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标题文档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简体中文
  首 页 政务公开 服务大厅 公众参与 特色栏目    
   今天是:  
当前位置:首页>>>特色栏目>>>财政专题>>>预决算公开平台>>>宜春市政府预算
宜春市2016年市级总预算执行情况与2017年市级总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
信息来源:预算科  更新时间:17-02-17 16:16:00
收藏
打印
关闭
字体:【  

 

  ——201727日在宜春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上

365备用网址局长 林良友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大会报告2016年市级总预算执行情况与2017年市级总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请予审议;2017年市级预算草案,请予审查批准。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16年市级总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面对错综复杂的经济形势,全市财政部门深入贯彻中央、省一系列会议精神,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改革创新,主动适应新常态,牢牢抓住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一关键,着力提升运作经济工作的新能力,创新理财理念,主动换挡调速,落实改革政策,守住民生底线,有力推动了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突出稳中求进,财政发展更务实更扎实

  今年以来,经济下行压力空前,行业和企业面临严峻挑战。为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中央、省、市及时出台和实施了一系列重大减税政策,特别是全面实施“营改增”改革,全市直接为企业减税19亿元,把“降成本”落到实处。在此情况下,按照全省部署,市委、市政府审时度势,主动“换挡调速”,下调收入预期目标,以收入增速短期下降,积蓄势能,推动经济发展行稳致远。

  一是财政收入更加务实。2016年,全市财政总收入完成320.92亿元,增长3.94%,较上年回调9.56个百分点;考虑“营改增”减税19亿元因素,同口径增长10.1%。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20亿元,增长2.33%,考虑“营改增”及中央与地方增值税收入分成体制调整因素,同口径增长10.9%

  二是收入质量更加扎实。全市税收收入占财政总收入比重83.2%,高出全省平均4.8个百分点,财政收入质量呈稳步回升态势。特别是,在财政收入做实的同时,新兴产业发展形势可喜,新能源、新材料、绿色食品等行业发展较快,纳税贡献突出,其中福斯特新能源、新威动力、旺旺集团、百岁山食品等4户企业纳税额首次突破亿元。

  ——突出服务大局,创新理念促增长促发展

  一是撬动二百五十七亿资金稳增长。1.设立100亿元绿色生态发展基金,已获批30亿元。市财政出资10亿元,撬动社会资本成功设立全市首支基金——绿色生态发展基金100亿元,已获批30亿元,重点支持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旅游服务业、高新产业发展等。2.拓展“三贷一保”业务撬动银行信贷资金156亿元。2016年,全市发放“助贷”资金91.8亿元,惠及企业840户;通过“财园信贷通”为993户企业发放贷款39.4亿元;通过“财政惠农信贷通”为1297户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发放贷款16.1亿元;全市财政信用担保为91户企业担保资金8.6亿元。3.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债券资金71亿元。全市争取到地方政府债券资金71亿元,用于债券置换及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等稳增长方面。

  二是落实三类政策为企业降成本。1.落实好支持企业发展的扶持政策。市财政整合安排各项产业扶持资金超过4亿元,积极落实工业、农业、旅游服务业“三升级”各项扶持政策。2.落实好结构性减税政策。201651日起,所有行业全面实行“营改增”,确保“营改增”行业整体税负只减不增。3.落实好普遍性降费政策。从201621日起停征价格调节基金,并扩大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等免征范围。

  三是筹划三大课题为党委、政府谋发展。1.开展做强做大中心城区课题研究。形成《关于做强做大宜春中心城区的思考》调研报告,策应“西核”发展战略实施。2.开展城市发展保障课题研究。形成《宜春城市保障机制调研报告》,为城市发展保驾护航。3.开展创新投融资机制课题研究。形成《关于创新投融资体制机制的调研报告》,在此基础上市政府将出台《宜春市创新投融资体制机制三十条实施意见》。

  ——突出民生底线,民生事业增投入增实惠

  2016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436.66亿元,增长8.22%,其中民生方面支出首次突破300亿元,达到307.8亿元,占70.5%

