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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党组书记、局长林良友同志在全市财政工作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
信息来源:秘书科  更新时间:17-03-27 16: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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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良友

  2017223

同志们:

  经市委、市政府同意,今天召开全市财政工作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做到财政工作和党风廉政工作同部署、同落实。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16年全市财政工作和党风廉政工作,分析当前和未来发展形势,部署2017年财政工作和财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推动全市财政事业实现新跨越。刚才,小军同志传达了全国、全省财政工作会议精神;礼玲同志就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了部署;宏安市长于百忙中亲临会场,充分表明了市委、市政府对财政工作的重视,等下还将作重要讲话;会上还表彰了财政综合考评先进县(市、区),同时印发了相关资料;下午还将套开财政改革工作座谈会和财政监督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座谈会。请大家结合会议要求,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抓好落实。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2016年全市财政工作回顾

  2016年,面对错综复杂的经济形势,全市财政部门深入贯彻中央、省一系列会议精神,坚定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改革创新,主动适应新常态,牢牢抓住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一关键,着力提升运作经济工作的新能力,主动换挡调速,创新理财理念,落实改革政策,守住民生底线,有力推动了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一)换挡调速积蓄发展势能。今年以来,经济下行压力空前,行业和企业面临严峻挑战。为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中央、省、市及时出台和实施了一系列降成本政策,特别是全面实施营改增改革,全市直接为企业减税19亿元。在此情况下,按照全省部署,市委、市政府审时度势,主动换挡调速,下调收入预期目标,以收入增速短期下降,积蓄势能,推动经济发展行稳致远。

  一是财政收入更加务实。2016年,全市财政总收入完成320.92亿元,增长3.94%,较上年回调9.56个百分点;考虑营改增减税19亿元因素,同口径增长10.1%。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20亿元,增长2.33%,考虑营改增及中央与地方增值税收入分成体制调整因素,同口径增长10.9%。全市县乡经济保持了较好的发展态势,樟树市首次跻身全国百强县,列第98位;全市首次实现乡乡镇镇财政收入过千万元。

  二是收入质量更加扎实。全市税收收入占财政总收入比重83.2%,高出全省平均4.8个百分点。全市税收500万元以上企业562户,比上年增加63户,同比增长12%;完成税收117.1亿元,增长21%。特别是,新兴产业发展形势可喜,新能源、新材料、绿色食品等行业发展较快,纳税贡献突出,福斯特新能源、新威动力、旺旺集团、百岁山食品等4户企业纳税额首次突破亿元。

  (二)创新理念助推经济增长。一年来,财政部门把稳增长放在了更加突出的位置,创新理念,用足、用好各项财政政策,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促进经济平稳增长。

  一是撬动二百五十七亿资金稳增长。1.设立100亿元绿色生态发展基金,已获批30亿元。市财政出资10亿元,撬动社会资本成功设立全市首支基金——绿色生态发展基金100亿元,已获批30亿元,重点支持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旅游服务业、高新产业发展等。2.拓展三贷一保业务撬动银行信贷资金156亿元。2016年,全市发放助贷资金91.8亿元,惠及企业840户;通过财园信贷通993户企业发放贷款39.4亿元;通过财政惠农信贷通1297户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发放贷款16.1亿元;全市财政信用担保为91户企业担保资金8.6亿元。3.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债券资金71亿元。全市争取到地方政府债券资金71亿元,用于债券置换及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等稳增长方面。

  二是落实三类政策为企业降成本。1.落实好支持企业发展的扶持政策。市财政整合安排各项产业扶持资金超过4亿元,积极落实工业、农业、旅游服务业三升级各项扶持政策。2.落实好结构性减税政策。201651日起,全市成功将营改增试点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所有行业全面实行营改增,并确保营改增行业整体税负只减不增。3.落实好普遍性降费政策。201621日起停征已收取27年的价格调节基金,将育林基金等两项基金征收标准降为零,扩大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免征范围51日起暂停征收企业按销售收入1.2‰计算缴纳的防洪保安资金。2016年,全市落实上述降费政策减少政府性基金及专项收入近4亿元。

  三是筹划三大课题为党委、政府谋发展。1.开展做强做大中心城区课题研究。形成《关于做强做大宜春中心城区的思考》调研报告,策应西核发展战略实施。2.开展城市发展保障课题研究。形成《宜春城市保障机制调研报告》,为城市发展保驾护航。3.开展创新投融资机制课题研究。形成《关于创新投融资体制机制的调研报告》,在此基础上市政府已出台《关于创新投融资体制机制的实施意见》。

