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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2017年市级预算解读
信息来源:预算科  更新时间:17-02-17 16: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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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

  宜春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将审议2016年市级总预算执行情况与2017年市级总预算草案,并审查批准2017年市级预算草案。为便于各位人大代表依法履职,更好地审议有关报告,提出意见建议,市财政局搜集相关资料,就2017年预算编制相关原则、依据,收支增减变动情况,以及涉及到的有关名词术语进行了解释,并汇编成《宜春市2017年市级预算解读》。

  由于水平有限,难免有不妥之处,恳请各位人大代表批评指正。

目 录

  一、市级总预算编制原则和依据 ……………………(1

  二、市级部门预算编制指导思想和原则 ……………(2

  三、市级“四大预算”收支执行及编制说明 ………(4

  四、市级民生方面政策及资金预算安排情况………(16

  五、预算报告有关名词解释…………………………(24

1.政府预算体系……………………………………(24

  2.一般公共预算……………………………………(24

  3.政府性基金预算…………………………………(24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24

  5.社会保险基金预算………………………………(24

  6.部门预算…………………………………………(25

  7.财政总收入………………………………………(25

  8.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原公共财政预算收入)……(25

  9.税收收入…………………………………………(25

  10.非税收入 ………………………………………(25

  11.政府性基金收入 ………………………………(25

  1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原公共财政预算支出)……(26

  13.政府性基金支出 ………………………………(26

  14.社会保险基金转移收入 ………………………(26

  15.社会保险基金转移支出 ………………………(26

  16.地方政府债券 …………………………………(26

  17.财政体制 ………………………………………(26

  18.转移支付 ………………………………………(26

  19.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27

  20.国库集中收付制度 ……………………………(27

  21.政府采购制度 …………………………………(27

  22.“三公”经费 ……………………………………(27

  23.财政杠杆 ………………………………………(27

  24.绿色生态发展基金 ……………………………(28

  25.助贷周转金 ……………………………………(28

  26.小额贷款 ………………………………………(28

  27.财园信贷通 ……………………………………(28

  28.财政惠农信贷通 ………………………………(28

  29.“营改增”试点 …………………………………(29

  30.生均经费 ………………………………………(29

  31.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29

  32.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 …………………(30

  33.政府购买服务 …………………………………(30

  34.农业“三项补贴”改革 …………………………(31

  35.“一卡通” …………… …………………………(31

  36.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 ……………(31

  37.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 ………………(32

  38.政府债务限额管理 ……………………………(32

  39.公务消费网络监管平台 ………………………(33

  40.财政内部控制制度 ……………………………(33

  41.PPP模式 …………………………………………(34

  42.PPN非公开定向发行 ……………………………(34

  43.中期票据 ………………………………………(34

  44.私募债 …………………………………………(35

  45.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 …………………………(35

  46.中期财政规划 …………………………………(35

  47.预算绩效管理 …………………………………(36

  

市级总预算编制原则和依据

  一、编制原则

  2017年市级预算安排坚持以下原则:一是从严从紧。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国务院“约法三章”要求,认真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除中央、省、市有明确政策规定增加预算支出外,一律从严从紧安排。二是经费统筹。推进项目资金、部门资金、财政存量资金、债务资金、转移支付资金等的统筹使用,加大政府预算体系和跨年度预算机制的统筹协调,进一步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三是保证重点。坚持必保个人经费、必保部门正常运转、必保民生支出、必保到期需偿还的政府债务支出。在此前提下,预算按以下顺序安排:一是个人经费足额安排;二是部门正常运转经费按定额标准安排;三是民生工程地方财政配套资金按政策要求安排;四是到期需偿还的政府性债务支出据实安排;五是改革经费统筹安排,据实保障;六是其他市级政策性支出或研究确定需安排的项目资金需求,根据轻重缓急,视财力量力安排。

  二、编制依据

  2017年市级预算依据为:年度各项收支增减因素,综合考虑财力承受能力;国家、省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政策规定;市委、市政府相关文件和要求;《365备用网址关于编制2017年市级部门预算及2017-2019年部门财政规划的通知》(宜财预发〔20168号)。

市级部门预算编制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指导思想

  2017年市级部门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中央、省、市相关会议要求,牢固树立依法理财理念,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主动认识、适应和引领经济新常态,力保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防风险大局。根据预算法和改革完善预算管理制度意见要求,继续完善政府预算体系,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实施中期财政规划管理,提高部门预算编制的前瞻性和有效性;坚持厉行节约,精打细算,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有效盘活存量资金,优化支出结构;规范项目设置,严格项目立项,加强预算评审,全面推进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硬化预算约束,强化预算执行,深入推进预算公开,提高预算透明度,努力构建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管理制度。

  二、编制原则

  市级部门预算编制遵循以下原则:

  (一)统筹兼顾原则。坚持积极稳妥、全面完整、统筹兼顾、收支平衡的要求,财政收入安排做到实事求是,坚持量入为出,不编赤字预算。支出预算安排做到与市级财力相适应,在保障机关正常运转等基本公共服务基础上,尽可能集中财力,推进各项社会事业发展,支持市委、市政府重大工作举措,兼顾保增长与保稳定的需要,促进可持续发展。