  一是支持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1.着力支持教育事业优先发展。全市拨付各类奖助学金超过1亿元,受益贫困学生逾万人。市级统筹教育资金安排3000余万元,缓解中心城区学位压力。统筹增加安排资金4000余万元提高宜春职院、宜春幼专生均经费拨款标准。2.着力支持创业就业。全市财政统筹安排就业专项资金超过2亿元,完成省内工业园区定向培训3.88万人,创业培训1.67万人。3.着力支持公共卫生事业发展。全市财政统筹安排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补助资金超过2亿元,县级和城市公立医院全面取消药品加成。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等财政补助标准均实现提高。4.着力支持养老事业发展。市财政安排养老金补助1.1亿元,保障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改革平稳运行。安排980万元对全市34个示范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以及城乡社区80周岁以上特殊老人三项基本服务政府购买实行“以奖代补”。5.着力支持住房保障。支持实施房地产“去库存”,兑付奖励补贴5000余万元。安排资金1.79亿元支持全市保障性住房建设。争取棚户区改造项目融资贷款和发改委专项建设基金54.14亿元。

  二是支持打造绿色生态。1.安排昌铜高速生态经济带发展基金1亿元。以财政奖补等方式,支持生态经济带有机农业、生态基地、绿色产业发展,支持生态旅游、文化与古迹保护和体制机制创新。2.设立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专项资金3000万元。在争取到省级流域生态补偿资金1.42亿元的基础上,安排市本级配套资金1242万元以及农村垃圾处理专项经费1000万元、“河长制”专项资金500万元、限制和禁止开发区域补助资金258万元等,全力支持生态文明建设。3.淘汰过剩产能助力绿色发展。及时将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专项奖补资金1.74亿元下达到位,支持全市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和职工安置等工作。

  三是支持实施精准扶贫。1.整合安排精准扶贫专项资金4634万元。重点加大对产业扶贫、移民搬迁等方面的支持力度,集中财力办好扶贫大事。2.全面实施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全市通过“一卡通”发放的财政惠农补贴资金达到22.06亿元,其中将农作物良种补贴、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三项补贴”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3.推进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扶贫资金工作。选择袁州区、樟树市开展试点,赋予县(市、区)统筹整合使用资金自主权,形成“多个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的扶贫投入新格局。4.支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开展。筹集各方资金1.41亿元,重点支持农村生产生活最急需、群众愿望最迫切的村级基础设施建设,受益农民166万人。5.积极帮扶县乡争取创新性试点专项资金支持。争取万载县列入2016年江西省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县,获补助资金1200万元;争取袁州区水江乡列入2016年江西省美丽乡村建设试点乡镇,获补助资金1000万元。

  ——突出攻坚克难,财税改革大力度大提升

  1.大力学习宣传《预算法》。先后举办了两期《预算法》业务培训班,包括市直各预算单位财务负责人、各县(市、区)财政局相关人员在内共300余人参加了培训。2.大力强化预算公开。拟订《宜春市市级预算公开办法》,建立健全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3.大力规范政府债务限额管理。首次向市人大常委会呈报了地方政府债务限额议案,并向社会进行了公开。4.大力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完善基建和政府采购资金支付方式,从2016年起将两项资金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实施集中支付。全市清理规范财政专户203个,其中撤销73个,确保专户规范管理和资金安全。5.大力加强一般性支出管理。制定出台了《宜春市市级公务消费网络监管平台建设实施方案》、《关于严格执行标准发放政府性奖励和津贴补贴的通知》等政策文件。6.着力提升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三年来,全市实施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累计50余项,涉及公共教育、劳动就业、养老服务等多个类别。7.着力提升绩效评价工作。市级审核批复43个绩效目标项目,项目金额超过3亿元;对12个专项项目及市人社局部门整体支出进行再评价。8.着力提升国有资产管理能力。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为加强资产动态管理提供了信息支持。9.着力提升财政投资评审效能。拟订《宜春市市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预算评审暂行办法》,推动决算评审向预算评审过渡。2016年,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结预算、结算评审项目435个,核减金额6.96亿元,核减率21.3%10.着力提升财政部门内部控制。成立财政部门内控委员会,出台内部控制实施方案和基本制度,防控财政管理风险。

