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更加有效推动绩效评价工作开展,宜春市实行“三个结合”积极构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一是合规性指标和效益性指标相结合。一方面,从项目是否合法、是否合乎工作流程、是否合乎政策要求等方面入手,强化合规性指标编制。另一方面,着重分析项目实施是否会产生工作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将效益性指标作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重点。
二是共性指标和个性指标相结合。重点参照财政部《预算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结合工作实际,仔细筛选适合所有项目的共性指标,予以固化下发。同时又针对项目绩效特点、专业性、复杂性,通过实地调研、查阅项目资料、专家论证,制定适用于不同项目的个性指标。
三是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相结合。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构建过程中,坚持以定量指标为主、定性指标为辅的原则,定量指标采用数值、百分比等形式进行设置,清晰、直观地体现绩效实现情况;对于不能量化但可用文字来描述的因素,则用定性指标作为补充。
绩效评价科徐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