  (二)完整精细原则。部门及所属单位的结转结余资金和各项收支均纳入部门预算统筹安排。清理整合安排的各类专项资金,按规定纳入预算统筹安排。不断加强和完善部门预算“基础数据精细化、定额管理标准化、监督监管透明化”建设,科学有效地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科学合理原则。推进中期财政规划和部门滚动规划管理,增强预算安排的前瞻性、科学性。清理规范重点支出同财政支出增幅或生产总值挂钩事项,据实安排重点支出,不采取先确定支出总额再安排具体项目的办法。

  (四)厉行节约原则。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国务院“约法三章”要求,认真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从严从紧安排预算,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和一般性支出,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五)讲求绩效原则。坚持“讲绩效、重绩效”、“用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管理理念,着力构建“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绩效管理机制,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

 

市级“四大预算”总预算收支执行及编制说明

  为便于各位代表理解,现就预算执行及编制中重大收支增减变动等情况说明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

  (一)市级2016年总预算执行情况

  1.收入方面

  2016年全市财政总收入执行数320.92亿元,比上年增长3.94%,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执行数220亿元,完成汇总年初各级人代会批准预算的93.02%,比上年增长2.33%。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未完成预算,一是受宏观经济下行影响,部分行业、企业税收下降;二是积极落实国家“降成本”政策,实施“营改增”改革减税以及取消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等;三是“营改增”改革后,中央、地方增值税、改征增值税、营业税收入分成比例进行调整,中央分成收入增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减少。

  ①增值税完成预算的94.62%,营业税完成预算的95.94%,主要是受上述“营改增”改革影响。

  ②企业所得税完成预算的93.08%,主要是受经济下行影响,部分行业和企业减收所致。

  ③其他税收(包括城镇土地使用税、契税等)完成预算的89.16%,主要是房地产市场仍较低迷,土地成交量下降,影响土地出让契税等相关税收减少。

  ④非税收入完成预算的94.62%,主要是受国家减税降费政策影响,随税附征的专项收入以及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等减少。

  2.支出方面

  债务付息支出完成预算的128.32%,主要是近年大力争取省级转贷地方政府置换债券和新增债券。

  (二)市级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

  1.收入方面

  2016年市级(不包括宜春经济开发区、宜阳新区、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下同)财政总收入执行数18.35亿元,比上年增长7.2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执行数12.43亿元,完成调整预算98.95%。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未完成调整预算,主要是受上述“营改增”改革影响。

  ①增值税完成调整预算91.35%,营业税完成调整预算94.91%,主要是受上述“营改增”改革影响。

  ②企业所得税完成调整预算96.69%,主要是受经济下行影响,部分行业和企业减收所致。

  2.支出方面

  ①国防支出完成调整预算的82.8%,主要是根据中央、省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相关精神(国办发〔201649号、赣府厅字〔2016126号)文件规定,除依法依规设立的各类保证金外,其他保证金一律取消并立即退还,由此减少人防易地建设费保证金收支。

  ②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完成调整预算的111.41%,主要是落实城市公立医院改革要求,加大对城市公立医院财政保障力度。

  ③节能环保支出完成调整预算的119.82%,主要是财政加大对环境和生态保护支持力度。

  ④住房保障支出完成调整预算的118.73%,主要是市级加大中心城区房地产去库存力度,出台激励政策增加补贴支出。

  ⑤其他支出完成调整预算的39.15%,主要是年度执行中将预留基本工资调标、公车改革、民生政策提标扩面等未定项目的资金列入具体支出科目。

  (三)市级2017年总预算编制情况

  1.收入方面

  2017年全市财政总收入预计完成340.17亿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6%;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安排212.33亿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3.5%,考虑“营改增”及中央、省与地方增值税收入分成体制调整因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同口径增长5%左右。

  ①增值税比上年执行数增长23.35%,营业税比执行数减少97.29%,主要是受“营改增”影响。

  ②其余部分税收增幅不高或较低,主要是预计复杂的发展环境和经济下行压力仍然存在,部分主体行业及房地产市场仍未回暖。

  ③上级转移支付增长较多,主要是中央、省因“营改增”改革及理顺省以下财政体制调整,给予地方的返还性收入增加,以及省财政加大转移支付提前告知力度。

  2.支出方面

  其他支出比上年预算数减少40.3%,主要是上年预算中包含公车改革、公立医院改革、部分民生配套等预留经费,现已列入具体支出科目。

  (四)市级2017年预算编制情况

  1.收入方面

  2017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15.92亿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27.97%,主要是考虑“营改增”改革等因素影响税收收入下降,市级按照全口径预算要求,加大对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等的清理和纳入预算管理力度,确保收支平衡。

  ①增值税比上年执行数增长83.97%,营业税比上年执行数减少93.16%,主要是受“营改增”影响。

  ②非税收入比上年执行数增长115.8%,主要是按上述落实全口径预算要求。

  2.支出方面

  ①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比上年调整预算数减少7.67%,主要是上年调整预算数中包含支持电子政务平台建设和宜春海关发展等一次性经费,剔除此因素,同口径增长12.47%

