次全面向社会公开。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继续深化。成功启动“账户资金运行管理系统”、“国库动态监控系统”、“财政资金监管系统”等三大财政国库系统。中心城区土地收支管理进一步规范。出台《宜春中心城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票据管理暂行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中心城区土地收支管理。市本级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成功运行。全市实施政府采购104.9亿元,节约财政资金16.1亿元,节约率13.3%。进一步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全市实现“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县(市、区)全覆盖。
(五)财政监督不断加强
各级财政部门坚持标本兼治,安全与绩效结合,开展了一系列检查,出台了一系列制度,促进财政资金管理不断规范。合力开展“十项大检查”。 2013年,先后开展社保专项资金检查、民生资金监督检查、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小金库”治理工作“回头看”、房地产税费清理、对安排给民营企业的财政资金重点检查、重点专项资金检查、全市政府融资平台资产资金账户全面清查等一系列监督检查工作。同时接受了土地收支、政府性债务、保障性住房资金省专项审计。全面启动预算绩效管理。由市政府出台《宜春市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实施方案》,市本级对市民政局等13个部门共15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各县(市、区)同步启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强化财政投资评审。出台《关于加强市本级政府投(融)资项目工程造价控制的意见》,强化财政投资评审机制,市级全年评审结算项目427个,审减资金2.2亿元,核减率12.4%。建立健全资金监管长效机制。制定出台了《宜春市财政资金管理办法》、《宜春市市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宜春市就业专项资金政府补贴管理办法》等一系列加强资金管理的制度和办法,进一步建立健全财政资金管理长效机制。
(六)财政队伍展现新貌
全市财政系统始终坚持“崇德敬业、理财为民”宗旨,大力弘扬六项核心价值观,着力塑造“五重”干部,财政文化建设异彩纷呈,干部队伍展现奋发向上的新面貌。深入开展“谋发展、比实干、争先进”,以新一轮思想大解放推动宜春新一轮大发展活动,搅动思想,焕发干劲,市局完成“一科一题”达35篇,有的被市委、市政府采纳,有的运用于工作中,节省了财政支出。坚持开展两年一训,举办财政业务骨干培训班,提升干部素质。邀请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王宏安,机关工委书记汪清等领导开展专题讲座,使广大干部接受了生动的廉政教育,开阔了视野。开展 “一人一书”活动,“学十八大、学新党章”知识竞赛,全局趣味运动会,财政系统书法大赛,极大地活跃了机关氛围,受到广泛好评。通过组织竞争上岗,选拔8名年轻干部担任正副科长职位,优化了局机关中层干部年龄结构。宜春经济开发区、宜阳新区、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打造了一支年轻、精干的财政干部队伍。“春华秋实”,有力的干部管理和有声有色的财政文化建设结出累累硕果:2013年,全市各级财政部门获得省市以上表彰40多项,其中市财政局被江西省人民政府授予“2012年度全省集中整治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活动先进单位”,并荣获五项市委、市政府先进单位表彰,市信用担保中心连续六年被评为全省优秀信用担保机构,丰城市、奉新县、靖安县、上高县财政局被省委、省政府表彰为江西省第十三届文明单位,靖安县、高安市财政局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宜春市第二届“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称号,铜鼓县财政局吴瑞荣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宜春市第二届“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称号,等等。
过去一年我市财政工作能够取得较好成绩,得益于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得益于各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理解、关心和支持,得益于全市财政系统干部职工上下齐心协力、无私奉献、辛勤付出。在此,我代表市财政局党组,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2014年全市财政工作思路
做好2014年财政工作,既要把握好上级政策精神,又要牢牢抓住市委、市政府重点部署。我觉得要从四个方面深刻领会和把握:
一是准确把握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明的今后财政工作方向。会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总任务。《决定》指出,“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把财政的重要性提高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决定》还提出要改进预算管理制度,完善税收制度,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增加对革命老区和贫困地区的转移支付,清理规范重点支出同财政收支增幅或生产总值挂钩事项,清理规范税收优惠特别是区域税收优惠政策等等,为今后财政工作指明了方向。
