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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3年市级决算和2014年上半年市级总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信息来源:预算科  更新时间:14-08-11 16: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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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730日在宜春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

第十八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局长   林良友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市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查批准了《关于宜春市2013年全市和市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14年全市和市级预算草案的报告》。现在,2013年市级决算草案已汇编完成。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我向本次常委会提出2013年市级决算报告和市级决算草案,请予审议。同时,简要报告2014年上半年市级总预算执行情况。

  一、2013年市级决算情况

  2013年市级公共财政收支决算情况:

  2013年市级(不包括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宜阳新区、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下同)财政总收入决算数13.09亿元,比上年增长3.23%;公共财政收入决算数10.69亿元,完成预算106.96%,比上年增长4.06%。主要项目:税收收入7.81亿元,完成预算99.25%。其中:增值税3643万元,完成预算124.76%,主要是从201381日起开展“营改增”改革试点,取得“改征增值税”收入492万元;营业税3.36亿元,完成预算89.48%,主要是“营改增”改革试点,部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企业所得税6643万元,完成预算66.35%,主要是受经济下行影响,重点税源企业纳税额普遍下降;个人所得税2973万元,完成预算115.28%;其他税收收入3.12亿元,完成预算121.97%,主要是2013年继续加强对房地产企业开发项目税费清查,契税增收较多。非税收入2.88亿元,完成预算135.41%,其中:专项收入4012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9851万元,罚没收入5358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9629万元。

  上述公共财政收入加上中央、省对市级的税收返还和一般性财力补助收入、县(市、区)结算上解收入,减去上解省财政支出,市级公共财政决算财力17.54亿元。

  2013年市级公共财政支出决算数29.14亿元,剔除上级追加专款、上年结转支出等,地方公共财政支出决算数为17.54亿元,完成预算100.26%。主要项目: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亿元,完成预算105.36%;国防支出550万元,完成预算107.84%;公共安全支出1.52亿元,完成预算110.91%,主要是公安机关公用经费保障标准和武警消防部队基本支出保障标准提高;教育支出2.85亿元,完成预算100.91%;科学技术支出4240万元,完成预算100.0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261万元,完成预算105.0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亿元,完成预算116.07%,主要是新增安排了工伤、生育和失业保险经费;医疗卫生支出9481万元,完成预算104.62%;节能环保支出1193万元,完成预算125.58%,主要是新增安排重点污染源监测配套经费;城乡社区支出1.05亿元,完成预算100.12%;农林水支出1.58亿元,完成预算100.16%;交通运输支出6355万元,完成预算100.02%;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4356万元,完成预算100.1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585万元,完成预算100.89%;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490万元,完成预算119.51%,主要是安排四方井水库蓄水对温汤地热田影响评估工作经费;住房保障支出3800万元,完成预算110.05%,主要是新增安排棚户区改造项目贷款资本金配套;粮油物资储备支出554万元,完成预算100.73%;国债还本付息支出1.97亿元,完成预算98.79%;其他支出1.25亿元,完成预算67.48%,主要是年度执行中将预留资金等未明确项目的资金在支出时调整列入相关科目所致。农林水支出、科学技术支出同比分别增长13.52%18.4%,教育支出剔除2012年一次性高校化债资金后,同口径相比增长24.51%,均高于市级财政经常性收入9.67%的增幅,达到法定要求。

  2013年市级预算执行中,部分支出科目超出预算、其他支出科目未完成预算,主要是年度执行中将调入资金及增人增资、总预备费等预留安排资金在支出时从其他支出科目调整至相关支出科目所致。

  2013年市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2013年市级基金收入决算数2.74亿元,加上上级公路养路费转移支付收入2亿元,基金总收入决算数4.74亿元,完成预算100.66%。其中: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收入327万元,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收入400万元,育林基金收入240万元,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收入586万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入407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2.11亿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1600万元,彩票公益金收入516万元,其他政府性基金收入2300万元,公路养路费转移支付收入2亿元。

  2013年市级基金支出决算数4.74亿元,完成预算100.66%。其中: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支出170万元,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支出400万元,育林基金支出214万元,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支出508万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支出427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2.16亿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1600万元,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547万元,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2.2亿元(包含公路养路费转移支付收入安排的支出2亿元)。