  (三)理财为民增进人民福祉。2016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436.66亿元,增长8.22%,其中民生方面支出首次突破300亿元,达到307.8亿元,占70.5%

  一是支持改善民生事业。1.支持教育事业优先发展。全市拨付各类奖助学金超过1亿元,受益贫困学生逾万人。市级统筹安排教育资金3000余万元,缓解中心城区学位压力;增加安排资金4000余万元提高宜春职院、宜春幼专生均经费拨款标准。2.支持创业就业加力发展。全市统筹安排就业专项资金超过2亿元,完成省内工业园区定向培训3.88万人,创业培训1.67万人3.支持公共卫生事业健康发展。全市统筹安排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补助资金超过2亿元,县级和城市公立医院全面取消药品加成。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等财政补助标准均实现提高。4.支持养老事业创新发展。市级安排养老金补助1.1亿元,保障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改革平稳运行;安排980万元对全市34个示范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以及城乡社区80周岁以上特殊老人三项基本服务政府购买实行以奖代补5.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稳步发展。市级支持实施房地产去库存,兑付奖励补贴5000余万元;安排资金1.79亿元支持全市保障性住房建设;争取棚户区改造项目融资贷款和发改委专项建设基金54.14亿元。

  二是支持打造绿色生态。1.安排昌铜高速生态经济带发展基金1亿元。以财政奖补等方式,支持生态经济带有机农业、生态基地、绿色产业发展,支持生态旅游、文化与古迹保护和体制机制创新2.设立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专项资金3000万元。在争取到省级流域生态补偿资金1.42亿元的基础上,安排市本级配套资金1242万元以及农村垃圾处理专项经费1000万元、河长制专项资金500万元、限制和禁止开发区域补助资金258万元等,全力支持生态文明建设。3.淘汰过剩产能助力绿色发展。及时将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专项奖补资金1.74亿元下达到位,支持全市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和职工安置等工作。

  三是支持实施精准扶贫。1.整合安排精准扶贫专项资金4634万元。重点加大对产业扶贫、移民搬迁等方面的支持力度,集中财力办好扶贫大事。2.全面实施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全市通过一卡通发放的财政惠农补贴资金达到22.06亿元,将农作物良种补贴、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三项补贴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3.推进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扶贫资金试点。争取袁州区、樟树市开展试点,赋予县(市、区)统筹整合使用资金自主权,形成多个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的扶贫投入新格局4.支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开展。筹集各方资金1.41亿元,重点支持农村生产生活最急需、群众愿望最迫切的村级基础设施建设,受益农民166万人。5.积极帮扶县乡争取创新性试点专项资金支持。争取袁州区、樟树市纳入革命老区转移支付县,获补助资金1524万元;争取万载县列入2016年江西省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县,获补助资金1200万元;争取袁州区水江乡列入2016年江西省美丽乡村建设试点乡镇,获补助资金1000万元。

  (四)强化担当力推财税改革。坚持以深化改革促发展、增活力,在关键环节上有担当、有力度,推出了一系列创新性举措,实现财税管理水平的持续提升。1.大力学习宣传《预算法》。先后举办两期《预算法》业务培训班,包括市直各预算单位财务负责人、各县(市、区)财政局相关人员在内共300余人参加了培训。2.大力强化预算公开。拟订《宜春市市级预算公开办法》,初步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3.大力规范政府债务限额管理。首次向市人大常委会呈报地方政府债务限额议案,并向社会进行公开。4.大力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完善基建和政府采购资金支付方式,从2016年起将两项资金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实施集中支付。全市清理规范财政专户203个,其中撤销73个,确保专户规范管理和资金安全。5.大力加强一般性支出管理。制定出台《宜春市市级公务消费网络监管平台建设实施方案》、《关于严格执行标准发放政府性奖励和津贴补贴的通知》等政策文件。支持推进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确保公务交通补贴及时发放到位。6.全力提升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三年来,全市实施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累计50余项,涉及公共教育、劳动就业、养老服务等多个类别。7.全力提升绩效评价工作。市级审核批复43个绩效目标项目,项目金额超过3亿元;对12个专项项目及市人社局部门整体支出进行再评价。8.全力提升国有资产管理能力。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为加强资产动态管理提供了信息支持。9.全力提升财政投资评审效能。拟订《宜春市市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预算评审暂行办法》,推动决算评审向预算评审过渡。2016年,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结预算、结算评审项目435个,核减金额6.96亿元,核减率21.3%10.全力提升财政部门内部控制。成立财政部门内控委员会,出台内部控制实施方案和基本制度,防控财政管理风险。