二是准确把握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明确的政策。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确定了2014年将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明确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进一步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厉行节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完善结构性减税政策,扩大营改增试点行业;保持货币信贷及社会融资规模合理增长;把控制和化解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作为经济工作的重要任务,把地方政府性债务分门别类纳入全口径预算管理;加大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供给,做好棚户区改造;加快发展现代农业;推进服务业发展提速、比重提高、水平提升;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积极稳妥推进新型城镇化。《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要求增强财政预算约束,严格控制和压缩一般性支出特别是“三公支出”,规定之细、要求之严、影响之深远,前所未有。
三是紧紧抓住全国、全省财政工作会议透露的“信号”。全国财政工作会议提出不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推进预算公开透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明确2014年重点抓好支持实施农业可持续发展战略、完善财政投入体制机制、积极推动城镇化进程、大力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建立健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长效机制等工作。全省财政工作会议提出,着力支持区域发展,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比重,清理整合专项转移支付项目,进一步完善省以下财政体制,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压缩结余结转资金,推进预算公开透明,建立政府债务管理及风险预警机制,严格控制行政运行成本,做好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工作,推广PPP(公私合作)模式,办好50件民生实事,出台加快城乡居民增收的具体措施,扩大绩效管理范围,等等。
四是紧紧抓住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的重点。宜春发展当前正处在重要关口。市委三届五次全会(扩大)明确提出,努力构建中心城区和丰、樟、高“双核”驱动、其他县“块状隆起”的区域经济发展战略,会议通过了《中共宜春市委关于解放思想真抓实干全面深化改革促进发展升级的实施意见》,标志着我市解放思想全面深化改革促进发展升级的新征程已扬帆起航。刚刚闭幕的全市两会,市委、市政府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又高瞻远瞩提出2014年要实施十大工业项目、十大基础项目、十大农业项目、十大旅游项目、十大环保项目、十大科技项目、十大物流项目、十大返乡创业项目、十大民生改善项目、十大社会管理项目和争创一批城市名片的“10+1”工程。
所有这些重要政策、重大部署、重点工作,都是财政工作应高度关注的重点,我们要深刻领会,筹谋举措,积极跟进落实。
据此,2014年全市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确定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委十三届七次、八次全会和市委三届五次全会(扩大)部署,着力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高发展质量;着力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和重点产业发展,培植可持续增长财源,壮大财政实力;着力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厉行节约,保障改善民生;着力强化财政监管,促进依法理财,提高资金使用绩效,为实现宜春发展升级作出新的贡献!
三、2014年全市财政工作重点
2014年是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关键之年,是加快文明幸福宜春建设、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基础之年,圆满完成今年财政工作任务意义重大。财政工作要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按照上述指导思想,抓好各项举措落实。既要立足当前,注意解决好工作中出现、领导关注、群众关心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又要着眼长远,妥善谋划好制约财政长期发展的体制、机制等方面的重大问题,统筹兼顾,合理安排,把全市财政事业全面推向新的更高水平。