  2016年全市财政收支预算的具体执行情况:

  (一)市级总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全市财政总收入执行数320.92亿元,比上年增长3.94%,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执行数220亿元,完成汇总年初各级人代会批准预算的93.02%,比上年增长2.33%。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未完成预算,一是受宏观经济下行影响,部分行业、企业税收下降;二是积极落实国家“降成本”政策,实施“营改增”改革减税以及取消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等;三是“营改增”改革后,中央、地方增值税、改征增值税、营业税收入分成比例进行调整,中央分成收入增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减少。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主要项目预算执行情况是:

  税收收入169.13亿元,完成预算的92.54%。其中:增值税49.68亿元(包含改征增值税16.1亿元),完成预算的94.62%,主要是受上述“营改增”改革影响;营业税28.38亿元,完成预算的95.94%,主要是受上述“营改增”改革影响;企业所得税14.16亿元,完成预算的93.08%,主要是受经济下行影响,部分行业和企业减收所致;个人所得税4.61亿元,完成预算的105.65%;其他税收72.29亿元,完成预算的89.16%,主要是房地产市场仍较低迷,土地成交量下降,影响土地出让契税等减少。非税收入50.9亿元,完成预算的94.62%,主要是受国家减税降费政策影响,随税附征的专项收入以及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等减少。其中:专项收入6.76亿元,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18.94亿元,罚没收入6.61亿元,国有资本经营收入3765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15.24亿元,政府住房基金收入8650万元,其他收入2.1亿元。

  2016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数436.66亿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8.22%。剔除上级年度执行中追加专款等,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数为317.15亿元,完成汇总年初各级人代会批准预算的103.59%,主要是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新增用于基本工资调标等方面的转移支付等增加相关支出。

  2.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执行数101.8亿元,加上上级基金预算补助收入2.16亿元,上年结余结转收入1.21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13.06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执行数118.25亿元,完成预算112.69%。主要是年度间省级新增转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

  2016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计执行数118.25亿元,完成预算112.69%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执行数1.17亿元,加上上年结转收入746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计执行数1.92亿元,完成预算119.52%。主要是各地加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清查力度,清缴往年股利股息及分红等。

  2016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执行数1.56亿元,完成预算97.5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未完成预算,主要是市级国资公司、市城投公司经营的政府性资产租金收入中部分属土地收益金收入,涉及收支转列入政府性基金预算,以及部分因政策变动原因,支出留待下年安排。结转下年3532万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执行数116.46亿元,加上上年滚存结余收入69.74亿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总计执行数186.21亿元,完成预算的87.86%,主要是2016年预算根据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要求,将201410月至201612月共27个月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收支47.2亿元预编入预算,2016年度预算实际执行从91日开始。

  2016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执行数107.06亿元,完成预算的74.11%。年终滚存结余79.15亿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未完成预算,主要是上述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编制口径因素。

  (二)市级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市级(不包括宜春经济开发区、宜阳新区、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下同)财政总收入执行数18.35亿元,比上年增长7.2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执行数12.43亿元,完成调整预算98.95%。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未完成调整预算,主要是受上述“营改增”改革影响。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主要项目预算执行情况是:

  税收收入9.3亿元,完成调整预算96.96%。其中:增值税1.54亿元(包含改征增值税931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91.35%,主要是受上述“营改增”改革影响;营业税2.32亿元,完成调整预算94.91%,主要是受上述“营改增”改革影响;企业所得税1.12亿元,完成调整预算96.69%,主要是受经济下行影响,部分行业和企业减收所致;个人所得税5435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1.91%;其他税收3.76亿元,完成调整预算100.22%。非税收入3.13亿元,完成调整预算105.32%。其中:专项收入9627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3127万元,罚没收入7933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入55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3161万元,政府住房基金收入6995万元。