  (五)以学促做强化自身建设。过去的一年,我们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沉下心来真心学,用的效果来检验学习成效,用取得的成效来激励学习的积极性,全力打造讲政治、精业务的财政干部队伍。

  一是倡导学习之风通过召开党组会、党组中心组学习会等形式掀起学党章、学系列讲话精神的热潮,创新学习方式,开展转变观念,适应新常态主题征文活动,举办中心城区财政系统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知识竞赛,组织全市财政系统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主题演讲比赛,邀请专家学者就全会精神、经济热点、财经知识、思想精粹等举办6期《财政大讲堂》,深入开展一人一书一科一题两年一训等活动,大力提升财政干部政治、业务素养。

  二是大兴党建之风。党建+”理念为统领,深入开展连心、强基、模范三大工程。加强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教育,组织党员开展手抄党章、手抄入党誓词活动。发动党员干部订阅五星党建宜春组工网等微信号,开通宜春财政微信号。开展在职党员进社区结对帮扶,深入袁州区金瑞镇院前村开展精准帮扶,组织党员开展金秋助学活动,帮助该村村委会成功创建为袁州区农村五星基层党组织。

  三是弘扬清廉之风牢固树立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理念,以学习《条例》、《准则》为契机,扎实开展党风廉政专题教育。采取集中观看正反面典型教育片、组织党员干部参观市反腐倡廉警示教育馆、剖析典型案例等多种方式开展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将党风廉政教育纳入三会一课重要内容,强化基层党支部一岗双责职能坚持为民务实清廉的作风。

  春发其华,秋收其实,所有财政部门的付出换来丰厚的回馈全省市县财政工作综合考评中,宜春市列设区市第二名,万载县列100个县(市、区)第三名。市财政局2015-2016年连续两年在企业、群众评机关、评岗位工作评议中,列优化发展环境服务管理类单位第一名。丰城市、奉新县、万载县、靖安县、铜鼓县财政局被省委、省政府表彰为江西省第十四届文明单位。樟树市、奉新县财政局被市委、市政府评为2011-2015年全市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单位。袁州区、高安市、樟树市、万载县信用担保工作获省表彰肯定。铜鼓县财政局被市委表彰为先进基层党组织。宜丰县被省财政厅评为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先进县。高安市、上高县财政局残保金征收工作获得市政府肯定。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宜阳新区、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在推进经济社会各个方面也得到各级党委、政府肯定。

  取得上述成绩,得益于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得益于全市财政系统干部职工始终坚持崇德敬业、理财为民宗旨,大力弘扬六项核心价值观,任劳任怨、兢兢业业、恪尽职守,为财政事业作出了无私奉献!在此,我代表市财政局党组,向全市财政系统干部职工表示衷心感谢!

  二、深入分析当前及今后发展形势,准确把握2017年财政工作要领

  去年十二月份以来,中央、省、市先后召开了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全省财政工作会议,对当年形势进行了科学准确的研判,为2017年经济财政工作指明了方向,明确了目标。所有这些会议中提出的重大部署、重要政策、重点工作,全市财政部门务必予以高度关注,深刻领会,筹谋举措,积极落实。

  (一)准确把握中央、省、市经济工作精髓。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初步确立了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的经济政策框架,作出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的重大判断,形成以新发展理念为指导、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的政策体系,并贯彻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这些判断、决策和思想,是经受了实践检验、符合实际的。我们必须牢牢把握,指导财政事业的开展。一要始终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指出,稳是主基调,稳是大局,在稳的前提下要在关键领域有所进取。要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预算安排要适应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降低企业税费负担、保障民生兜底的需要,货币政策要保持稳健中性;要把防控金融风险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要坚持基本经济制度,坚持扩大开放;要扩大人民群众获得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二要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以创新为实现财政可持续发展的源泉和先导;改进财政调控手段,推动城乡协调统筹发展;建立健全绿色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政策机制,坚持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双赢;以开放的思维推动繁荣发展和改革创新;坚持财政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原则,共享发展成果。三要适应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把认识、把握、引领新常态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做好经济工作的大逻辑,坚持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创新财政支持经济发展模式,支持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培育新兴产业业态,打造经济发展的新引擎。四要坚持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深入推进三去一降一补,大力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振兴实体经济,加快推进放管服、国资国企、财税金融等重点领域关键性改革,在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中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