  ②国防支出比上年调整预算减少16.11%,主要是根据中央、省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相关精神(国办发〔201649号、赣府厅字〔2016126号)文件规定,除依法依规设立的各类保证金外,其他保证金一律取消并立即退还,由此减少人防易地建设费保证金收支。

  ③科学技术支出比上年调整预算增长20.87%,主要是增加安排创业创新基金(创梦基金),支持创新发展。

  ④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比上年调整预算减少3.92%,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全面实行养老保险,退休人员养老金支出改列入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剔除此因素,同口径增长12.66%

  ⑤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比上年调整预算增加14.13%,主要是落实城市公立医院改革要求,加大对城市公立医院财政保障力度。

  ⑥节能环保支出比上年调整预算增长66.15%,主要是加大对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发展和环境保护支持力度。

  ⑦农林水支出比上年调整预算增长8.24%,原因是将新农村建设资金在政策允许情况下,转由政府性基金预算保障,剔除此因素,同口径增长15.78%,主要是加大了对精准扶贫支持力度。

  ⑧住房保障支出比上年调整预算减少28.37%,主要是上年通过省级转贷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收入安排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

  ⑨其他支出8000万元(包括基本工资调整预留经费7000万元、民生工程提标扩面资金1000万元),比上年调整预算减少24.72%,主要是上年调整预算中包含公车改革等预留经费,现已列入具体支出科目。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一)市级2016年总预算执行情况

  1.收入方面

  ①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收入完成预算的63.04%,主要是落实国家“降成本”政策,将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并入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并停止向水泥生产企业征收散装水泥专项资金。

  ②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完成预算的99.18%、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完成预算的84.84%、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完成预算的98.95%,主要是房地产市场不景气,土地成交量减少所致。

  2.支出方面

  资源勘探资源信息等支出完成预算的79.6%,主要是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收入减少,相应减少支出安排。

  (二)市级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

  1.收入方面

  ①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收入完成调整预算的98.27%,主要是落实上述“降成本”政策。

  ②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完成调整预算的86.48%,主要是房地产市场不景气,土地成交量减少所致。

  2.支出方面

  ①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完成调整预算的98.27%,主要是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收入减少,相应减少部分支出安排。

  ②其他支出完成调整预算的92.15%,主要是落实国家“降成本”政策,自201621日起取消收取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相应减少支出安排。

  (三)市级2017年总预算编制情况

  1.收入方面

  ①污水处理费收入比上年执行数增长58.66%,主要是按照全口径预算要求,自2017年起将污水处理费收支规范纳入预算管理。

  ②其他政府性基金收入减少为零,主要是落实国家“降成本”政策,自201621日起取消收取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原相关支出转由一般公共预算保障或不再安排。

  2.支出方面

  ①城乡社区支出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08%,主要是预计土地收入增长有限,相应减少部分支出。

  ②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比上年预算数减少28.82%,主要是预计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收入减少,相应减少部分支出安排。

  ③其他支出比上年预算数减少8.24%,主要是自201621日起取消收取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相应减少支出安排。

  (四)市级2017年预算编制情况

  1.收入方面

  污水处理费收入比上年执行数增长56.31%,主要是按照全口径预算要求,自2017年起将污水处理费收支规范纳入预算管理。

  2.支出方面

  ①农林水支出减少为零,主要是调整预算数中包含省级转贷地方政府新增专项债券用于四方井水库建设资金。

  ②其他支出比上年调整预算数减少7.38%,主要是自201621日起取消收取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相应减少支出安排。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一)市级2016年总预算执行情况

  1.收入方面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计执行数完成预算119.52%。主要是各地加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清查力度,清缴往年股利股息及分红等。

  2.支出方面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预算97.5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未完成预算,主要是市级国资公司、市城投公司经营的政府性资产租金收入中部分属土地收益金收入,涉及收支转列入政府性基金预算,以及部分因政策变动原因,支出留待下年安排。

  (二)市级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

  1.收入方面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计执行数完成预算的156.01%,主要是按审计要求,追缴市供水公司改制前部分应缴收入和市国资公司未缴利润、分红等,此外还有缴交的公车拍卖收入。

  2.支出方面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执行数完成预算的92.7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未完成预算,主要是市国资公司、市城投公司经营的政府性资产租金收入中部分属土地收益金收入,涉及收支转列入政府性基金预算。

  (三)市级2017年总预算编制情况

  1.收入方面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计预算数比2016年执行数减少12.34%,主要是部分地方2016年存在一次性产权转让收入。

  2.支出方面

  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比2016年预算数增长100.83%,主要是市级安排国有资本发展平台整合专项1000万元。

  (四)市级2017年预算编制情况

  1.收入方面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计预算数比2016年执行数减少21.46%,主要是2016年存在一次性产权转让收入以及公车拍卖收入等。

  2.支出方面

  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比2016年预算数增长162.18%,主要是市级安排国有资本发展平台整合专项1000万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一)市级2016年总预算执行情况