  2016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数44.73亿元,比上年增长22.74%,剔除上级年度执行中追加专款等,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数为29.9亿元,完成调整预算101.52%。主要项目预算执行情况是: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55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2.36%;国防支出153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82.8%,主要是根据中央、省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相关精神(国办发〔201649号、赣府厅字〔2016126号)文件规定,除依法依规设立的各类保证金外,其他保证金一律取消并立即退还,由此减少人防易地建设费保证金收支;公共安全支出2.75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4.19%;教育支出6.14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7.92%;科学技术支出804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9365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4.9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2.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47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11.41%,主要是落实城市公立医院改革要求,加大对城市公立医院财政保障力度;节能环保支出3367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19.82%,主要是财政加大对环境和生态保护支持力度;城乡社区支出1.27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7.19%;农林水支出2.04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2.73%;交通运输支出1.51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3.94%;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709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5.73%;商业服务业等支出3221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3.27%;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99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4.39%;住房保障支出3.43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18.73%,主要是市级加大中心城区房地产去库存力度,出台激励政策增加补贴支出;粮油物资储备支出515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8.64%;债务付息支出670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5.71%,主要是省级转贷地方政府置换债券降低利息支出;其他支出4161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39.15%,主要是年度执行中将预留基本工资调标、公车改革、民生政策提标扩面等未定项目的资金列入具体支出科目。

  2016年市级预算执行中,支出完成了调整预算,部分支出科目超出调整预算,主要是年度执行中总预备费等预留安排经费在支出后列入相关支出科目,部分支出项目从其他支出中调整至具体科目所致。

  2.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执行数1.83亿元,其中: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收入628万元【根据财政部取消、停征和整合部分政府性基金项目有关规定(财税〔201611号),自201621日起,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收入并入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收入中收取】,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收入1150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01亿元,彩票公益金收入110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3094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2239万元。加上上级公路养路费转移支付收入2亿元,上年结余结转收入1.21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1.19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执行数6.24亿元,完成预算的98.28%。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未完成预算,主要是受房地产市场不景气影响,土地成交量下降导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减少;根据财税〔201611号规定,自201621日起停征价格调节基金。此外,按全口径预算要求,将污水处理费纳入预算管理。

  2016年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计执行数为6.24亿元,完成预算的98.28%。其中:城乡社区支出1.74亿元,农林水支出1.19亿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628万元,其他支出2.12亿元(包含公路养路费转移支付收入安排的支出2亿元),调出资金1.11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未完成预算,主要是受收入减少影响。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执行数5568万元,其中:利润收入1273万元,股利、股息收入1595万元,产权转让收入1503万元,其他国有资本经营收入1197万元。加上上年结转3148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计执行数8716万元,完成预算的156.01%,主要是按审计要求,追缴市供水公司改制前部分应缴收入和市国资公司未缴利润、分红等,此外还有缴交的公车拍卖收入。

  2016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执行数5184万元,完成预算的92.78%。其中: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1762万元,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422万元,调出资金3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未完成预算,主要是市国资公司、市城投公司经营的政府性资产租金收入中部分属土地收益金收入,涉及收支转列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下年3532万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执行数12.27亿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8.02亿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15亿元,失业保险基金收入3019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2.1亿元,工伤保险基金收入1952万元,生育保险基金收入1038万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3953万元。加上上年滚存结余收入12.17亿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总计执行数24.44亿元,完成预算的86.41%,主要是2016年预算根据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要求,将201410月至201612月共27个月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收支6.32亿元预编入预算,2016年度预算实际执行从91日开始。

  2016年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执行数10.68亿元,完成预算的63.34%,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7.25亿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15亿元,失业保险基金支出1328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1.8亿元,工伤保险基金支出1442万元,生育保险基金支出1131万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860万元。年终滚存结余13.76亿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未完成预算,主要是上述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编制口径因素。