  (二)准确把握宜春经济社会发展形势。整体来看,全市经济稳步发展,仍然是大趋势。特别是,国家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原中央苏区振兴等重大战略深入实施,赣西经济转型加快发展等省级战略纵深推进,为宜春的发展提供了战略引擎。国家、省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为我们把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带来了重要机遇。航空、高铁、高速公路立体交通网络的初步形成,海关等口岸平台的加速推进,为我们在更大范围扩大开放、深化协作提供了有利条件。近期全市两会中,市委、市政府更提出要奋力推动赶超发展、加速集聚发展动能、加快释放改革红利、彰显绿色发展优势、提升安全环保水平、促进民生普惠共享,积极推进三升级、三高于、两加强、一同步三区两核一盘棋举措,以更高远的眼光谋划全局,这些都将为宜春发展带来无限活力。与此同时,我们也要清醒认识到存在的困难和不足。2017年经济形势来看,下行压力依然存在,经济新常态特征仍然明显。国家营改增等结构性减税政策和去产能政策的实施,仍将对财政经济有所影响;我市锂电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仍然处于成长期,创新驱动和内生增长动力仍显不足;产业集群化水平不高,缺乏旗舰式大企业、大项目支撑,至今没有过百亿的龙头企业;市本级经济实力仍较弱,辐射能力不强;中央、省调整收入划分体制及进一步免征涉企收费等政策性减收因素较多,保障改善民生的压力不小,财政收支压力非常大。因此,新的一年乃至今后,我们既要不回避、不遮掩问题,更应积极面对挑战,增添底气,树立信心。

  (三)准确把握财政工作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2017年财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积极推进三升级、三高于、两加强、一同步三区两核一盘棋举措,创新财政支持经济发展方式,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做优做实财政收入;调整优化支出结构,统筹资金,厉行节约,牢牢守住民生底线;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依法理财,强化监督,提升绩效,防控风险,建设现代财政制度,全力推动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为建设美丽宜春决胜全面小康而努力奋斗!

  按照这一指导思想,2017年全市财政收入预期增长6%;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同口径增长5%左右。上述收入预期目标,综合考虑了营改增改革以及中央、省调整收入分成机制的影响因素,更是对中央、省、市降成本以及做实做优财政收入要求的落实。

  结合上述要求,这里特别强调三个问题:

  一是收入质量问题。去年财政部驻江西专员办到我省部分市县检查财政收入质量问题,查出两个市所辖县(区)虚增财政收入严重,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专门召集各设区市研究部署做实财政收入问题。今年辽宁省主动曝光所辖市、县在2011-2014年期间存在财政数据造假,财政部对此给予高度关注,指出数据造假严重违反了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以及《预算法》的规定,影响了中央对辽宁省经济形势的判断,误导了中央决策,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和威信;同时也影响到中央对辽宁省的转移支付规模,降低了市县政府可用财力和民生保障能力。财政部明确将继续把财政收入质量监管作为财政部驻各地专员办的日常监管重点,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和问责力度。省财政厅也将把收入质量问题作为财政监督检查的重点内容,并将检查结果作为安排财政资金的重要依据。各级财政部门要牢牢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依法依规、实事求是组织好财政收入,把工作重心放在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推动财政经济平稳增长上来,以实实在在的举措落实好财政各项工作任务。

  二是厘清政府与市场边界问题。随着经济进入新常态,加上国家降成本一系列政策的实施,财政收入增长逐步放缓,而刚性支出持续增长,收支矛盾日益尖锐。同时,财政资金的使用管理仍较为粗放,缺位、错位、越位问题未能从根本上解决,各级事业发展投入过多地依赖财政,市场机制运用不到位,财政资金放大作用发挥不够,使用绩效有待提高。在此情况下,如何减少政府对资源的直接配置,妥善处理政府与市场关系,让有限的财政资金最大限度发挥出作用,已是迫在眉睫的严峻问题。要解决这一问题,应着重把握以下思路和方向:1.从竞争性领域退出,重点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以及保中央、省、市决策部署落实。对市场能够有效配置资源的领域,财政资金原则上不再直接投入,现有竞争性领域财政资金要逐步退出。对各项基本支出按标准足额落实,各项政策性支出逐项按支出责任全面保障;各项事业发展所需其他资金,区分轻重缓急,根据剩余财力状况统筹安排。2.改直接投入为间接投入、改无偿投入为引导撬动、改一次性集中投入为递延式分期投入。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性作用和财政政策的边际效应,加大PPP模式推广和用各类金融工具、引导基金、发展平台的应用,让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激发社会资本活力,减轻政府压力。3.加强绩效审核,应用绩效结果,偏离决策部署、政策方向的不安排,资金使用散碎的少安排,绩效偏低的从紧安排。坚持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探索推进财政资金全过程绩效管理,并将绩效结果广泛应用于财政工作的方方面面。希望大家在财政工作中,认真琢磨,放开思路,按照构建现代财政制度的要求,找准财政定位,用新理念、新作为推动财政工作取得新业绩。