  2013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决算情况:

  2013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决算数3178.56万元,完成预算105.6%。其中:股利、股息收入2519.89万元,其他国有资本经营收入658.67万元。

  2013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支出决算数3178.56万元,完成预算105.6%。其中:相关税金139.55万元,上缴土地收益金131.09万元,上缴房产租赁登记费6.59万元,房屋维修费65.87万元,经营管理工作经费32.93万元,企业改制支出2500万元,结转下年支出302.53万元。

  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宜阳新区本级、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本级书面报告附后。

  2013年,市财政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强化预算执行管理,严格预算约束,财政运行总体情况良好,圆满完成了市人代会确定的各项预算任务。但也面临着不少困难和问题:全市和市级财政总量及骨干税源仍较弱小,市县财力还较薄弱;财政刚性增支因素较多,财政收支平衡压力较大;财政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还有待提高,资金使用绩效有待进一步增强,等等。市审计局对2013年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它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也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对此,我们高度重视,将按照市人大有关决议要求和审计意见,通过继续深化财政改革、建立健全体制机制、加强财政监管等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二、市农村工作办公室和市广播电影电视局2013年部门决算情况

  2013年市农村工作办公室、市广播电影电视局(以下简称:市农办、市广电局)的部门预算提交市三届人大三次会议进行了审议。现将市农办、市广电局的部门决算的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1.市农办2013年部门决算情况。2013年市农办当年决算收入221.76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92.64万元;当年决算支出220.66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91.54万元。收支决算数超过年初预算的原因主要是预算执行中,从年初预算安排的招商引资、开放型经济、农业专项经费等大型专项资金中追加86万元,在年末预算调整和预备费中追加增人增资增补等经费6.64万元。收支轧抵,2013年结余1.1万元。

  2. 市广电局2013年部门决算情况。2013年市广电局当年决算收入2729.91万元,剔除未纳入预算管理的广告收入等1212.04万元后,实际决算收入1517.87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572.77万元;当年决算支出2718.69万元,剔除未纳入预算管理的广告收入安排的支出1212.04万元后,实际决算支出1506.65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561.55万元。收支决算数超过年初预算的原因主要是:事业收入1212.04万元(主要是广告收入)未纳入预算管理;执行中争取上级补助收入84.52万元和其他收入168.6万元,未列入年初部门预算;省财政在年度预算执行中追加拨付专项资金233.51万元;从年初预算安排的招商引资、开放型经济、跑项争资、民生工程部门工作经费等大型专项资金中追加50.27万元;在年末预算调整和预备费中追加增人增资、大型新闻特别节目在宜摄制等经费35.87万元。收支轧抵,2013年结余11.22万元。

  通过审查分析,市农办、市广电局2013年度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会计制度的规定,会计核算基本清晰。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在预算编制、预算执行、会计核算、遵守会计制度、清理往来账等方面还有待进一步提高等。对此,市财政也将通过进一步深化部门预算和国库集中收付改革,加大各项收入纳入预算管理力度,强化全口径预算编制、执行管理。同时,为切实提高各单位会计基础工作水平,目前市财政局已在全市范围组织开展财务大检查,以规范单位财务和资产管理,强化制度建设,提高会计质量。

  三、关于批准预算的决议及2014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

  今年以来,市财政根据市三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宜春市2013年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和2014年市级预算的决议》,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及时批复了市直部门预算。同时,按照市人大财经委审查报告中对财政工作的建议,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并落实。上半年,市财政努力在拓财源、保民生、促改革、严监管上下功夫,财政运行总体良好。重点做好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拓宽财政增收渠道。助推产业加快发展。安排3200万元工业发展资金、4250万元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3575万元农业专项经费、2000万元加快县域经济发展及建筑业发展专项资金等,积极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推动全市产业加快发展。上半年,整合安排2670万元用于落实重大项目现场协调推进会精神,支持重大产业发展和县(市、区)工业园建设。积极帮扶企业做大做强。成功推动省“财园信贷通”试点在我市工业园实现全覆盖,上半年全市共有8家合作银行为404户园区企业发放贷款15.4亿元;市信用担保中心积极发挥担保职能,1-6月份新受理企业融资担保贷款金额1.7亿元;积极开展项目申报,为奉新县大华云通玻纤公司申请清洁发展委托贷款4000万元。强化税收征管手段。进一步完善信息管税平台建设,1-6月,市本级运用涉税信息增加税收1.16亿元。继续加大股权转让清查力度,1-6月份,全市清查补征股权转让所得税款超过4832万元。千方百计筹集发展资金。市城投总公司成功发行16亿元企业债券,比同期同类企业债券利率低约1%,在存续期内可节省利息支出近亿元,将主要用于保障性住房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向省国开行申请到贷款24.22亿元,其中中心城区8.13亿元,将全部用于我市2013-2017年棚户区改造项目。