——继续完善“大财政”、“大监督”、“大服务”三大体系
建立健全与财政应有职能相匹配的“大财政”、“大监督”、“大服务”体系,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财政工作的重要目标,需要持之以恒,坚持不懈,付诸努力。
进一步深化“大财政”体系。“大财政”体系建立于财政应有职能之上,要根据政府职能界定财政职能范畴,政府职能履行到哪里,财政职能就延伸到哪里,做到不越位也不缺位。构建涵括预算内外收支、各类基金收支、所有政府性资源以及政府性债务收支在内的“大财政”收支管理架构,并据此架构,建立涵括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等在内的全口径预算体系。2014年要在全口径编制预算、充分运用财政“杠杆”力促发展升级、政府性债务归口管理、融资平台整合等方面有新突破。
进一步强化“大监督”体系。“大监督”就是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财政监督的要求,财政专职监督机构牵头,业务管理机构齐抓共管,坚持统一归口管理、统一组织实施、统一规范程序、统一行政处罚 “四统一”,建立起预算、执行、绩效评价、监督“四位一体”、涵括财政收入与支出、兼顾财政系统内外监管、统筹市直单位监督与履行对县级财政监督职责,“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大监督”体系。2014年要在加强大额资金监管、民生资金、信息管税、预算单位会计财务监督等方面有新突破。
进一步强化“大服务”体系。“大服务”植根于财政的本质要求,是“崇德敬业,理财为民”宗旨在工作中的具体体现。坚持服务大局,又坚持服务群众,既能对上做好服务,又能对下提供服务。要努力当好政府参谋的“强手”、发展与保障的“高手”、服务群众的“好手”“三个角色”,展现宜春财政的优良形象。2014年,要在群众路线教育、财政文化建设等方面有新突破。
——围绕四个方面抓好22件实事
(一)培植财源促增长,加大“五项工作力度”
加大产业发展扶持力度。积极策应我市航空、高铁新时代的到来,大力整合、安排各类产业扶持资金,实施科学发展激励举措,支持 “四大升级”,推动经济财政发展升级。支持工业升级。安排工业发展专项资金3200万元,重点支持全市工业园区建设,推动产业发展升级。安排加快县域经济发展专项资金2000万元,促进县域经济加快发展。安排跑项争资、招商引资和开放型经济专项资金1380万元,鼓励招大商、引强企,支持龙头企业做大做强,支持打造领航经济的旗舰型企业。同时,安排科技专项1274万元及锂电新能源汽车推广城市补贴专项资金1000万元,依靠科技创新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支持农业升级。整合安排农业专项资金5700余万元,加快推进农林水事业发展、新农村建设和现代农业产业化扩张升级。支持旅游服务业升级。整合安排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4250万元,重点支持旅游、文化、金融和现代服务业等加快发展,将服务业打造成为我市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支持城市转型升级。通过多渠道融资筹集资金支持市政府“10+1”工程及其他城市建设工程实施。同时,市财政整合安排2亿余元,推进各项城建项目实施,其中,安排宜春九中建设5000万元、市应急救援综合保障基地建设1500万元、四方井水库建设及320国道改道启动安排3500万元等。此外,安排明月山机场航线补贴及航空旅游奖补资金8000万元、宜春新火车站综合交通枢纽启动及运行经费1000万元,提升赣西核心城市地位和中心城区辐射能力。继续整合资金支持19个示范镇建设。
加大非公有制经济支持力度。做好“财园信贷通”试点扩面工作。“财园信贷通”实现全市工业园区全覆盖,将试点范围扩大到工业园区外企业,积极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难问题。安排科技创新资金。安排科技“六个一”专项资金1000万元,引导小微企业创业投资,加大对中小微企业扶持力度。进一步增强市信用担保中心担保能力。创新融资担保产品,积极开展再担保增信业务,帮助更多中小微企业解决“融资难”问题。探索提高抵御风险能力的有效办法,加强担保业务保后监管工作,制定出台《市担保中心保后监管办法》。
加大跑项争资激励力度。把握深化改革“红利”,加大跑项争资激励力度,鼓励各部门认真研究上级政策,了解和跟踪有关信息,积极搞好项目对接。市财政安排480万元跑项争资专项资金,比上年增加100万元,全力支持各部门加大跑项争资力度,加强项目推介。
加大财政存量资金盘活力度。按中央、省要求,清理历年结余结转资金,2014年要在上年基础上压缩15%以上。清理出来的存量资金,将重点用于消化暂付款挂账、提升市财政信用担保机构的担保能力、做大政府性融资平台公司及其他民生方面。
加大财税收入征管力度。进一步完善财税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各征管部门增收创收的积极性,坚决落实省委十三届七次全会关于不给乡镇(街道)下达收入任务的要求,积极筹谋应对举措。规范乡镇财政资金调度,加强乡镇预算支出管理,促进乡镇财政经济健康、稳定发展,确保财政收入不大起大落。进一步完善税收征管。出台《关于加强全市信息管税系统平台建设的实施意见》,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广信息管税,建立市、县、乡三级管理的信息管税应用体系,实现全过程、多方位、立体化的税源监控大格局,加强对税源的有效监控,严防税费流失。继续开展税收清理。继续开展股权转让所得税及其他薄弱环节税收清理,堵塞收入漏洞。规范收入缴库管理。以财税库联网为依托,规范收入缴库管理,实现收入收缴、入库一体化,确保实时足额入库。制定出台《宜春中心城区财政收入核查方案》,完善市级与宜阳新区收入动态核实,建立每月清理机制。进一步强化非税收入征管。