  以上是预算收支执行数,年度决算后会有所变化,届时再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过去一年,全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同时也面临着不少困难和问题:全市财政发展新常态特征日益显现,收入增速明显下滑;经济基础比较薄弱的状况仍未根本转变,缺乏过百亿的龙头企业和具有明显支撑作用的优势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竞争力不强,高新技术产业比重较低,经济增长新动力不足和旧动力减弱的结构性矛盾依然突出;支出结构有待优化,收支平衡压力较大;财政财务管理与新《预算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仍有差距。市财政将高度重视这些问题,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二、2017年市级总预算草案

  2017年全市财政预算安排和财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积极推进“三升级、三高于、两加强、一同步”和“三区两核一盘棋”举措,创新财政支持经济发展方式,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做优做实财政收入;调整优化支出结构,统筹资金,厉行节约,牢牢守住民生底线;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依法理财,强化监督,提升绩效,防控风险,建设现代财政制度,全力推动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为建设美丽宜春决胜全面小康而努力奋斗!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依据今年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编制2017年市级总预算草案如下。

  (一)2017年市级总预算草案

  1.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17年全市财政总收入预计完成340.17亿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6%;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安排212.33亿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3.5%,考虑“营改增”及中央、省与地方增值税收入分成体制调整因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同口径增长5%左右。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主要项目安排情况是:

  税收收入160.65亿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5.01%。其中:增值税62.28亿元,营业税7673万元,企业所得税14.89亿元,个人所得税4.88亿元,其他税收77.81亿元。非税收入51.68亿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1.52%。其中:专项收入6.84亿元,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19.29亿元,罚没收入6.82亿元,国有资本经营收入3979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16.12亿元,政府住房基金收入1.01亿元,其他收入1.17亿元。

  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预计中央、省对市、县的税收返还等补助收入,上年结余结转收入、调入资金和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减去预计上解省财政支出等,2017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财力预计326.92亿元,相应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26.92亿元。主要支出项目安排情况是: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8.93亿元,国防支出5215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8.49亿元,教育支出87.89亿元,科学技术支出4.77亿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78亿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7.94亿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0.59亿元,节能环保支出3.67亿元,城乡社区支出15.27亿元,农林水支出33.32亿元,交通运输支出4.58亿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8.81亿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76亿元,金融支出3252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772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19亿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6643万元,预备费3.87亿元,债务付息支出2.4亿元,债务发行费支出527万元,其他支出2.26亿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17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102.2亿元,加上上级基金预算补助收入2亿元,上年结余结转收入501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安排104.7亿元。

  2017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计安排104.7亿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17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1.33亿元,加上上年结转收入3532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计预算数1.68亿元。

  2017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1.68亿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17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安排132.62亿元,加上上年滚存结余收入79.15亿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总计安排211.77亿元。

  2017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安排130.17亿元,年终滚存结余81.59亿元。

  以上是市代编预算,待各级人代会审批的同级预算报市后,再汇编2017年市级总预算,报市人大常委会备案。

  (二)2017年市级预算草案

  1.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17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15.92亿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27.97%,主要是考虑“营改增”改革等因素影响税收收入下降,市级按照全口径预算要求,加大对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等的清理和纳入预算管理力度,确保收支平衡。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主要项目安排情况是:

  税收收入9.14亿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1.66%,主要是受“营改增”改革因素影响。其中:增值税2.85亿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83.97%,主要是所有原营业税行业已全部改征增值税;营业税1587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93.16%,主要是原营业税行业已全部改征增值税,仅余部分原营业税欠税收入待清缴;企业所得税1.26亿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13.05%;个人所得税6225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14.53%;城市维护建设税8712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15.48%;土地增值税8259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13.27%;契税1.69亿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11.16%;其他税收8513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13.01%

  非税收入6.77亿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115.8%,主要是按上述落实全口径预算要求。其中:专项收入1.22亿元,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4004万元,罚没收入2.49亿元,国有资本经营收入1654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1.55亿元,政府住房基金9313万元。