  二是优化支出保障民生。今年以来,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围绕民生工程八个方面50件实事,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加快支出进度,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全面落实民生工程政策。市本级安排配套资金1.65亿元,全额配套到位不留缺口。支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安排2384万元用于中心城区新建、改扩建学校项目,着力解决“大班额”问题;拨付7822万元落实义务教育保障机制;拨付艰苦边远地区农村中小学教师特殊津贴专项资金3624万元,惠及全市中小学教师10598人。完善就业扶持体系。出台《宜春市促进就业基地认定管理办法》,优化就业创业环境。1-6月份,支付就业创业培训补贴资金1600万元,免费培训2.84万人;发放小额贷款7.86亿元,支付财政贴息资金4200万元,扶持创业人数5000余人。提高社会保障标准。今年,全市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平均增长261/月,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提高到320/人·年,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供养、重点优抚对象和参战参试退役人员生活补助等多项补助标准均得到提高。保障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出台《宜春市疾病应急救助制度》,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基金,对我市急需救治但身份不明或无力支付医疗费用的患者给予免费应急救治。1-6月,先后为4082名农村贫困家庭重性精神病患者、贫困尿毒症患者、白内障患者和儿童先天性心脏病患者实施免费救治。加快推进“三农”建设。全市财政配套安排1348万元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为7680户困难群众新建、维修住房。截止6月底,全市通过“一卡通”发放财政惠农补贴资金14.3亿元,涵盖惠农补贴项目24大项、59小项。

  三是全面深化财政改革。成立了投融资管理委员会,实现债务归口管理,有效实行债务控制,规范举债行为。市本级实现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等全口径“四大预算体系”全部上市人代会审议。市级所有100个部门预算全部提交市人代会审议。市级政府预算、市属各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于3月底前全部在网上公开。出台了《宜春市人民政府关于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意见》、《宜春市市属企业国有资本收益征缴管理暂行办法》,建立健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从201411日起,全市邮电通信业营业税顺利改征增值税,上半年全市财政兑付企业“营改增”过渡期财政扶持资金3.1亿元。全市津补贴、绩效工资提标落实到位,市本级兑现增补经费1.2亿元。出台了《宜春市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为妥善解决被征地农民养老问题提供了政策依据,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四是严格监管提高绩效。下发《关于开展2013年度市级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所有市级部门均须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并选择20项市级重点项目作为财政再评价项目,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会同有关部门先后制订《宜春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资金管理办法》、《宜春中心城区公共卫生应急处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宜春市非营利性民办养老机构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宜春市居家养老服务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等一揽子制度办法,进一步规范项目资金管理。强化投资评审机制,上半年,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核减不合理资金1.57亿元,核减率21.2%。配合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对175个部门节庆期间公务接待、公务用车等经费支出情况开展了专项检查,有效遏制了违反“八项规定”现象。建立“三公”经费季报制度,全面实行“三公”经费动态管理,上半年全市 “三公”经费支出较去年同期下降20.1%。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大检查暨行政事业单位干部职工收入检查,进一步规范财务行为,整顿财经秩序。对市直110个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经营管理。联合审计、民政、扶贫移民、公安等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社会救济、移民扶贫等8项民生资金专项检查。