  三是财政监督问题。近年来,财政发展形势日新月异,财政收支盘子不断扩大,财政政策面不断拓宽,财政风险与日俱增,给财政监督带来了非常大的挑战。要做好当前及今后的财政监督工作,我认为:1.要切实把财政监督摆在突出位置。财政监督是财政工作的半壁江山,只有财政监督职能得到充分正确有效的发挥,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才能得到贯彻,财政的各项职能作用才能落到实处。可以说,财政监督职能发挥着保护或保证其它财政职能得以实现的作用,更是财政资金、财政干部两个安全的第一道保护网。2.要进一步强化财政大监督理念。早在2012年,市财政就提出要建立完善全员参与、全面覆盖、全程监控的监督长效机制,构建预算、执行、监督、绩效评价四位一体、涵括财政收入与支出、兼顾财政系统内外监管、统筹市直单位监督与履行对县级财政监督职责的大监督体系。实现从检查型监督向管理控制型监督转变,实现从关注和查处财政违规事项向建立完善的内控机制、促进财政有效管理方面转变,实现从安全性和合规性监督向效益性监督转变。这些理念要贯穿财政各项工作的始终。3.要全力打造一支素质高本领强的财政监督生力军。各级财政部门要在机构设置、发展提升、干部任用等方面对财政监督干部给予倾斜,选拔优秀人才加入到财政监督的队伍中来,提升监督检查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努力培养一支讲政治、识大体、业务精、作风实、敢担当的财政监督队伍。希望各级财政部门要站在新的起点上,勇于面对新形势下财政监督工作的新挑战,进一步开创财政监督工作新局面。

  三、坚定信心推进2017年财政工作,以新发展理念引领财政事业实现新跨越

  2017年是党的十九大召开之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关键之年,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做好今年的财政工作意义重大。全市财政部门要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财政厅工作部署,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用创新的思路和方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全力抓好今年各项重点工作。

  (一)崇尚创新,转变方式促进财政经济提质增效。进一步创新财政扶持方式,支持三升级持续深入推进,推动经济平稳运行和提质增效。

  创新四贷一保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力争全年完成150亿元以上。继续拓展助贷周转业务。探索将个人助贷业务由中心城区扩展至昌铜四县等地。积极开展小额贷款业务。利用市财投小额贷款公司平台,为中小微企业、农业企业和个体经营户提供融资服务。继续推进财园信贷通融资试点。做好出口企业和旅游企业的财园信贷通业务延伸和拓展工作。继续推进财政惠农信贷通融资试点。进一步扩大财政惠农信贷通覆盖面,每年发放惠农信贷资金14亿元以上。继续增强市信用担保中心实力。2015-2016年增加其注册资本金到2.5亿元的基础上,2017年再增加5000万元。加大担保贷款力度,与省联动构建省市县三级农业担保体系。

  创新投融资机制保障发展资金需求。加快建立政府引导基金、争取债券资金。加大力度推进100亿元绿色生态发展基金落地;设立锂电产业基金、中医药产业基金、城市发展基金等100亿元,支持城市功能提升、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发展、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争取各类债券资金及专项建设基金等100亿元,支持重大项目实施。建立国有资本发展平台整合机制。市财政安排1000万元,支持对分散的国有资产资源以及分散的投融资平台公司优化整合,使政府投融资公司发展成为投融资的改革创新平台、国有资本投资运营的主体。利用各类金融工具和公私合作PPP模式拓宽筹资渠道。通过发行PPN、中期票据、私募债等方式,支持城市重点项目实施。筛选一批有稳定现金流的成熟项目开展PPP模式试点,引导更多社会资本参与重点领域建设。

  创新财政资金后补助机制。着力创新财政资金补助方式,在科技研发、企业上市、新能源汽车推广等方面实行先实施,见成效,后拨款的后补助机制,使资金投入与科研成果或实施成效相挂钩,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创新企业孵化机制。全力支持新经济发展,打造创梦空间,今年市本级探索设立创梦基金1600万元,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聚焦孵化功能拓展,重点支持具有创业意向和创新项目的个人和团队创业,催生新就业、新经济增长点。

  (二)注重协调,优化体制机制推动城乡统筹发展。集中力量突破短板和薄弱环节,推动城乡协调发展,确保县域经济、城镇化进程、城乡居民收入增速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扎实推进脱贫攻坚。安排精准扶贫专项资金5738万元,支持打好产业扶贫、安居扶贫、保障扶贫三大攻坚战,力争2017年完成80%以上脱贫任务,到2018年实现全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脱贫,省、市两级贫困村全部退出。