  1.收入方面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总计执行数完成预算的87.86%,主要是2016年预算根据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要求,将201410月至201612月共27个月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收支预编入预算,2016年度预算实际执行从91日开始。

  2.支出方面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完成预算的74.11%,主要是上述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编制口径因素。

  (二)市级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

  1.收入方面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总计执行数完成预算的86.41%,主要是2016年预算根据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要求,将201410月至201612月共27个月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收支预编入预算,2016年度预算实际执行从91日开始。

  2.支出方面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执行数完成预算的63.34%,主要是上述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编制口径因素。

  (三)市级2017年总预算编制情况

  1.收入方面

  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失业保险基金收入分别比上年执行数减少12.39%15.71%,主要是落实为企业减负政策,企业相关保险缴费比例下降。

  ②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收入比上年执行数增长145.78%,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从201691日起执行,当年仅执行4个月。

  2.支出方面

  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比上年预算数减少52.85%,主要是2016年预算根据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要求,将201410月至201612月共27个月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收支预编入预算,2017年按正常年度编制。

  ②失业保险基金支出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7.9%,主要是企业缴费标准下降,以及2016年实际发生支出较预算数更少,参照实际发生数预编2017年预算。

  (四)市级2017年预算编制情况

  1.收入方面

  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失业保险基金收入分别比上年执行数减少5.66%13.54%,主要是落实为企业减负政策,企业相关保险缴费比例下降。

  ②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收入比上年执行数增长198.47%,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从201691日起执行,当年仅执行4个月。

  2.支出方面

  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比上年预算数减少45.5%,主要是2016年预算根据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要求,将201410月至201612月共27个月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收支预编入预算,2017年按正常年度编制。

  ②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8.43%,主要是地方上缴省级统筹部分比例下调,以及县级上缴省级支出不再由市级代列,相应减少市级支出。

  ③失业保险基金支出、工伤保险基金支出分别比上年预算数减少20.01%14.54%,主要是2016年实际发生支出较预算数更少,参照实际发生数预编2017年预算。

  

  市级民生方面政策及资金预算安排情况

  2017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民生方面资金如下:

  1.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经费800万元。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30.5元。

  2.提高精简退职老弱残职工补助标准22.3万元。按省、市、区7:1:2比例负担,市本级需对袁州区及市直“三区”配套。

  3.未参保的城镇大集体退休人员、手工联社大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和返城未安置就业知青生活补助1270万元。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355元。

  4.新型农村合作医疗900万元。设区市对非直管县(即袁州区及市直“三区”,下同)新农合参合人数配套3/?年。

  5.城乡困难群众大病医疗救助1336万元。2017年城乡医疗救助筹资标准统一从人均200元提高到300元。

  6.城镇居民合作医疗保险1160万元。2016年起城镇居民医保筹资标准提高到人均570元,由省、市、县三级财政按7:1:2(省直管县由省、县按8:2)的比例分担;在校大学生按学校隶属关系由同级财政负担。

  7.帮助国有及国有控股困难企业职工参加医疗保险1737.7万元。全市国有及国有控股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2200/?人;在职按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5%计算,人均约为680元。

  8.企事业离休人员医药费单独统筹273万元。市属特困企事业单位离休干部和建国前老工人每人每年3.5万元。

  9.城市社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107万元。现行标准15/人年,其中中央9元,省4元,市县各1元。

  10.残疾人康复项目市级配套资金104万元。根据省政府民生工程残疾人康复项目分配的任务安排。

  11.农村五保补助资金配套267万元。对袁州区提标部分由市财政按10%配套(省、市、区按7:1:2分担)。

  12.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供养和城乡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资金配套160.9万元。市财政对袁州区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供养资金和城乡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资金按10%配套。

  13.救灾救济专项资金400万元。按预计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2-3‰计算。

  14.扩大计划免疫接种经费117.7万元。市级免疫规划工作经费标准为每剂次0.48元。

  15.临时救助市级配套275.5万元。按全市总人口每人每年0.5元安排。

  16.城市社区公共卫生机构基本药物制度补助123.6万元。省与市、袁州区及丰樟高三市按8:1:1比例负担;对市本级社区公共卫生机构省与设区市按8:2比例负担。

  17.企业离休干部和建国前参加工作的老工人津补贴145万元。按调资前津补贴标准计算,由财政补助三分之二。

  18.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收治管理经费配套100万元。省、市财政按6:4比例安排。

  19.再就业资金配套300万元。市、县财政安排就业资金总额不少于省下达就业补助资金的30%

  20.老工伤人员伤残待遇配套资金230万元。按人均工伤待遇支出水平1.5万元,扣除省财政人均0.5万元标准后配套。

  21.社区居委会服务低保工作经费5.6万元。按规定的70个居委会每个每年补助800元。

  22.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经费50万元。省规定县级救助管理机构不得低于5万元,设区市级不得低于50万元。

  23.退伍军人自谋职业补偿费84.2万元。

  24.退伍军人生活费20.8万元。退伍军人待分配生活补助发放标准300/月,发放时间为9个月。

  25.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43万元。参加短期技能培训的,按每人每月1300元安排资金;参加中等职业教育的,按每人每年最高7000元标准安排资金;考试并被录取参加高等学历教育的,参照中等职业教育标准安排补助资金。