  2014年上半年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1-6月份,全市财政总收入执行数141.36亿元,增长14.08%。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执行数101.44亿元,完成年初市代编预算数的54.39%,增长16.18%。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分项目完成情况:地方税收收入完成74.04亿元,增长21.28%。其中:增值税15.31亿元(含改征增值税7.09亿元),增长103.6%;营业税17.59亿元,下降16.01%;企业所得税6.4亿元,增长5.06%;个人所得税1.36亿元,增长35.69%;耕地占用税6.91亿元,增长11.55%;契税7.94亿元,增长20.74%;其他税收收入18.49亿元,增长45.74%。非税收入完成27.39亿元,增长4.32%

  1-6月份,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含上级追加专款、上年结转等)执行数149.77亿元,增长18.12%。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65亿元,增长1.24%;国防支出1306万元,增长12.1%;公共安全支出6.93亿元,增长11.38%;教育支出28.97亿元,增长22.79%;科学技术支出1.9亿元,增长110.0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29亿元,增长57.6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49亿元,增长21.19%;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16.23亿元,增长44.99%;节能环保支出2.94亿元,增长22.76%;城乡社区支出7.18亿元,增长62.9%;农林水支出20.79亿元,增长32.82%;交通运输支出2.52亿元,增长45.47%;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7.25亿元,下降3.95%;商业服务业等支出9530万元,下降5.64%;金融支出239万元,下降33.05%;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8983万元,下降8.83%;住房保障支出2.37亿元,下降51.07%,主要是上半年雨水天气较多,影响安居工程施工进度;粮油物资储备支出4542万元,增长32.23%;其他支出3.7亿元,下降27.52%

  2014年上半年市级公共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1-6月份,市级财政总收入执行数10.36亿元,增长3.91%。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执行数8.57亿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69.34%,增长2.47%。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分项目完成情况:地方税收收入完成4.14亿元,下降9.85%。其中,增值税2375万元(含改征增值税1086万元),增长44.29%;营业税1.67亿元,下降4.87%;企业所得税4286万元,下降10.41%;个人所得税2537万元,增长62.32%;契税7405万元,下降30.43%;其他税收收入8138万元,下降16.77%。非税收入完成4.42亿元,增长17.55%

  1-6月份,市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含上级追加专款、上年结转等)执行数10.67亿元,增长0.66%。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1亿元,增长6.86%;国防支出505万元,增长17.99%;公共安全支出1.26亿元,增长16.83%;教育支出2.56亿元,增长59.65%;科学技术支出981万元,增长29.9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815万元,增长109.4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7亿元,增长5.32%;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6381万元,增长40.4%;节能环保支出2275万元,增长272.34%;城乡社区支出5068万元,增长23.82%;农林水支出3132万元,增长31.87%;交通运输支出6187万元,增长7.98%;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792万元,增长14.78%;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336万元,增长108.75%;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734万元,增长1.1%;住房保障支出2154万元,下降90.38%;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89万元,增长16.67%;其他支出813万元,下降51.08%

  2014年上半年市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6月份,市级基金预算收入执行数2.56亿元(部分收缴收入暂滞留在财政专户,下半年将入库),完成年初预算数的50.56%。其中: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收入1万元,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收入40万元,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收入826万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入260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19亿元,彩票公益金收入377万元,其他政府性基金收入200万元,公路养路费转移支付补助收入1.2亿元。

  1-6月份,市级基金预算支出(含上级追加专款、上年结转等)执行数2.97亿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58.68%。其中: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支出48万元,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支出36万元,育林基金支出94万元,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支出63万元,残疾人就业保证金支出643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1.79亿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323万元,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303万元,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1.03亿元(含公路养路费转移支付收入安排的支出1.01亿元)。

  2014年上半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1-6月份,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执行数1372.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70.38%。其中:股利、股息收入950万元,其他国有资本经营收入422.55万元。

  1-6月份,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执行数1153.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82.22%。其中:相关税金89.73万元、房屋维修费42.26万元、经营管理工作经费21.13万元、其他支出1000万元(汽运公司增资扩股900万元,新设立汽运公司子公司融缘公司100万元)。

  2014年上半年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6月份,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执行数4.69亿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63.63%。其中:保险费收入3.09亿元,利息收入1111.18万元,财政补贴收入1亿元,转移收入760.06万元,上级补助及下级上解收入4073万元。