  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安排农业发展升级专项资金4784万元,适应市场需求,立足比较优势,大力发展绿色有机、富硒、油茶、肉牛、中药材、休闲农业等特色产业,着力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进一步夯实农村共享发展基础,支持新农村建设、农村公路建设、农村危桥改造等。

  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省财政已建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机制,以各地农业转移人口实际进城落户数为核心因素,综合考虑地区提供基本公共服务成本,通过激励手段对财政困难地区给予倾斜。各级财政部门要统筹上级奖励资金和自有财力,加大对农业转移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增强社区能力以及支持城市基础设施运行维护等方面支持力度,稳步提高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

  释放县域发展活力。策应营改增改革及理顺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要求,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2017年对市以下财政体制进行调整,在保障各方既得利益的基础上,加大对县级让利力度,推动县域经济发展。继续实施县(市、区)财政收入增长奖,增加财政总收入奖励阶次和金额。

  (三)倡导绿色,助推生态发展建设美丽宜春。倍加呵护生态品牌,巩固提升生态优势,大力发展生态经济,强化生态制度保障,打造美丽江西宜春样板

  落实三区发展战略。探索绿色发展新路径,牢固树立全市一盘棋思想,统筹工业、农业、旅游服务业等各项产业专项资金以及发展引导基金,全力落实好市委、市政府关于招大引强、培育龙头企业、强化创新驱动等各方面扶持和激励政策,支持打造丰樟高循环区,大力发展循环产业集群;支持做大袁上万绿色区,构建以低碳工业、生态农业和现代服务业为主要内容的绿色产业体系;支持做美昌铜四县生态区,深入实施三金工程,建成长江中下游生态屏障的绿心

  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安排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专项资金6500万元,比上年增加3500万元。除继续抓好流域生态补偿、河长制等生态保护举措外,增量资金将着重用于对全市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实施奖补。

  支持开展环境治理。设立环境保护专项资金,支持落实好中央环境保护督查组反馈问题整改,支持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保障好饮用水源、重点企业和重点污染源等生态环境方面监测、监管。统筹资金继续实施农村清洁工程,解决好农村垃圾处理问题。

  (四)厚植开放,深化财税改革建立现代财政制度。以开放的思维促改革,作为改革创新的推动力,解放思想,主动求为,实现财政制度的现代化。

  健全完善预算管理制度。编制全市汇总四大预算,并提交人代会审议。进一步加大四大预算间统筹力度,取消排污费、水资源费以收定支、专款专用的规定,将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转列一般公共预算并统筹使用,提高国资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比例。深化全口径预算编制,省本级财政补助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性收入已纳入财政预算,市本级也将开展摸底调查,从财政全额补助单位的所有资金纳入预算管理入手,逐步推进部门预算全口径编制,各县(市、区)财政部门也应积极推进。市本级试点编制2017-2019年三年滚动财政规划,促进财政预算安排与部门履行职能的有机结合,实现财政可持续发展。加大预决算公开力度,市(县、区)财政部门均应建立预决算公开的统一平台,按照财政部、省财政厅明确的公开内容及格式进行公开,并对公开情况进行考核。加快建立权责发生制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

  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省财政厅已明确,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将逐步做到一般不再直接向企业分配和拨付资金、一般不再直接审批和分配市县具体项目。这将有利于地方结合自身实际做好支出安排,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对于每项专项资金均应有完善的管理办法,地方财政和相关主管部门要对资金分配结果的准确性负责,具体资金使用单位或个人要对资金使用的合规性、有效性负责,切实以制度严约束,提升资金绩效,确保用在实处、用的安全。

  全力提升财政资金绩效。构建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探索建立事前绩效评审、事中绩效监控、事后绩效评价、结果绩效问责四位一体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对偏离政策方向的、无效果的、碎片化分散的项目不再安排财政专项资金,加强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力度。全面开展项目预算评审。将财政投资评审工作重点转移到投资项目的预算评审上,未经过预算评审的项目一律不能招投标,未经过招投标的一律不得开工建设,未经过审计决算评审的资金拨付额不得超过合同款70%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理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探索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职能划归财政,使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有机结合,提高资产使用效率。