  26.企业军转干部医疗专项救助补助经费40万元。对市级困难企业军转干部由财政按每人每年2000元标准筹集资金建立医疗专项救助制度。

  27.市级示范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经费132万元。2017年拟县市区各支持3个,“三区”各支持1个,共计33个市级示范点,按每个点补助4万元。

  28.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经费21万元。201711日起,为城乡特困人员中的老年人和重点优抚对象老年人及上述兑现之外的7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统保1份意外保险。统保资金由省市县三级负担,设区市所辖区保费由省市财政各负担50%;直管县由省与县按60%40%负担(西部政策延伸县为80%20%)。

  29.高龄津贴170万元。80-89周岁每人每月100元、90-99周岁每人每月200元、100周岁以上每人每月500元。

  30.城乡社区80周岁以上特殊老人三项基本服务政府购买300万元。对城乡社区80周岁以上、生活不能自理的低保对象和优抚对象,60周岁以上生活不能自理的低保残疾老年人由政府给予每人每月补贴50元,向社会力量购买家庭保洁、配送餐饮、医疗陪护等三项基本养老服务,资金由县(市、区)承担,市财政给予一定奖补。

  31.市级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配套资金免费教科书市级承担部分140万元。国家课程免费教科书的补助标准为小学每生90/年、初中每生180/年,向城市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免费提供国家课程教科书所需资金由省、市财政按8:2比例分担。

  32.建立高中和考取大学的特殊困难家庭学生资助体系135万元。高中贫困生补助金标准为2000元,资助面为20%,中央、省、市(县)资金比例为60%32%8%;考入大学的家庭贫困学生每人5000元,省、市(县)资金比例为4:1,根据上年高考录取本专科人数按10%确定资助名额。

  33.建立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校安工程)224万元。

  34.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580万元。

  35.增加普通中专、技工学校生均经费        198.8万元。按300元标准增加普通中专、技校生均经费,市县所属学校经费由省财政和地方财政各负担50%

  36.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财政贴息和风险金315万元。市属高校的学生贷款利息由市财政承担;风险补偿金按当年的贷款额由中央和地方各承担7.5%,其中地方负担部分,按高校隶属关系由同级财政和高校各承担3.75%

  37.中职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学费补助750万元。补助范围为公办中职学校所有农村学生及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生每年按2000元标准补助,其中,中央补助1200元,剩余部分由省财政及学校所属财政按6:4分摊。

  38.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市级补助200万元。中央下达选聘计划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期间工作、生活补贴和保险费用按每人每年2.3万元标准安排,其中中央和省级财政分别按每人1.5万元和5000元的标准予以补贴,市、县财政分别承担2000元和1000元;如省增加选聘人员,省、市、县按1.5万元、5000元、3000元负担。

  39.新农村建设试点村配套资金3912万元。按每村6万元安排。

  40.农村清洁工程及垃圾处理专项1000万元。农村清洁工程村每点补助标准为2万元,省、市、县按5:1:4的标准分担。

  41.能繁母猪补贴配套补助10万元。配套20/头。

  42.禽流感疫苗配套资金600万元。中央50%、省市各25%

  43.规模化养殖场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市级配套资金315万元。规模化养殖场(小区、户)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费用补助标准为80/头,市级需承担10/头。

  44.革命老区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市级配套资金53万元。根据财政部、水利部“2013-2017年革命老区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规划”精神,我市铜鼓县被列入规划之列。项目实施5年,总投资2625万元,资金由中央、省、市按7:2:1比例逐年分担。

  45.解决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地方配套资金10万元。中部地区中央财政补助50%,其余由地方财政安排。

  46.农村公路建设补助3300万元。到2020年底,全省行政村通25户以上人口自然村基本建成水泥路,市级一公里配套2万元。

  47.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建设补助1000万元。到2020年底,按拆除重建类桥梁300/㎡、维修加固类桥梁200/㎡的标准,安排市级财政资金给予补助。

  48.解决特殊疑难信访问题专项资金200万元。

  49.接送刑释解教人员工作补助经费及生活补助费132.61万元。由省、市两级财政按7:3比例承担。

  50.少数民族发展专项资金50万元。

  51.一村一名大学生培育工程经费82.4万元。远程教育班每人每年学费2090元,成人高等教育函授班每人每年学费3705元,市财政承担10%

  52.行政村(社区)党组织活动经费916.53万元。村社区党组织活动经费标准为每名党员每年200元(省2070110)。

  53.提高社区干部基本报酬1025.2万元。2016年起将社区党组织书记、社区主任基本报酬由原来按不低于上年度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倍提高到1.5倍,其他社区干部基本报酬不低于书记、主任报酬的89%

  54.提高村干部基本报酬908万元。2016年将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基本报酬由原来按上年度当地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倍提高到2倍,其他村干部基本报酬不低于书记、主任报酬的83%