  上述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预计中央、省对市级的税收返还等补助收入,调入资金和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县(市、区)预计上解收入,减去预计上解省财政支出和补助县(市、区)支出后,市级一般公共预算财力预计30.4亿元,相应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0.4亿元。主要支出项目安排情况是: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2亿元,比上年调整预算数减少7.67%,主要是上年调整预算数中包含支持电子政务平台建设和宜春海关发展等一次性经费,剔除此因素,同口径增长12.47%;国防支出1556万元,比上年调整预算减少16.11%,主要是根据中央、省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相关精神(国办发〔201649号、赣府厅字〔2016126号)文件规定,除依法依规设立的各类保证金外,其他保证金一律取消并立即退还,由此减少人防易地建设费保证金收支;公共安全支出2.93亿元,比上年调整预算增长11.21%;教育支出6.33亿元,比上年调整预算增长11.2%;科学技术支出9172万元,比上年调整预算增长20.87%,主要是增加安排创业创新基金(创梦基金),支持创新发展;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9920万元,比上年调整预算增长11.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9亿元,比上年调整预算减少3.92%,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全面实行养老保险,退休人员养老金支出改列入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剔除此因素,同口径增长12.6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5亿元,比上年调整预算增加14.13%,主要是落实城市公立医院改革要求,加大对城市公立医院财政保障力度;节能环保支出4669万元,比上年调整预算增长66.15%,主要是加大对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发展和环境保护支持力度;城乡社区支出1.33亿元,比上年调整预算增长12.02%;农林水支出2.15亿元,比上年调整预算增长8.24%,原因是将新农村建设资金在政策允许情况下,转由政府性基金预算保障,剔除此因素,同口径增长15.78%,主要是加大了对精准扶贫支持力度;交通运输支出1.63亿元,比上年调整预算增长12.1%;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7456万元,比上年调整预算增长11.1%;商业服务业等支出3466万元,比上年调整预算增长11.12%;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2158万元,比上年调整预算增长12.86%;住房保障支出2.07亿元,比上年调整预算减少28.37%,主要是上年通过省级转贷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收入安排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粮油物资储备支出530万元,比上年调整预算增加11.81%;预备费9120万元,比上年调整预算增加35.37%,达到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额的3%;债务付息支出7154万元,比上年调整预算增长2.06%;其他支出8000万元(包括基本工资调整预留经费7000万元、民生工程提标扩面资金1000万元),比上年调整预算减少24.72%,主要是上年调整预算中包含公车改革等预留经费,现已列入具体支出科目。

  2017年市级预算支出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国务院“约法三章”要求,认真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除中央、省、市有明确政策规定增加预算支出外,一律从严从紧安排;增加的经费安排,突出“四个必保”,即必保个人经费、必保部门正常运转、必保民生工程、必保到期需偿还的政府债务支出;除此之外,重大改革经费统筹安排、据实保障,其他市级政策性支出或研究确定需安排的项目资金需求,根据轻重缓急,视财力量力安排。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17年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2.05亿元,其中: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收入639万元,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收入1150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04亿元,彩票公益金收入113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3708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35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加上上级公路养路费转移支付收入2亿元、上年结余结转收入257万元,可安排收入总计4.07亿元。需要说明的是,污水处理费收入按照全口径预算编制要求,首次编入预算;价格调节基金根据财税〔201611号规定,自201621日起停征,原相关支出根据市政府规定转由一般公共预算保障或不再安排。

  2017年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4.07亿元。其中:城乡社区支出1.87亿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639万元,其他支出2.13亿元(包含公路养路费转移支付收入安排的支出2亿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17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3313万元,其中:利润收入1032万元(企业上缴利润),股利、股息收入1400万元(预计罗宾公司360万元、汽运公司1040万元),其他国有资本经营收入881万元(委托经营管理资产租金收入)。上年结转3532万元。

  2017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6845万元,其中: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2039万元,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3万元(宜春天地粮油收储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163万元(其中安排国有资本发展平台整合专项1000万元),调出资金2640万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17年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安排14.23亿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7.56亿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收入3.44亿元,失业保险基金收入2610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2.21亿元,工伤保险基金收入2181万元,生育保险基金收入1096万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4225万元。上年滚存结余收入13.76亿元。

  2017年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安排12.85亿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6.98亿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支出3.44亿元,失业保险基金支出1171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1.92亿元,工伤保险基金支出1674万元,生育保险基金支出1420万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697万元。年终滚存结余15.14亿元。