进一步完善非税收入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强化非税收入征管。将保障性住房营运租金收入纳入预算管理,建立财政、保障性住房营运公司和代收银行的对账制度。加大户外广告等国有资源(产)收入收缴力度,出台《宜春市中心城区户外广告管理办法》。拓宽国有资本经营收入范围,规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制定出台《宜春市关于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施意见》、《宜春市市属企业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征收管理办法》、《宜春市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报办法》。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收统管工作,制定出台《宜春市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经营收支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经营管理。
(二)厉行节约促保障,建设“两套体系”
建立起规范行政经费开支的制度化体系。严格落实“约法三章”,2014年市级“三公”经费预算在2013年基础上一律只减不增。执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制定完善或配合修订《宜春市贯彻<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实施细则》、《宜春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宜春市市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宜春市市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宜春市党政机关市内公务接待暂行规定》和《宜春市市直机关因公临时出国(境)人员费用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规定、办法,切实控制和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建立厉行节约的长效机制。
建立起有效推动社会事业发展的民生保障体系。集中财力,配套安排1.6亿元全力做好省实施的民生工程和公共财政政策等。在此基础上,整合资金在全市范围内支持实施一批民生实事:抓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保障食品安全、新建便民粮油蔬果超市提升改造农贸市场、实施中心城区社区经费保障、解决失地农民老有所养问题、对民办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实施奖补、为城乡社区80岁以上享受低保且生活不能自理等困难老人购买“三项基本服务”、提高市级高中经费保障水平、启动宜春九中建设、启动四方井水库建设、为中心城区小街小巷无灯区安装路灯、新建和改造一批公厕、启动应急救援中心建设、启动戒毒所建设等,确保广大群众更好地共享发展成果。
(三)精细管理促创新,推进“九项改革”
全面深化预算改革。在全省各设区市率先编制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等全口径预算,实现全口径“四大预算体系”全部上市人代会审议。市级所有100个部门预算全部提交市人代会审议。进一步推进县级部门预算改革。积极稳妥做好2014年预算公开工作,将试点县(市、区)由“1+2”扩大到“1+6”,即市本级加上丰城、靖安、高安、樟树、上高、铜鼓6县(市)。
实行政府债务归口管理,集中整合投融资平台。市政府将成立统一的债务管理机构――投融资委员会,实行政府债务归口管理。研究制订《宜春市政府投融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全面规范政府投融资管理。整合融资平台公司,做大融资平台资产规模,增强融资平台融资能力,为政府重大项目建设提供持续的资金支持。
继续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完善阳光财政“三大系统”,进一步提升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电子缴税率;清理各级以拨作支的情况;提高直接支付比例。继续深化公务卡改革,扩大发卡面、提高用卡率、加大强制目录结算率。
理顺市区财政体制。落实市委、市政府“双核驱动”战略,按照先理顺事权再理顺财权的原则,进一步理顺中心城区财政体制,融合各区力量,共同激活“西核”。实施县(市、区)财政发展激励和奖励政策,打造实力雄厚的“东核”。制定出台《宜春市中心城区政府土地资金封闭运行管理办法》,加强城区土地收支统一管理。
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改革。进一步推进电子化政府采购,市本级抓好协议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上线,县(市、区)全面推进电子化政府采购。制定出台《宜春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考核管理办法》,加强对代理机构代理业务的监督考核。
解决失地农民老有所养问题。加强与省政府相关政策衔接,配合相关部门拟订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办法,将按规定应纳入范围的被征地农民纳入保障范围,妥善解决被征地农民老有所养问题。