  55.社区居民小组长基本报酬58.43万元。社区居民小组长基本报酬标准为每人每年1500元。

  56.社区网格管理员报酬119.34万元。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落实城镇社区专职网格管理员的薪酬,按每人每月200-300元的标准落实兼职网格管理员的工作补贴。

  57.村民小组长报酬275.15万元。按800/?年(省400100300)保障村民小组长报酬。

  58.非公企业党务工作者报酬85万元。每个非公党组织1000/年。

  59.维修改造破旧村级活动场所345万元。每年按5%建制村比例确定维修改造数量,市级每村补助3万元。

  60.党内激励关怀帮扶补助217.5万元。自2017年起,拟建立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在党内关怀机制上,给予全市老党员生活补助每人每年600元,党员生病住院慰问金一次性每人200元,党员去世慰问金一次性每人600元;帮扶机制上,贫困家庭党员救助资金每户每年600元,贫困家庭党员创业贷款贴息补助一次性不超过3000元。

  61.移民搬迁集中安置奖励资金312        万元。按集中安置在100人、500人、1000人以上的安置点,市财政分别给予6万元、18万元、30万元进行奖补。

  62.市本级财政扶贫移民配套304万元。按400/人配套。

  63.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市级补助经费62.4万元。市级按12元每对夫妻配套。

  64.失独家庭补助49万元。

  

  预算报告有关名词解释

  1.政府预算体系。具体包括四大预算,即: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这四大预算组成完整的政府预算体系,全面反映政府收支总量、结构和管理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2.一般公共预算。是指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透过一般公共预算,可以使人们了解政府活动的范围和方向,也可以体现政府政策意图和目标。

  3.政府性基金预算。是指国家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其收入归属政府,不归属任何部门。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而发生的各项收支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5.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根据国家社会保险和预算管理法律法规建立,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等内容。

  6.部门预算。是指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其履行职能需要,编制的反映政府各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情况的年度财政收入预算。部门预算由本部门及其所属各单位预算组成,由基层预算单位开始编制,逐级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提交立法机关依法批准后执行。

  7.财政总收入。即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原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与上划中央、省收入之和,反映本地区当年组织的财政收入总规模。

  8.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原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是按照财政部规定的统一科目和口径统计的收入,包括地方固定收入以及中央与地方共享收入中地方所得部分。地方各级财政总收入减去上划中央、省收入即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9.税收收入。是指政府为履行其职能,凭借公共权力,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向经济单位和个人强制地、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三大特征。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税收具有组织财政收入、调节经济和调节收入分配的基本职能。

  10.非税收入。非税收入是指除税收以外,由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的财政性资金,是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

  11.政府性基金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或者以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其他方式筹集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所产生的收入。包括各种基金、资金、附加和专项收费收入。

  1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原公共财政预算支出)。也即通俗所称财政支出,指政府对上级转移性收入、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等有计划的分配和使用而形成的支出。

  13.政府性基金支出。是指政府用筹集的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的支出。

  14.社会保险基金转移收入。因社会保险关系从异地转入本辖区而产生的社会保险基金收入。

  15.社会保险基金转移支出。因社会保险关系从本辖区转出而产生的社会保险基金支出。

  16.地方政府债券。从2009年起,为支持扩大内需,增加政府投资,财政部每年代理地方政府发行一定数额的政府债券。这是政府为实现公共财政职能、平衡财政收支、按照有借有还的信用原则筹集财政资金的一种方式。自2015年起,财政部通过转贷地方政府债券置换地方存量债务本金,地方财政此后主要负担债务利息支出。

  17.财政体制。是处理上下级政府间财政关系的基本制度,包括政府间支出责任划分、收入划分和财政转移支付等基本要素。

  18.转移支付。是指上级政府按照有关法律、财政体制和政策规定,给予下级政府的补助资金。财政转移支付包括为均衡地区间基本财力由下级政府统筹安排使用而设立的一般性转移支付以及用于办理特定事项设立的专项转移支付。财政转移支付以推进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主要目标,应以一般性转移支付为主,专项转移支付应建立健全定期评估和退出机制。

  19.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为更加科学合理地编制预算,保持预算的稳定性,各级一般公共预算可以设立预算稳定调节基金。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专门用于弥补短收年份预算执行收支缺口,安排使用纳入预算管理,接受人大的监督。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主要通过一般公共预算超收收入、结余收入以及盘活存量资金补充。

  20.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是指财政部门代表政府设置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所有的财政性资金均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收缴、支付、管理的制度。

  21.政府采购制度。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22.“三公”经费。指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3.财政杠杆。是财政分配调节经济活动的一种手段。包括税收、财政补贴、投资包干以及其他各种财政收支包干等,是经济杠杆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财政杠杆具有很强的灵活性和广泛的作用范围,它可以根据党和国家的有关政策、法令及社会经济发展实际需要,随时作出相应的规定,如为了加强中央的财力,可以通过调整中央和地方的财政分配关系来实现;为了鼓励或限制某种产品的生产,可采取调整税率、价格、利率等多种手段。