  (三)市食药监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按照市人大常委会的要求,2017年重点审核市食药监局部门预算草案。

  市食药监局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安排的主要情况:1.收入预算2634.94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1084.49万元、事业收入39.5万元、其他收入60.52万元、上年结转1450.43万元。2.支出预算2634.94万元。按支出项目分:基本支出921.99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737.86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13.8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70.31万元;项目支出1675.95万元,均为行政事业性项目支出;直接成本支出37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7.2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407.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0.24万元。

  具体收支情况见市食药监局2017年部门预算草案,请审议。

  三、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落实新发展理念,坚定信心完成2017年预算任务

  2017年是党的十九大召开之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关键之年,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做好今年的财政经济工作意义重大。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将坚持稳中求进,戮力改革创新,重点落实好以下工作:

  (一)着力转变支持方式,促进经济发展提质增效。1.创新“四贷一保”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力争全年完成150亿元以上。继续拓展“助贷”周转业务。探索将个人助贷业务由中心城区扩展至“昌铜四县”等地。积极开展小额贷款业务。利用市财投小额贷款公司平台,为中小微企业、农业企业和个体经营户提供融资服务。继续推进“财园信贷通”融资试点。做好出口企业和旅游企业的“财园信贷通”业务延伸和拓展工作。继续推进“财政惠农信贷通”融资试点。积极向银行推荐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继续增强市信用担保中心实力。在2015-2016年增加其注册资本金到2.5亿元的基础上,2017年再增加5000万元。2.创新投融资机制保障发展资金需求。加快建立政府引导基金、争取债券资金。加大力度推进100亿元绿色生态发展基金落地;设立锂电产业基金、中医药产业基金、城市发展基金等100亿元,支持城市功能提升、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发展、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争取各类债券资金及基金等100亿元,支持重大项目实施。建立国有资本发展平台整合机制。市财政安排1000万元,支持对分散的国有资产资源,以及分散的投融资平台公司予以优化整合,使政府投融资公司发展成为投融资的改革创新平台、国有资本投资运营的主体。利用各类金融工具和公私合作PPP模式拓宽筹资渠道。通过发行PPN、中期票据、私募债等方式,支持城市重点项目建设。筛选一批有稳定现金流的成熟项目开展PPP模式试点,引导更多社会资本参与重点领域建设。3.创新财政资金后补助机制。着力创新财政资金补助方式,着重在科技研发、企业上市、新能源汽车推广等方面实行“先实施,见成效,后拨款”的后补助机制,使资金投入与科研成果或实施成效相挂钩,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4.创新“孵化”机制。设立创梦基金1600万元,聚焦“孵化”功能拓展,重点支持具有创业意向和创新项目的个人和团队创业。

  (二)着力保民生增民利,不断增进人民福祉。进一步加大投入,全力落实各项民生事业,支持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生态环保、医疗卫生、“三农”、扶贫、住房保障、公共交通等各项社会事业发展。并重点抓好以下工作:1.保障好四项民生改革。保障好农业农村改革。创新财政支农投入机制,支持开展农村土地确权颁证成果应用、集体林权配套改革和水利体制改革。保障好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将城市公立医院“三确保一补助一倾斜”政策落到实处,提高城市公立医院财政保障水平,加大对传染病、职业病等各类专科医院的投入,推进分级诊疗等政策落实。保障好城乡医保整合改革。确保从201711日起,实施统一的城乡医保体系,确保筹资标准、财政补助标准、待遇水平等政策统一,解决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参保水平不一、参保待遇不同的问题,促进城乡统筹发展。探索推行中心城区“房票”货币化安置模式改革。保障好后阶段中心城区房地产去库存激励政策资金需求,确保老百姓享受到实实在在的购房优惠,并探索将拆迁安置纳入房地产去库存,实行“房票”货币化安置模式改革。2.落实好两个民生关键点。强化生态保障。安排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资金6500万元,比上年增加安排3500万元,支持打造丰樟高循环区、袁上万绿色区、昌铜四县生态区“三区”发展格局,打造美丽江西“宜春样板”。强化脱贫攻坚。安排精准扶贫专项资金5738万元,比上年增加1104万元,对各地主导产业、专业合作组织、农村电商等项目实施产业扶贫专项扶持等,坚持扶贫与扶志并举、输血与造血结合。