实施城乡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并轨。积极跟进城乡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并轨,配合有关部门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两项制度合并实施。及时落实补助资金,支持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探索政府购买服务和PPP (公私合作)模式。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和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有关精神,积极探索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工作。把握好三个重点:一要把握好方向。凡属事务性管理服务,原则上都要引入竞争机制,通过合同、委托等方式购买。二要把握好政策。在资金安排上,主要是在既有财政预算中统筹安排,不是新开口了,不是新增财政资金。三要把握好责任。政府购买服务的工作主要在地方,要精心操作,坚决防止一边购买服务、一边又养人办事“两头占”的现象发生。PPP是指政府公共部门与民营部门合作过程中,让非公共部门所掌握的资源参与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从而实现政府公共部门的职能并同时也为民营部门带来利益,这一模式与我们已实施多年的BT、BOT方式类似。推广PPP模式,有利于规避财政风险、缓解支出压力、提高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和运营效率。财政部和省委、省政府对这项工作高度重视,全国财政工作会议期间作了专题研讨。强卫书记和鹿心社省长在给省财政厅的批示中都要求认真学习、探索试点。希望大家积极探索推进。
全面推行财政办公自动化。在2014年底前,拟采取试点分步实施的方式,在市、县财政推行办公自动化系统。通过网络化和信息化管理,实行内部交流互通和无纸化作业,提高办事效率,提升管理水平。
(四)提升绩效促规范,完善“三项机制”、开展“三大检查”
完善重大项目资金管理机制。市财政将针对40项市级重大项目资金出台一揽子管理制度和办法,以规范资金拨付与管理,并用出实效。
完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2014年市本级32个政府组成部门20万元以上项目全部实行预算绩效目标管理试点,并选择20个左右重点项目开展绩效评价,加强绩效考评运用,逐步实行绩效结果公开。县(市、区)同步开展试点。
完善财政投资评审机制。制订出台《市本级政府投(融)资工程控制价编制办法》、《市本级政府投(融)资工程施工合同涉价专用条款》、《市本级政府投(融)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管理与考核计费办法》、《市本级政府投(融)资工程采购管理办法》,规范工程采购程序和控制价的合理编制,全面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预算评审。
开展全市会计(财务)大检查。2014年,市财政将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全市会计(财务)大检查,重点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行为。同时,扩大部门决算批复面,督促各预算单位根据财务会计制度规定,规范账务处理,加强财务监督,提高预算执行管理水平。
开展重点民生资金专项检查。以民生资金为重点,开展一系列财政专项资金检查,保障财政资金安全,规范财经秩序,严肃财政纪律。
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干部职工收入检查。为贯彻落实《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处分规定》(监察部令第31号)相关规定,2014年市财政将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职工收入检查,掌握、清查和规范津补贴发放情况。
一打部署,不如一次行动。体制、机制、制度的生命力在于落实。做好这22项工作,关键在人。广大财政干部要继续坚持 “崇德敬业、理财为民”宗旨,努力践行“勤勉善思、主动求为、敢于承责、精细规范、诚信和谐、清正廉洁”六项核心价值观,在扎实推进“三项活动”中积极锤炼自已。扎实推进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崇尚实干,力戒“四风”,紧紧围绕“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扎实开展活动,做到规定动作不折不扣,自选动作有声有色,解决问题不拖不拉。进一步推进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思想的先进是最本质的先进,观念的落后是最致命的落后。各级财政部门要按照“谋发展、比实干、争先进”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克服自我满足、得过且过、固步自封和本位主义思想,创新理念和思路,不断推进工作。继续推进廉政建设活动。始终牢记宗旨使命,做到修身从政、正确用权,守住“底线”、不碰“红线”,不见利忘义、不放弃是非原则,全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氛围,确保财政资金和财政干部“两个”安全。
同志们,2014年财政改革和发展的任务繁重,使命光荣,我们要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为夺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胜利,开创“文明幸福”宜春建设新局面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