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宜春日报》以《全程留痕阳光运行,“电子眼”将紧盯“三公”经费支出》为题,报道了我市将于2017年1月1日起正式启用公务消费网络监管系统,将“三公”经费支出纳入系统监管的消息,并对公务消费网络监管工作进行了政策解读。消息刊登后,引起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人民网、东方网、宜春新闻网等市内外主要媒体第一时间进行了转载。一些单位和个人纷纷来电来人咨询工作进展情况,更有些热心的省外读者还专门撰写文章,为我市公务消费网络监管工作点赞。
11月21日,市财政局向市政府领导呈报《关于我市公务消费网络监管平台建设情况的汇报》,专题汇报了全省“三公”经费监管改革政策要求和我市工作开展情况。
11月29日,市财政局举办公务消费网络监管平台上线业务培训班,以训代会形式对宜春市公务消费网络监管平台上线工作进行了部署,邀请平台软件开发商进行了业务操作讲解。市直预算单位以及经开区、明月山区所辖预算单位从事公务消费监管工作业务经办人员共260多人参加了培训。
县市(非试点)工作进展情况:
1.工作机构成立情况。已成立“三公”经费监管工作协调小组的有丰城市、樟树市、宜丰县、宜阳新区等4个县(市、区)。
2.方案制定实施情况。已制定实施方案并报经政府同意下发执行的有丰城市、樟树市、奉新县、上高县、宜丰县、宜阳新区等6个县(市、区)。已制定方案但尚未获批的有高安市、万载县、铜鼓县,明月山区等4个县(市、区)。袁州区已制定方案拟上报区政府,经开区已转发并执行市级方案。
3.基础数据采集情况。已下发通知开展单位基础数据采集工作的有丰城市、樟树市、高安市、奉新县、万载县、上高县、宜丰县、宜阳新区、明月山区等9个县(市、区)。
4.报账制度完善情况。已发江西省财政厅《关于“三公”经费报账管理的补充规定》并完善报账制度的有樟树市、宜丰县等县市。
5.业务培训开展情况。已经开展公务消费网络监管平台上线业务培训的有高安市、经开区、宜阳新区、明月山区等4个县(市、区)。
6.其他工作开展情况。上高县、宜丰县、宜阳新区等县(市、区)建立了公务消费网络监管平台业务交流QQ群;万载县、宜丰县组织了相关业务人员前往靖安财政局学习考察。上高县召开了局内协调会,明确相关股室职责。
靖安县试点工作进展情况:
靖安县8个试点单位运行正常,截至11月30日,通过系统办理公务接待处理业务7笔、公务用车处理业务2笔,其中公车保险1笔、公车加油1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