  1-6月份,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执行数3.26亿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51.64%。其中:社会保险待遇支出2.82亿元、转移支出895.89万元、上解上级及补助下级支出3513万元。

  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宜阳新区本级、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本级书面报告附后。

  上半年,我市经济运行总体平稳,财政收支实现持续增长,但宏观经济下行压力仍然存在,国内经济运行仍存在不少问题和潜在风险,特别是部分行业、企业生产经营仍比较困难,房地产市场下降严重,加上结构性减税政策,以及“营改增”试点扩面等因素影响,完成全年财政收支目标存在较大压力。

  为此,下半年要继续推进“大财政、大监督、大服务”体系建设,努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支持产业发展,力促财政增收。以项目建设为抓手,充分发挥财政 “四两拨千斤”的杠杆作用,大力支持“10+1”工程建设,力促产业转型升级带动财政增收。力促工业产业升级。充分发挥财政信用担保和“财园信贷通”作用,努力化解企业融资难题。切实用好各类财政专项资金,加快推进全市工业园区建设,优化投资创业环境,完善产业布局。力促农业产业升级。切实用好农业专项资金,重点推进优势农业产业加快发展,支持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建设。力促服务业升级。全力落实发展服务业各项激励政策,努力将服务业打造成为我市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落实“营改增”过渡性财政扶持政策,确保“营改增”改革试点平稳有序推进。力促城市建设升级。积极推进市级12亿元土地收储融资、经开区12亿元企业债券融资进程,多方筹集资金支持重点项目建设。

  (二)加快支出进度,优先保障民生。从预算编制、项目管理、资金分配和拨付等环节入手,进一步简化程序,优化流程,提升效能,加快财政资金分解下达和拨付进度。进一步清理暂付款和结余结转资金,盘活财政存量,将清理出来的资金优先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继续推进中心城区中小学建设等重点项目,化解城区“大班额”问题。支持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健康发展。继续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着力解决低收入群体实际困难。进一步整合各类资金为困难群体提供免费的大病救治。启动市本级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工作,严格兑现财政补助资金。全力支持棚户区改造和保障性住房建设。

  (三)深化财政改革,提升管理水平。督促县(市、区)在10月底之前向社会全面公开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在去年建立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基础上,继续完善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强化投融资管理委员会职能,拟定投融资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及投融资监管办法,出台《宜春市政府国有资产资本化整合方案》,为市委、市政府重大项目建设提供持续的资金支持。启动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试编工作。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提升直接支付占国库集中支付的比重,清理各级“以拨作支”现象。大力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试点,制定《宜春市市直单位政府购买服务试点实施意见》,选取城乡社区80周岁以上困难老人购买“三项基本服务”、部分路段环卫保洁养护、部分城市园林绿化、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第三方评价等项目进行政府购买服务试点。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改革,制定出台《宜春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考核管理办法》。在全市分批推进信息管税工作,严防税费流失。继续开展薄弱环节税收清理,堵塞收入漏洞。强化非税收入征管,出台《宜春市中心城区户外广告管理办法》、《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报办法》、《宜春市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经营收支管理办法》等办法。启动市区财政体制调整和中心城区同城同待遇协调运转机制。

  (四)强化财政监督,提高资金绩效。进一步树立财政大监督理念,创新财政监督机制,逐步建立嵌入业务流程的财政支出监督机制。继续抓好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大检查暨行政事业单位干部职工收入检查和民生资金监督检查,加强对各种财经违规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建立检查结果与预算编制动态关联机制。着力做好20项市级重点项目财政再评价,创新引入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参与实施考评,加强评价结果运用,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研究制定《市本级政府投(融)资工程控制价编制办法》、《市本级政府投(融)资工程采购管理办法》、《市本级政府投(融)资工程施工合同涉价专用条款》、《市本级政府投(融)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管理与考核计费办法》等,全面加强政府投资项目预决算评审。制定《宜春市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办法》、《宜春市政府性债务风险预警监测实施暂行办法》,建立债务预警和控制制度,防范债务风险。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强化财政预算执行管理,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诚恳接受人大的指导和监督,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狠抓各项工作落实,为夺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胜利,开创文明幸福宜春建设新局面而努力奋斗!

附件:(2014年8月11日)2013年决算草案.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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