  推进财政部门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出台预算编制执行、政府采购、债务管理、资产管理等风险防控办法,对财政全过程业务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监控,做到财政资金运行全过程留痕、责任可追溯。进一步加大财政监督检查力度,开展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和政府性奖励发放核查活动,各县(市、区)也要开展全面核查,规范工资性收入发放,严肃财经纪律;加强与税务、审计、监察、政法等部门联合,在政府采购、农民利益、基层组织运转保障、会计信息质量、民生资金和重点专项资金等方面加强监督检查。

  切实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各县(市、区)要比照市里,成立由县(市、区)主要领导任主任的投融资管理委员会,归口管理政府项目融资事项与政府性债务。严格执行债务限额管理,建立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债务收支情况随同预算公开的常态机制,举债规模不得突破省级下达的债务限额。出台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落实融资与债务举借、使用、偿还责任。建立债务风险预警指标体系,及时评估债务风险状况。加强对政府性债务的检查与监督,2017年起,财政部每季度将至少展开一次地方政府债务专项核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省财政厅也将协同加大核查问责力度,各级财政部门要积极联合审计等部门对政府和平台公司的举债行为以及债务资金使用进行督查,切实管好用好各类债务资金。同时,按中央要求,存量债务必须在20188月底前置换完成,各级财政部门要力争提前置换,并加大项目库储备力度,做好新增债券的争取工作。

  密切关注、跟进国家财税体制改革进程。落实好营改增改革后继工作,关注国家对于环境保护税、房地产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税制方面的改革动向,提前做好调研、分析和谋划。积极就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向中央、省建言,提出有利于全市长远发展的意见建议。

  (五)推进共享,以人为本保障改善基本民生。共享发展是为人民服务宗旨的集中体现,各级财政部门要把做好基本民生支出保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

  全力落实好各项民生实事。2017年,省级将筹集财政性资金1400亿元,集中办好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50件实事,涉及就业创业、社会保险、抚恤救助、医疗保障、教育文化体育、住房保障、扶贫脱困、养老服务、群众生产生活等各个方面;市委、市政府将集中力量为人民群众办好10件看得见、摸得着的民生实事。各级财政部门要统筹民生政策与经济发展,优先保障民生投入。同时,按照财政部、省财政厅关于切实做好2017年基本民生支出保障工作精神,各地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合理界定基本民生范围,量力而行,尽力而为,在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的基础上,按中央、省要求适度调整地方自行出台的承诺过高、不可持续的支出标准或提标幅度,不搞华而不实的短期形象工程,让老百姓长远受益、生活水平持续改善。

  统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加大基本民生保障。结余资金以及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要按规定全部收回财政统筹使用,结转两年以内的财政资金可根据实际情况比照上述规定收回财政统筹使用,并及时调整用于保障基本民生。需要注意的是,按照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省财政厅已布置各地统计应收回省级的专项转移支付结转结余资金,各级财政部门要认真对照管理办法,做好相关工作。

  压减一般性支出用于基本民生保障。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观念,坚持厉行节约,大力压减会议费、培训费、宣传费、咨询费等一般性支出。从严控制三公经费,201711日起全面实施公务消费网络监管机制改革,在全市范围内上线运行公务消费网络监管平台,对三公经费全过程管理实行三个一律,即:金额一律只减不增、使用一律网络监管、信息一律主动公开。

  做好各类民生资金拨付与管理。对于上级财政部门下达的转移支付资金,各级财政部门要协同相关主管部门,按规定尽快拨付到位。建立健全基本民生资金管理制度,防止跑冒滴漏,严肃查处违法违规问题,提高资金管理的规范性,提升民生资金的有效性。

  四、坚持党建第一责任,让党建成为财政杠杆的支点,为建设美丽宜春决胜全面小康提供坚强保证

  英国古典经济学家亚当·斯密曾说:财政乃庶政之母。有政必有财,财为政之资。财政既是一个经济问题,也是一个政治问题,但首先是一个政治问题。各级财政部门务必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彻落实到财政事业中去,以党建促发展、聚合力,全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品行厚重,廉洁奉公,业绩一流的财政干部队伍。

  一是强化党建引领,激发战斗力。要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承担好、落实好从严治党责任,自觉服从和服务于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大局,坚决防止一手硬、一手软,从严从实抓好财政系统党的建设。要层层压实党建第一责任。各级财政部门要科学制定党建工作责任清单、任务清单、问责清单,明确党建工作职责任务,逐级签订责任书,层层压实责任,坚持正向激励与从严问责并重,切实打通党建责任落实的最后一公里要常态化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巩固深化学习教育成果,继续抓好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及省、市党代会精神的学习,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党员领导干部过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推动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化、常态化;坚持问题导向,对学习教育中查摆出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继续深入开展财政文化建设、一人一书财政大讲堂两年一训等。要全面提升党建+”工作水平。推动党建工作与财政工作深度融合,做到党建工作与财政中心工作、重点任务、日常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并把全面从严治党体现到选对人、用好人上来,围绕财政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