  (三)着力抓改革促创新,建设现代财政制度。1.实施市以下财税体制调整。策应理顺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要求,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2017年对市以下财政体制进行调整,在保障各方既得利益的基础上,加大对县级让利力度,推动县域经济发展。2.全面推行中期规划管理。市本级着手研究编制2017-2019年三年滚动财政规划,并在年度预算安排上与三年滚动财政规划相衔接,促进财政预算安排与部门履行职能的有机结合,实现财政可持续发展。3.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理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探索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职能划归财政,使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有机结合,提高资产使用效率。4.构建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探索建立“事前”绩效评审、“事中”绩效监控、“事后”绩效评价、结果绩效问责“四位一体”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对偏离政策方向的、无效果的、“碎片化”分散的项目不再安排财政专项资金,加强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力度。5.全面实施公务消费网络监管机制改革。201711日,确保全市公务消费网络监管平台上线运行,并以此为契机,对“三公”经费全过程管理实行“三个一律”,即:金额一律只减不增、使用一律网络监管、信息一律主动公开。6.全面开展项目预算评审。将财政投资评审工作重点转移到投资项目的预算评审上,未经过预算评审的项目一律不能招投标,未经过招投标的一律不得开工建设,未经过审计决算评审的资金拨付额不得超过合同款70%,筑牢财政资金“关口”。7.全面推进财政部门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出台预算编制执行、政府采购、债务管理、资产管理等风险防控办法,对财政全过程业务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监控,做到财政资金运行全过程留痕、责任可追溯。8.密切关注、跟进国家财税体制改革进程。落实好“营改增”改革后继工作,关注国家对于环保税、房产税、消费税等的改革动向,提前做好调研分析。积极就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向上级建言,提出有利于全市长远发展的意见建议。9.加大财政监督检查力度。以确保财政资金安全为目标,加大与税务、审计、监察以及政法等部门联合执法力度,继续在工资性收入发放、政府采购、保障农民利益、会计信息质量、民生资金和重点专项资金等方面加强监督检查,强化财政监督检查成果共享与运用,切实规范财经秩序。

  各位代表,做好2017年的财政工作意义重大、任务艰巨。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自觉接受市人大、市政协的指导和监督,奋发有为、真抓实干,确保完成全年财政预算任务,为建设美丽宜春决胜全面小康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附件:1.(2017年2月17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执行及预算表.xls
附件:2.(2017年2月17日)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及预算表.xls
附件:3.(2017年2月17日)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表.xls
附件:4.(2017年2月17日)一般公共预算本级基本支出表.xls
附件:5.(2017年2月17日)一般公共预算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表.xls
附件:6.(2017年2月17日)政府一般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表.xls
附件:7.(2017年2月17日)政府性基金收入执行及预算表.xls
附件:8.(2017年2月17日)政府性基金支出执行及预算表.xls
附件:9.(2017年2月17日)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表.xls
附件:10.(2017年2月17日)政府专项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表.xls
附件:11.(2017年2月17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执行及预算表.xls
附件:12.(2017年2月17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执行及预算表.xls
附件:13.(2017年2月17日)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执行及预算表.xls
附件:14.(2017年2月17日)社会保险基金支出执行及预算表.xls
附件:15.(2017年2月17日)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结余情况表.xls
附件:16.(2017年2月17日)宜春市关于省对市和市对县2017年转移支付有关情况的说明.doc
附件:17.(2017年2月17日)政府债务限额和余额说明.doc
365备用网址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网站帮助 | 联系我们
    主办:365备用网址  承办:365备用网址  赣ICP备08100672号
  技术支持:365备用网址信息中心 联系方式:caizheng_xxzx@jxf.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