  24.绿色生态发展基金。市财政2016年设立,该基金重点支持方向为我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旅游服务业、高新产业发展等;基金总规模为100亿元,由市财投公司与邮储银行合作按1:9比例出资设立,基金分期发行,首期规模30亿元。

  25.助贷周转金。指对符合银行信贷条件,贷款即将到期而足额还贷出现暂时困难的企业,按期还贷、续贷提供的短期资金,用于支持企业银行融资的续贷。

  26.小额贷款。小额贷款是以个人或企业为核心的贷款,在中国主要是服务于三农、中小企业等,缓解三农、中小企业融资难题。

  27.财园信贷通。是指省财政与地方财政按1:1的比例筹集财政风险补偿金,存入合作银行,合作银行放大8倍,向当地企业提供无抵押、无担保、低利息(年基准利率上浮不超过30%)、一年期以内、1000万元以下的流动资金贷款。企业通过当地“财园信贷通”协调领导小组推荐、合作银行审核,获得贷款。

  28.财政惠农信贷通。为破解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难题,带动金融和社会资金更多投入农业农村,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风险共担、互惠共赢”的原则,省、市、县三级财政按2:1:2的比例筹集财政风险补偿金,存入合作银行,合作银行约定不低于风险补偿金的8倍向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以及社会化服务组织和休闲农业等经营主体发放一年期内无抵押无担保贷款,贷款必须用于农业生产经营领域。

  29.“营改增”试点。即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是指将以前缴纳营业税的应税项目改成缴纳增值税,对应税产品或者服务的增值部分纳税,从而减少重复纳税的环节,是我国进一步改革税制和完善结构性减税政策的重要举措。根据中央统一部署,20165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纳入试点范围,实现了增值税对货物和服务的全覆盖。

  30.生均经费。是由国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制定的,统一实行的,对高等、中职院校按照计划内学生人数的财政拨款标准。

  31.公立医院综合改革。2015518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要求2015年进一步扩大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到2017年,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全面推开。意见提出,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基本目标是,破除公立医院逐利机制,落实政府的领导责任、保障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构建起布局合理、分工协作的医疗服务体系和分级诊疗就医格局,有效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意见要求,到2017年,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全面推开,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得到有效控制,卫生总费用增幅与本地区生产总值的增幅相协调;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就医费用负担明显减轻,总体上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降低到30%以下。根据《宜春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宜府办发〔201635号),从201691日起,启动宜春市城市公立医院改革,财政对城市公立医院实行“三确保一补助一倾斜”政策,即:确保城市公立医院在编在岗人员基本工资总额由财政负担50%;确保编制内离退休人员工资和生活补助按政策足额及时发放;确保医院在编在岗人员“五险一金”由财政按补助基本工资部分和单位缴费比例计算负担;市直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后减少收入的10%由财政列入有关项目补助;并落实对传染病、职业病等各类专科医院的投入倾斜政策。

  32.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为统筹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养老保险制度,按照《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52号)精神,改革现行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养老制度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并存的“双轨制”,统一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33.政府购买服务。是指政府通过公开招标、定向委托、邀标等形式将原本由自身承担的公共服务转交给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履行,以提高公共服务供给的质量和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改善社会治理结构,满足公众的多元化、个性化需求。

  34.农业“三项补贴”改革。自2004年起,国家先后实施了农作物良种补贴、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等三项补贴政策(简称农业“三项补贴”),对于促进粮食生产和农民增收、推动农业农村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近年来中央1号文件关于完善农业补贴政策、改革农业补贴制度的精神,中央2015年起开展农业“三项补贴”改革,主要内容是将农业“三项补贴”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目标调整为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并分别设立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补贴。

  35.“一卡通”。全称为惠农补贴“一卡通”。就是将国家直接补贴给农民的各种财政性补贴资金,实行“一户一折一号”管理,通过农村信用社直接打入农户个人存折账户的兑付方式,然后由农民自己到金融部门领取,从而防止资金通过部门和基层单位甚至个人发放带来的滞拨、克扣、挪用现象的发生。

  36.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要求,优化财政涉农资金供给机制,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贫困县集中资源打赢脱贫攻坚战,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主要内容:对纳入统筹整合使用范围的财政涉农资金,中央和省、市级有关部门仍按照原渠道下达,资金项目审批权限完全下放到贫困县;中央有关部门主要负责政策制定、资金下达、制度建设和监督考核,省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对试点工作负总责,重点抓好试点选择、上下衔接、组织协调、督促检查等工作;贫困县作为实施主体,根据本地脱贫攻坚规划,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并承担资金安全、规范、有效使用的具体责任;贫困县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要与脱贫成效紧密挂钩,精确瞄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着力增强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改善贫困人口生产生活条件。

  37.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是指在农村税费改革后,原由乡统筹和村提留中开支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道路修建、植树造林、农业综合开发有关的土地治理项目和村民认为需要兴办的集体生产生活等其他公益事业项目所需资金,不再固定向农民收取,采取“一事一议”的筹集办法。财政给予奖补。