  二是强化作风建设,提升执行力。20168月至10月,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对扶贫资金、保障性安居工程、农村危房改造、节能专项资金等民生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自查自纠,奉新县和靖安县自查自纠以零问题上报至市并转报省,在复核检查中发现两县均不同程度存在挪用、骗取惠民补助等问题。宜春市纪委对这起作风不严不实问题中涉及的28名失职失责人员已启动问责程序,其中有10名财政干部。大家看到通报中列举的都是失职失责的问题,没有严守程序办事的事实,也许很多同志很长一段时间以来都认为有些小题大做,但这正是我们作风不严不实的具体表现,是我们从思想上到行为行动上没有适应新常态新趋势的现实表现。财政部门务必高度警醒,引以为戒,向作风顽疾开刀,用问责倒逼履责,切实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开展全市财政系统干部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树立狠抓干部作风整治的坚定决心,以钉钉子精神弛而不息纠正四风,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要把责任放在心头。作为一名财政干部,最重要的是责任,财政部门与钱、账打交道,务必牢固树立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要做到立责于心、尽责于行,面对大是大非敢于亮剑,面对失误敢于承担责任,面对歪风邪气敢于坚决斗争,不做对违规违纪行为视而不见、姑息包庇、搞无原则的一团和气的老好人要把实践放在心头。两学一做,基本在,关键在,重在实践。对于财政事业来说,更应杜绝闭门造车、纸上谈兵的行为,做知行合一的财政人。要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市县两级财政部门一并开展一科(股)一题活动,市财政还将开展涉及财政改革各方面的十大重点指定课题。要大兴基层之风,开展走基层、结对帮扶和支持挂点社区、村组等活动,以精准扶贫工作为重点,开展服务基层、服务农村、帮扶贫困户等工作。要把效率放在心头。财政干部对布置的工作和文件运转,要树立马上就办的意识,雷厉风行,紧抓落实。要有撸起袖子加油干的精神,以抓铁有痕、落地有声的劲头,做到交办事项件件有回音、有反馈、有结果,对工作落实不力的行为,严格追究责任。

  三是强化纪律建设,增强免疫力。对政党来说,纪律是生命线;对党员来说,纪律是高压线;对财政来说,纪律是不可逾越的红线。全市财政部门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市反腐倡廉精神上来,始终坚持严字当头,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今年,将在全市财政系统进一步抓好财政系统集中整治和查处基层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各级财政部门要全力抓好工作落实。要全力落实好两个责任各级党组要切实担负起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各级党组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既要承担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的第一责任,也要当好从严治党、反腐倡廉的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成员要履行好一岗双责,把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部署、同实施、同落实;各科(股)室负责人要将党风廉政建设摆到科室工作的重要位置,加强对干部的监督管理。要严格落实把纪律挺在前面要求。一方面,要严格遵守党纪党规。严格遵守两准则、四条例,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挺在前面,执行到位,达到对消极腐败现象釜底抽薪的效果。另一方面,要抓好财经纪律。财政部门要负起执行和监督财经纪律的责任,对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决不姑息。需要注意的是,把纪律立起来挺在前面的首要前提是严守程序,财政干部一定要正确认识程序的重要性,程序即办事处事的先后次序,要做到一环扣一环、环环不脱节、环环经得起推敲和检查,不能怕麻烦、图简单,更不能敷衍了事,有头无尾,切实增强对各项纪律规矩的敬畏心和遵从度。要全力加强财政内部控制建设。从近几年财政系统发生的一些腐败案件看,很多都是因为缺乏有效的内部监督控制措施导致的。内控制度不是简单的制度汇编,至少要包含确定分工、控制职能、防控风险、规范程序几个方面。今年市县两级财政部门务必加快推进内控制度建设,要把业务职能和风险控制分解到具体岗位和人员,制定有针对性的防控措施,要做到每一个岗位都有职能,每一项职能都有责任清单,每一项责任清单都有规范程序,每一个程序都有操作规程,每一项操作规程都有防控制度,以内控促规范、以内控防风险,把权力关进笼子里,把风险化解在流程中,确保财政干部廉洁和财政资金安全。

  同志们,一年之计在于春,一生之计在于勤。在新的一年里,财政工作面临的要求更高、使命更重、责任更大,让我们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奋发有为、真抓实干,努力实现财政事业新跨越,为建设美丽宜春决胜全面小康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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