  38.政府债务限额管理。为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更好发挥政府债务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作用,防范和化解财政金融风险,国务院根据国家宏观经济形势等因素确定地方政府债务总限额,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财政部在全国人大或其常委会批准的总限额内,根据债务风险、财力状况等因素并统筹考虑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各地区建设投资需求等提出各省债务限额,报国务院批准后下达各省级财政部门。省级财政部门依照财政部下达的限额,提出本地区政府债务安排建议,编制预算调整方案,经省级政府报本级人大常委会批准;根据债务风险、财力状况等因素并统筹本地区建设投资需求提出省本级及所属各市县当年政府债务限额,报省级政府批准后下达各市县级政府。市县级政府确需举借债务的,依照经批准的限额提出本地区当年政府债务举借和使用计划,列入预算调整方案,报本级人大常委会批准,报省级政府备案并由省级政府代为举借。年度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等于上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加上当年新增债务限额(或减去当年调减债务限额),具体分为一般债务限额和专项债务限额。

  39.公务消费网络监管平台。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创新全省“三公”经费监管工作机制的意见》(赣府厅发〔20162号)要求,为加强全省“三公”经费支出的监督管理,从20171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实施公务消费网络监管平台机制。公务消费网络监管平台建设是由省财政厅组织实施,实行各级监管负责制,由财政、监察、审计、工商部门协调统筹推进,财政监督指导“三公”消费,各部门和单位负直接监管责任。公务消费网络监管平台主要实现消费预警、总额监控和统计分析三项功能,一是实现消费预警功能,各单位在实行公务消费时的一些违规现象,如中纪委规定一律不能支出的高档消费“燕鲍翅、烟、酒、会所、高尔夫” 等进行自动扫描警示,二是实现“三公”消费总额控制,三是自动汇总生成“三公”经费支出相关报表和数据。通过公务消费网络监管平台的建设和实施,将极大地提高全市公务消费实时监管能力。

  40.财政内部控制制度。为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充分发挥财政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通过查找、梳理、评估财政管理中的各类风险,制定完善并有效实施一系列内控制度、流程、程序和方法,对财政管理工作风险进行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和纠正的动态过程及机制。

  41.PPP模式。即PublicPrivatePartnership的字母缩写,是指政府与私人组织之间,为了提供某种公共物品和服务,以特许权协议为基础,彼此之间形成一种伙伴式的合作关系,并通过签署合同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确保合作的顺利完成,最终使合作各方达到比预期单独行动更为有利的结果。公私合营模式(PPP),以其政府参与全过程经营的特点受到国内外广泛关注。PPP模式将部分政府责任以特许经营权方式转移给社会主体(企业),政府与社会主体建立起“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全程合作”的共同体关系,政府的财政负担减轻,社会主体的投资风险减小。

  42.PPN非公开定向发行。是指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向银行间市场特定机构投资人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并在特定机构投资人范围内流通转让的行为。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以非公开定向发行方式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称为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rivate placement note)。

  43.中期票据。是指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经监管当局注册批准,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按照计划分期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债务融资工具。公司发行中期票据,通常会透过承办经理安排一种灵活的发行机制,透过单一发行计划,多次发行期限可以不同的票据,并且,发行人和投资者可以自由协商确定有关发行条款(如利率、期限以及是否同其他资产价格或者指数挂钩等),这样更能切合公司的融资需求。

  44.私募债。是指以中小微型企业在中国境内以非公开方式发行和转让,预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一种公司债券,它非公开发行,所以属于私募债的发行,不设行政许可。私募债是一种便捷高效的融资方式,发行审核采取备案制,审批周期更快,资金用途相对灵活,期限较银行贷款长,一般为两年,综合融资成本比信托资金和民间借贷低,部分地区还能获得政策贴息。

  45.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自201711日起实施,把省属企业下划至所在地,实行“属地征管,分级入库”;省级按主体税种实行分税制,具体是:增值税分享地方部分的10%,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分享地方部分的20%;体制调整以2014年为基期年,核定省返还和市县上缴基数;对于增量部分,省级将通过一般性转移支付形式加大对地方支持力度。

  46.中期财政规划。是中期预算的过渡形态,是在对总体财政收支情况进行科学预判的基础上,重点研究确定财政收支政策,做到主要财政政策相对稳定,同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适时研究调整,使中期财政规划渐进过渡到真正的中期预算。我国中期财政规划按照三年滚动方式编制,第一年规划约束对应年度预算,后两年规划指引对应年度预算。年度预算执行结束后,对后两年规划及时进行调整,再添加一个年度规划,形成新一轮中期财政规划。

  47.预算绩效管理。预算绩效是指预算资金所达到的产出和结果。预算绩效管理是指根据绩效理念,由制定明确的公共支出绩效目标,建立规范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进行评价,并把评价结果与预算编制紧密结合起来等环节组成的不断循环的综合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包括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跟踪监控管理、绩效评价实施管理、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和应用管理四个方面。预算绩效管理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种以支出结果为导向的预算管理模式,相比传统管理模式下重视工作完成数量,它更加强调预算支出的责任和效率,强调预算支出绩效目标与所配备资源、资金的配比性,提倡花尽量少的资金、办尽量多的有效的实事,向社会公众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使政府行为更加务实、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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